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庭上不准飲食,亦不能隨便離座梳洗,被捕民主派初選人士沒法進食、喝水、休息、上廁所以及更衣等長達四天,導致楊雪盈在庭上暈倒,譚凱邦、梁國雄、林景楠、徐子見、戴耀廷亦先後因不適送院,令社會嘩然。 民權觀察批評法庭反人道對待,部份安排更有違反無罪假定之嫌,亦有資深刑事律師指出此做法有違法庭慣例。 而直播系統畫面無法聽到庭內對話或聲音的問題,引起家屬質疑是「秘密審訊」。 港區國安法通過後,在2021年起有傳媒中被港警國安處以《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檢控,有些媒體因安全疑慮對外宣佈停刊。 第二批8名被告,包括馮達浚、黃之鋒、胡志偉、朱凱廸、黃子悅、尹兆堅、吳敏兒、鄒家成。
- 第20條: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都屬犯罪,並非以有否使用武力為指標。
- 實行獨立的稅收制度,參照原在香港實行的低稅政策,自行立法規定稅種、稅率、稅收寬免和其他稅務事項,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徵稅。
- 委員會設立由中央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顧問會列席委員會會議並提供意見。
- 聲明稱,香港穆斯林將團結一心,堅決擁護支持香港國安法,為國家和香港的發展繼續發揮積極作用。
- 第一百一十七條 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美、加《國歌法》要求國民尊重國歌,但無罰則;俄羅斯規定如故意歪曲國歌歌詞或音樂,可判監禁1年;菲律賓規定國歌奏響時必須肅立,和唱時須按照4/4拍,否則可被罰10萬披索(港幣1.5萬元)及監禁1年。
除咗有啲大專院校喺課程入面加入《國安法》嘅要求,亦因為點樣為之觸犯國安法嘅定義唔清晰,有一啲大學講師覺得學術自由受到影響,甚至傳出有學生單單因為不滿老師畀分,走去國安熱線舉報老師。 有啲老師亦私下表示感到被遺棄「悲傷」或者「失望」都唔足以形容氣氛。 有記者喺7月1號影到一個少女圍觀警方封鎖線嘅時候舉起一張白紙,報導廣泛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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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對海外傳媒形容《港區國安法》立法是「香港末日」、「香港的前途已經失去」的說法是難以立足。 國安法條文懶人包 林鄭引述有人稱「一國兩制」受損、宣布「一國兩制」已死,她表示但制訂《港區國安法》目的是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認為立法破壞「一國兩制」似乎別有用心。 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將設立維護國家安全部門並配屬執法力量,新設一名警務處副處長作為主管,架構類似以往港英時代香港警察的情報部門政治部。
局方亦為學生製作有聲繪本,要求初小學生要認識國旗、國徽及國歌,以及代表國家的事物,如大熊貓、長城等,還要認識和明白警察、醫護及解放軍是保護自己的人。 而初小時要學懂國安法四項犯罪行為,高小要明白它們的基本含意,高小要了解國家版圖,鴉片戰爭和國家改革開放等歷史事件,並包括學習拒絕轉發未經證實資訊。 到中學階段,要明白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帶一路倡議、中美貿易戰所面對的機遇及挑戰,學習分析國家目前面對的發展和危機,要求學生能夠自我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責任。 局方要求學校在兩個學年內全面落實國家安全教育,並成立落實國安教育工作小組,每年需遞交工作報告,強調「涉及國家安全的議題沒有爭辯或妥協的空間」,教師必須令學生明白維護國安是國民的責任,不可以向學生宣揚個人政治立場,以及直接或間接鼓動或默許學生參與校外政治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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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 國安法條文懶人包 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十一條 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 以往若果你有意投考公務員職位,都要在《基本法》測試(下稱BLT) 中取得合格成績,而政府早前宣布將修改有關規定。 有意投考綜合招聘考試(下稱CRE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下稱BLNST)的你就要留意以下攻略。 今年開始,政府會將有關《國安法》的問題加入測試,變成《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BLNST,難度又加了幾分。
香港政府在推廣立法建議時,部份官員的言論也引起爭議,時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更形容23條立法「就像有把刀在你頭上」。 她多年後接受香港傳媒解釋,指自己當時「不懂得反應傳媒的問題」,才說出這句話。 香港藝文界也召開記者會,擔心港版國安法若通過,之後在創作、言論、表達和生存的空間會被壓縮,希望港區人大代表團團長馬逢國可以投下反對票。
國安法條文懶人包: 香港各大專院校所受影響
2020年8月12日,香港特區政府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暫停履行《港德移交逃犯協定》,以及擱置正待生效的《港法移交逃犯協定》。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獨立、秘密進行工作,所有內容資訊均列為國家機密,一律不對外公開;其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2020年6月1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 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作了說明。 兩岸 香港立法會「肥料」混戰:天安門事件31週年,港版《國歌法》三讀通過 香港立法會6月4日通過《國歌法》,不當使用、侮辱中國國歌的行為,最高將被判刑3年,被認為是中國進一步弱化一國兩制的手段。 美國國務卿龐佩奧(Mike Pompeo)6月30日也宣布美國停止對港出口防衛裝備,並表示正著手討論收緊對香港出口軍民兩用科技的限制,未來美國公司若要出口相關產品至香港,必須申請許可,這代表美國不再給予香港特殊待遇。
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行使權利和自由,不得違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 《國家安全法》在第一章第十一條中提到,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國安法條文懶人包 第三章第四十條則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國安法條文懶人包: 麥卡錫證實將晤蔡英文 中國跳腳被美國1句話頂回
2023年1月13日,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保證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專題研討會上的致辭指出,當特區本地法律規定與國安法不一致時,應優先適用香港國安法,特區應主動修改、完善本地法律,使本地法律與香港國安法實現有機統一。 他又形容國安法「讓法治得到捍衛,正義得到伸張,香港市民的各項合法權利在更加安全的環境中得到更好保障」。 他同時指《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僅有230多人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被特別行政區警方拘捕,充分說明只對極少數人是「高懸利劍」,指對絕大多數市民是人權自由的「守護神」,那些所謂「隨意抓人回內地審判」、「以言入罪」、「大肆濫捕」等謠言在事實面前不攻自破。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對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了規定。
在今年年初,終審法院在黎智英案中清楚指出,《香港國安法》的制定是建基於維護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並不屬於特區自治範圍,中央政府對特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 同時表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做生意,寧願在北京、上海或其他地方設立辦公室。 3天後,總裁北尾吉孝表示”對上述的報道感到驚訝及遺憾,強調沒有正式就撤出香港作出任何討論,亦沒有任何正式的決定。””對有關報道造成市場的驚訝及疑惑,他致以最深切的歉意。”他重申,該集團沒有計劃撤出香港業務,並會繼續向客戶及相關組織提供妥當及有效的溝通。 2021年6月,《明報》翻查過去一年資料,發現至少21個泛民主派政團、聯盟和工會,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後停止運作。
國安法條文懶人包: 要求區議員宣誓同民主派區議員辭職潮
但該規定不影響就有關犯罪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並將其覊押,也不影響該等犯罪嫌疑人申請保釋。 第三十六條 任何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 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的,就認為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犯罪。
不過亦有批評指,用諧音口號其實係對惡法嘅妥協,而國安法嘅執法尺度亦顯示,差人要亂拉人嘅話示威者嗌咩口號根本唔重要,用諧音避開被禁字眼係自我閹割。 第四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將於4月16日(星期日)舉行,供學位程度人士參加,即日起至3月8日下午5時接受報名。 是次測試對象為已持有學士學位或會在2022/23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學位教師職位的人士。
國安法條文懶人包: 單車客移居清邁蓋「香港村」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 香港《國安法》管轄的範圍不只是在香港的港人,在第36到38條裡,訂定了適用人員與適用情事。 在香港《國安法》第55和56條規定,國安公署可以在特定情況下立案偵查,執行司法權,並由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起訴,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適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而非香港法律。 香港《國安法》的第5章甚至再加碼,在第48條到61條當中,表示中共中央會在香港設立「國家安全公署」,人員由中共中央派駐。 中國作家與運動者趙思樂也在《Matters》平台上分析,名義上香港國安委員會和中共國安公署並立,但實質上,最後會由膨脹的警務部門與中共國安公署形成實質的東廠式政府。
- 2022年3月31日,林鄭月娥被記者多次問及兩位英國最高法院院長辭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事件。
- 支持一方認為,香港本身有憲制責任就保護中國國家安全立法,但主權移交至今仍然未成事。
-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 雖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但李本人因要隔離檢疫,目前未能上庭,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按既定程序押後案件至3月31日再訊,屆時李宇軒仍在隔離,無須出庭,候訊期間李須還押,並由懲教看管。
該部門檢控官由律政司長徵得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同意後任命。 第八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司法機關應當切實執行本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法律有關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規定,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特區政府警務處和律政司作為主要執行部門,設立專門處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部門。 國安法條文懶人包 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和所涉及的人員編制,經行政長官批准後,由財政司司長從政府一般收入撥出,不受現行法律規定的限制。 《基本法》23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終審法院亦指出根據本港法律,法庭批准保釋與否並不涉及舉證責任,因此雙方均沒有舉證責任。
國安法條文懶人包: 香港反應
2020年6月30日傍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發表聲明稱,堅決支持和擁護中央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穩定,所作出的這一重要舉措。 2021年4月,紫荊研究院公布民調報告,指八成半受訪市民認同香港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實施《港區國安法》也未有影響日常生活。 調查在4月8日至13日期間,以音頻電話隨機抽樣形式進行,在1,528名受訪市民中,85.7%受訪者認同香港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較去年5月國安法實施前所做同類調查相比,大幅攀升超過兩成。 另外,84.2%受訪者認為《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日常生活未受到影響,認為有影響的不足一成,佔7.8%;78.6%受訪市民認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變得更加安定,只有13.6%受訪者認為更加不安定;73.3%受訪市民對《港區國安法》實施成效感到滿意。 本身是港區政協委員的香港佛教聯合會會長釋寬運表示,2019年以來,香港受到暴力及疫情影響,市民大眾受盡身心困擾。
過去一年,《香港國安法》有效遏止了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行為和活動。 《香港國安法》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成效有目共睹,讓香港走出自2019年中開始的困局,由亂及治。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八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條規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 2021年7月,《港區國安法》立法1週年,香港入境事務處統計過去一年,經香港機場出境的香港居民比入境的多近11萬,約佔香港750萬總人口的1.45%。
國安法條文懶人包: 香港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撤映風波引發的爭議與思考
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則在同日正式裁定,將華為技術公司與中興通訊公司列為國家安全威脅,禁止使用政府資金向這兩家中資電信廠商採購。 在「顛覆國家政權罪」(22條和23條)則規範了攻擊、破壞、干擾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和香港政府機構設施者(例如過去一年因運動經常受到影響的中聯辦、立法會、警局等),也要處罰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與參加者。 香港將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由行政長官擔任,並且在國家安全委員會下設立祕書長一職來領導。 國安法條文懶人包 國安會由中央監督,而國安會將立事務顧問,由中共中央指派,並列席國安會議提供意見。 在國家主權及不干涉原則下,制裁只適用於極為有限的情況,例如針對與恐怖主義或核武擴散相關的問題,並應透過適當的平台——由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實施。
國安法條文懶人包: 香港《國安法》:港府訂立搜查監聽細則引發更多質疑
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會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為采取本條第一款規定措施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沈春耀:國安法的總則中有明確規定尊重及保障人權,任何權力都有法律規定的明確界限,如果越過底線和範圍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一點在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中有明確規定。 但維護國家安全與公眾秩序同樣有界限有底線有要求,必須取得平衡,絕對的權利和自由是不可能做到的。 沈春耀:國安法第55條規定的三種情形是特定情形,但制度建設必須考慮到各種風險和因素,而國家安全公署行使管轄權的啟動程序有明確嚴格的法律規定,要由港區政府提出,或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提出,並要得到中央批准方可行使管轄權。 張曉明:公署人員履行職務行為不受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管轄,是為保障國安公署依法履行職責的需要,因這超出特區自治權範圍,他們查辦案件可能涉及國家機密,特區不能管,這也參考了駐軍法規定,也是國際做法。 他強調,國安公署不是無王管,因國安法本身對國安公署執法的程序、監督也有嚴謹的規定。
國安法條文懶人包: 港區國安法 相關報道:
」延伸範圍大,非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以外的行為亦可能違法;對法官批出保釋時的限制偏離現行制度,行政長官委任法官制度會考慮政治忠誠度,偏離法治精神。 2020年6月30日下午,香港島各界聯合會舉辦了名為「港島各界慶祝香港回歸、賀國安立法」系列慶祝活動,在場民眾揮舞五星紅旗和香港區旗,高唱《義勇軍進行曲》與《我和我的祖國》等歌曲,慶祝香港回歸及國安法通過。 《人民日報》「人民銳評」表示,「有別有用心的人要在社會製造無端恐懼,令市民因恐懼而相信謠言」。 第一百二十條之四 利用極端主義煽動、脅迫群眾破壞國家法律確立的婚姻、司法、教育、社會管理等制度實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