但當中流程並不比買樓來得簡單,仍然有不少竅門或者伏位需要打醒十二分精神。 今天我們來了解一下,放賣二手樓的整個流程及注意事項。 如你就租務事宜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尋求免費的諮詢、協助及調解服務,你也可透過當值律師服務尋求免費法律意見。 於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固定租期租賃合約將於租期屆滿後終止,業主及租客均無須發出終止通知書。 你或租客也可以按雙方協議,或根據租約內的中斷租期條款提早終止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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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追佣: 相關新聞
根據出售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 ( 表格3 ) 或俗稱「 放盤紙」 地產追佣 的附表4 ,賣方如委託了一家地產代理公司為獨家代理,但在委託期內經另一家地產代理公司出售了有關物業,他的獨家代理有權向賣方追討佣金。 換言之,即使該客戶直接向該單位的業主購入物業,只要有關交易是在協議的有效期內進行,該客戶亦有法律上的責任,向其所委託的地產代理繳付佣金。 地產代理協議普遍訂明如果買方或其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經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委託期內,與其他代理訂立另一份關於同一物業的地產代理協議並最終達成買賣協議,買方仍須向原有的代理支付佣金。 換而言之,客戶不能透過其配偶或親人與另一地產代理簽訂另一份佣金較低或買賣條款更優厚的協議,因為此舉並不能避免被原來的代理追討佣金。 地產代理協議普遍訂明如果買方或其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經披露身份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委託期內,與其他代理訂立另一份關於同一物業的地產代理協議並最終達成買賣協議,買方仍須向原有的代理支付佣金。
差餉物業估價署就租務問題提供的免費服務當值律師服務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注意:以上文章僅為一般指引。 餘下兩項控罪指,林怡恒及李穎彤涉嫌與上述高級區域董事一同串謀,利用兩份物業交易文件以誤導香港置業。 該等文件涉及上述工業大廈另外兩個物業,並涉嫌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指李穎彤及林怡恒兩名下線地產代理促成該兩宗物業交易。 其中九項控罪指,林怡恒涉嫌使用九份物業交易文件以誤導香港置業。 該等文件涉及何文田一個私人屋苑的四個物業及長沙灣一幢工業大廈的五個物業,並涉嫌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指林怡恒七名下線地產代理促成該九宗物業交易。
地產追佣: 地產代理佣金怎樣計算?
同樣地,賣家亦有各種法律問題需要留意並小心處理。 根據《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不論是租是買,持牌代理帶客睇樓前,必須與有睇樓客戶簽署「地產代理協議」,亦即「睇樓紙」。 雙方簽過睇樓紙後,睇樓客不得事後經由另一代理或直接向業主租買該視察單位,否則須向原代理賠償佣金。 如果準買家揀到心儀單位,跟業主傾好價後,買賣雙方先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一般而言,臨時買賣合約會由地產代理或律師行預備。
二人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地產追佣 如客戶提供協議/合約以外的佣金或其他利益,要求員工須按公司的既定政策和程序,向指定督導人員匯報。 如在交易中屬雙邊代理,在處理業務時收受任何協議/合約以外的利益之前,亦必須取得交易各方的同意。 另外,由於新盤回佣情況普遍,不時都見有買家與代理在回佣上岀現爭執,例如買家投訴代理在交易前承諾回某個比例的佣金,但成交後卻回不足,甚至不了了之。
地產追佣: 業主的權利及責任
賣方須提供給買方有關物業過去不少於15年的契據以證明業權良好。 簡單來說,物業不應受嚴重瑕疵影響以至不能在市場上出售。 違約方須支付佣金:若任何一方未能依照合約完成交易,則違約一方須支付代理人根據合約有權向雙方收取之佣金總額。 聲 明所有議題/文章由其作者提供,大部份回應/留言是即時上載,少部份未註冊為會員的回應/留言會經我們的系統過濾,所有議題/文章/回應/ 留言/資訊及評論並不代表地產資訊網(Property.hk)立場和觀點。 代理 工作地點:青衣 待遇:底薪12000+佣金+獎金 多勞多得 提供有薪在職1對1培訓 歡迎持地產代理相關牌照人士加盟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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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追佣: 地產代理什麼時候會收到佣金?
但必須注意「以現狀出售」之條文不代表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接受未經披露而影響物業之非法構築物或改建。 除非買方接受,非法構築物或改建可構成業權缺點。 臨時訂金是支付樓價的方式,此金額通常會於買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予賣方,一般相等於樓價之3%至5%。 地產追佣 地產追佣 另一種方式是加付訂金,此金額通常會於指定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日由買方支付予賣方,通常臨時訂金及加付訂金合共相等於樓價之10%。
由於涉及金錢的關係,準買家或租客必須要小心處理睇樓紙,在簽署協議前應仔細留意當中條款以保障自己,因為稍有不小心隨時要繳交多次佣金,增加買樓支出,因此值得關注。 有些買家並不知道有關詳情,就會發生被沒有促成交易,但有睇樓的代理追佣的情況,因此,買家要清楚記得已睇過的單位,重覆的單位就不需要睇多次,以免要承擔法律責任。 一般而言,業主會在以下階段支付佣金:一是於律師樓簽正式買賣合約時;二是成交當日到律師樓簽樓契時。 如果去到成交日,業主仍然想遲交佣金,代理就要加倍小心,加緊追討佣金,以免蒙受損失。 《稅務條例》第2條訂明行業包括屬生意性質的所有投機活動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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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香港附屬法例第511C章《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第6條,不論是購買或租置物業,持牌地產代理在安排客戶視察有關的住宅物業前或就該物業簽署買賣協議或租契前必須與客戶簽訂地產代理協議。 協議會包括視察詳情、日期、佣金、代理涉及之權益等,釐清代理與客戶之間的權責,以保障雙方。 根據香港附屬法例第511C章《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第六條,不論是購買或租置物業,持牌地產代理在安排客戶視察有關的住宅物業前或就該物業簽署買賣協議或租契前必須與客戶簽訂地產代理協議。 視乎個別情況,在社交網站上發布的樓盤資訊也可能被視為廣告,而網上的廣告亦須要遵守上述的要求。 一間地產代理公司的一名地產代理負責促成物業買賣交易,包括與物業買賣雙方協商物業成交價和向地產代理公司支付的代理佣金。 在一項物業買賣交易中,該地產代理代表買賣雙方(即雙邊代理),並向賣方索取一筆報酬,以向買方洽商較高成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