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僱證明2024懶人包!(持續更新)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背頁載有「本證持有人擁有香港居留權」的字樣。 而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並不載有有關擁有香港居留權的字樣。 而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可協助員工明白僱傭條件,以及提醒僱傭雙方合約上的責任,有助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糾紛,更可保障雙方的權益。 因此,我們建議僱主應盡可能與員工訂立書面僱傭合約。 答2.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

自2018/19課税年度起,《税務條例》第8條不適用於任何人在已與香港訂立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税協定/安排的地區提供服務所得的入息。 如你屬香港居民人士(香港税務居民的人士),並已就在內地提供服務而獲得的入息繳付內地的個人所得税,你可根據《税務條例》第50條及「全面性安排」申請税收抵免。 不論是受僱/自僱人士都可以提供評稅通知書(俗稱稅單)作為入息證明。 一般而言,稅務局會於每年的 10 月起開始向市民寄出稅單正本以告知大家於該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金額。 但如果你已遺失稅單正本,你亦可以使用「稅務易」下載你的稅單紀錄。

受僱證明: 查詢

一般而言,税務局會按照每一課税年度你逗留在香港的日數(在港逗留日數的基準)計算。 凡因任何職位或受僱工作或退休金所獲得的入息,如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均須課繳薪俸税。 本文介紹地域來源徵税原則、香港以外地方所得入息的計税方式、各類豁免入息徵税,以及申請豁免入息徵税或税務寬免所須的佐證文件。 勞保局提供多元查詢管道,讓勞工朋友可以隨時查詢個人勞(就)保投保資料,除了可確認雇主是否依法辦理加保外,更可瞭解累積的投保年資,以確保自身的保險權益。 你能否申請全部或部分入息豁免徵繳薪俸税,須視乎你受僱工作的來源地。 本文介紹香港税制的地域來源徵税概念,以及這概念在什麼情況下適用於不同的納税人。

受僱證明

申請人要擁有「海外」(非中國內地、香港、澳門)的永久居民身份證,並在海外居住不少於一年,申請需要在海外遞交。 凡住所佔用人僱用或終止僱用為他擔任保安工作的人員,而該人員是只擔任與該住所有關的保安工作的,則第及款不適用於該佔用人。 除第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僱用任何人員為該人自己或為他人擔任有酬的保安工作,須於開始僱用後14日內,將僱主的姓名或名稱、僱員的姓名及開始僱用的日期以書面通知處長。

受僱證明: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適用於僱主) 要求索取有關僱員累算權益資料,作為根據強積金計劃條例第12A處理有關僱員支付或應付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的退款或計算。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為強積金計劃的分銷商,有關計劃是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的產品。 除了作為分銷夥伴之外,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他渣打集團成員與計劃的營運的主要人士並沒有關聯繫。 請注意,如您欲把累算權益由另一計劃轉入至宏利,轉入款項將根據您於宏利的強積金帳戶的「供款投資指示」(「指示」)進行投資。 倘若您從沒有就您的強積金帳戶給予指示,尤其是因終止受僱而自動成立作保存您的累算權益的個人帳戶,有關指示會預設為「預設投資策略」。

如你是香港居民人士並在「有安排地區」就提供服務所得的入息繳付與香港薪俸税性質上大致相同的税款,你可根據第8條申請該部分入息豁免徵税或選擇根據第50條申請税收抵免。 此項寬免適用於屬香港居民人士(即屬香港税務居民的人),並在已與香港訂立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税協定/安排的地區(「有安排地區」)就提供服務所得入息而繳付在該地區的税款。 受僱證明 如你已在「有安排地區」繳付外地税款並能提供證明,你所繳付的外地税款可根據《税務條例》第50條獲容許用作抵免就該入息而須在香港繳付的税款。 「稅務易」帳戶會詳列過往3年內稅務局發出的評稅,可在「稅務狀況」部分檢視及下載有關評稅通知書副本作為入息證明。 對於平日沒有做開財務報告的自僱人士,最難是準備財務報告,不過如果是自僱人士的公司是持續營運及有盈利下,出糧給自己並有報稅,該薪俸稅單就可成為入息證明。 你若根據《税務條例》第8條申請豁免或寬免,或根據雙重課税安排申請税收抵免,則必須提交完税證明,例如內地個人所得税申報表、税款收據及行程表。

受僱證明: 受僱工作的來源地

該刊物可在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辦事處索取,或於勞工處網頁下載。 根據《僱傭條例》,傭工在受僱的首十二個月內,每受僱滿一個月,可享有兩日有薪病假,其後則每服務滿一個月可享有四日有薪病假。 第7條:倘傭工在合約終止或期滿後,因受阻而被迫延遲離港,他/她應在獲准逗留期限屆滿前向入境事務處處長申請延期留港一段短時間。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任何僱主如少付工資給僱員,即屬犯罪,可被判罰款港幣350,000元及監禁三年。 任何人士非法扣除工資亦屬犯罪,可被判罰港幣100,000元及監禁一年。 以上就是對香港各種工作簽證的整理了,相信大家也已經對工作簽證有一定的瞭解,如果還有任何地方不清楚,或想瞭解我們的簽證代辦服務,可以點擊下面的「立即諮詢」聯絡我們。

受僱證明

入息證明是一些可以證明你每月平均收入的相關文件。 對於受僱人士來說,通常會是糧單、或出糧戶口的月結單等文件。 而自僱人士則要提供稅單或紀錄較長的銀行月結單,並可能要提供其他額外文件以證明自己具有穩定收入。 如你的受僱工作來源地是香港以外的地方,例如:由你的非香港僱主指派到香港工作數年,並須在其他國家執行部分公務,税務局只會就你在香港提供服務所得入息評税,包括因提供該等服務而獲得的假期工資。

受僱證明: 網站導覽

問3.以書面還是以口頭方式訂立僱傭合約對僱傭雙方的保障較佳? 答3.《僱傭條例》規定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無論那一種方式,僱員的權益均受到《僱傭條例》的保障。 在決定你到訪香港是否總共超過60天時,税務局會以「身處當地天數」的方法計算,即使你並非整天停留在港,亦會作一天計算。 A3: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3項關於少於6個月但不低於30日之育嬰留職停薪申請次數之2次上限,受僱者如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小孩,其申請次數應合併計算,並以最小的小孩受撫育期間申請2次為限。 使用滙豐流動應用程式及網上理財服務,即可安坐家中,輕鬆理財。

受僱證明

此外,你在內地就所得的入息可能亦須繳付個人所得税,但在若干情況下則可獲豁免徵税。 如你是僱員而受僱工作來源地是香港,即使你有部分職務在香港以外地方執行,你所得的全部入息,均須繳納薪俸税。 不過,你可在某些情況下按年申請將入息豁免徵税或申請税務寬免。

受僱證明: 相關內容

第4條:傭工不得受僱於任何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其他職務,包括兼職家務工作。 僱主亦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為任何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工作。 第4條:傭工只可以為合約上訂明的僱主料理家務。 僱主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擔任家務職責以外的職務。

受僱證明

請注意,如您欲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權益由另一計劃轉入至宏利,轉入款項將根據您於宏利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的「供款投資指示」(「指示」)進行投資。 倘若您從沒有就您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給予指示,有關指示會預設為「預設投資策略」。 如您不肯定您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的指示,請覆查並在需要時作出更改,以確保轉入款項可根據您的意願而投資。 此表格供自僱人士、個人帳戶持有人或終止受僱的僱員轉移累算權益至另一計劃或保留於現有計劃內的個人帳戶。 如欲為僱員登記參加貴司的附屬計劃,請同時下載以下所有文件供僱員閱覽。 根據《僱傭條例》,家庭傭工每七天可享有不少於一天休息日。

受僱證明: 註冊資格

如果僱主沒有向僱員發出供款紀錄,初犯者最高可被罰款HK$1萬,再犯者罰款加倍。 受僱證明 所以,你可以向僱主或者人事部申請索取有關紀錄。 受僱證明 如欲以支票繳費,請提供合共160元 的劃線支票一張(即「申請費」50元及「發證費」110元),抬頭請寫「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受僱證明

僱主應就《僱員補償條例》、《僱傭條例》、普通法及本條規定須負的法律責任和或須承擔的醫療費用及其他開支,考慮為傭工投購較全面的保險。 第5條:工資的款額不得少於香港特區政府所公布及在合約訂立當日有效的規定最低工資。 僱主如沒有按僱傭合約支付到期應付的工資,可遭受刑事檢控。 第2條:適用於所有初次抵港的傭工,以及返回原居地度假後(即沒有押後放假)根據新合約或續訂合約返港工作的傭工。

受僱證明: 文件

要取得有薪金入賬紀錄的月結單作為入息證明,只需登入銀行的網上理財服務,然後下載所需月份的文件即可。 使用此方法的好處就是,只要有打印機,更可即時獲得實體入息證明。 而一直使用存摺的讀者,其實亦可以即時開立一個網上銀行戶口,查閱月結單服務會即時生效。 對於不能提供收入證明的自僱人士,銀行等金融機構會有一套內部計算方式。 一般而言,銀行會要求自僱人士提供6個月的往來帳戶紀錄,作為計算入息的最基本憑證。

  • 因此,我們建議僱主應盡可能與員工訂立書面僱傭合約。
  • 如僱員沒有填妥及簽署登記表格,或把表格交回僱主,僱主仍須在登記期限屆滿前,把登記表格送交受託人,以履行僱主的責任。
  • 若符合指定條件,你可在個別人士報税表(BIR60)及其附錄內提出申請將全部或部分入息豁免徵税或申請税收抵免。
  •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 凡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因任何職位或受僱工作而獲得的入息,均須課繳薪俸税。
  • 除事先根據第15條得到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傭工執行駕車職務外,傭工根據僱傭合約所須執行的家務,並不包括駕駛任何類型的車輛,不論駕駛目的為何,亦不論該車輛是否屬於僱主所有。

第8條的入息豁免徵税不再適用於任何人在「有安排地區」提供服務而獲得的入息。 你只可根據《税務條例》第50條以税收抵免的方式就該收入申請雙重課税寬免。 這豁免條款只適用於船舶人員及飛機機員 (包括船長及機長)。 若此類人士在一評税基期內在香港逗留不超過六十天及在連續兩個課税年度 (其中一個須為所考慮的課税年度) 的評税基期內,在香港逗留總共不超過一百二十天,則他們在該被考慮的課税年度內因提供服務所收取的入息可獲豁免徵收薪俸税。 A6: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5項及第6項新規定,「陪產檢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由雇主照給,雇主給予受僱者第6日、第7日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者,依同條第7項及第8項新規定,可向本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

受僱證明: 終止受僱通知

如僱傭合約並非以書面形式訂立,而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僱員的書面要求,則須將一份載有聘用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此外,僱主在訂立僱傭合約條款時,應以合理和公平為原則。 公平合理的條款,例如合理的薪酬福利及終止合約的通知期,有助僱主吸引人才、提升僱員對公司的歸屬感,以及挽留富經驗及優秀的員工。 為協助僱主與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勞工處編印了一份僱傭合約樣本,主要涵蓋僱員在《僱傭條例》下可享有的法定權益及保障,供僱主及僱員參考。

受僱證明: 終止僱傭關係時,僱主及僱員有甚麼責任及權利?(適用於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

因此,為避免誤會或爭拗及確保權益,有關人士在訂定合約前,必須根據雙方的意願,了解彼此合作的性質,辨清自己屬於僱員還是判頭或自僱人士的身份。 工資率、超時工作的工資率及任何津貼(無論以按件、按工、按時、按日、按週或其他方式計算);工資期;終止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及如僱員享有年終酬金,則有關年終酬金、部份年終酬金和酬金期的資料。 香港居民回港是否屬到訪性質,須視乎個別情況而定。 一般而言,若其工作基地已轉往外地及須長駐外地提供服務,偶爾回港會被視作為「到訪香港」。 由2020/21課税年度開始,合資格僱員可就為經核證投資基金或指明實體提供投資管理服務,而以利潤關聯回報的方式收取或獲累算的具資格附帶權益,申請薪俸税寬減。 如你的受僱工作來源地是香港,例如:受僱於香港公司在港工作,即使你有部分職務在香港以外地方執行,你所得的全部入息,均須繳納薪俸税。

受僱證明: A. 受僱工作的地點

如臨時僱員沒有在所屬僱主參加的行業計劃開戶,僱主必須在僱員受僱的首10日內,為僱員在僱主所參加的強積金計劃登記開戶。 C先生受僱為公司的市場推廣主任,他的受僱首日是6月19日。 那麼僱主安排他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的最後限期便是8月17日,即從受僱日起計第60日。 因此,僱主應先瞭解僱員的需要和意願,從而選擇一個能夠為僱員提供最切合其需要的產品及服務並收費合宜的強積金受託人及計劃。 我們承諾盡力確保本網站符合萬維網聯盟(W3C)《無障礙網頁內容指引》(WCAG)2.0 AA級別標準,由於本頁可能載有不符合標準的PDF文件,因此本頁沒有提供所有符合無障礙網頁級別標準的功能。 那麼,若本身是公司東主「打自己工」,但因為經濟不景生意欠佳,能否用自己開的公司,「製造」一張糧單給自己呢?

受僱證明: 使用「稅務易」下載稅單

一般而言,你可以提交糧單、附薪金記錄的銀行戶口月結單或稅單作為入息證明。 香港居民回港是否屬到訪性質,須視乎其個別情況而定。 一般而言,若其工作基地已轉往外地及須長駐外地提供服務,偶爾回港會被視作是到訪性質。 A4:依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補助要點第5點規定:「本補助按雇主實際給付受僱者第6日、第7日之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總額,核實發給。」。 依前開規定,補助金額係以雇主「實際給付」受僱者第6日、第7日之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總額計算。 香港的税制是按地域來源徵税,凡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因任何職位、受僱工作或退休金而獲得的入息,不論是否已在其他税收管轄區繳税,均須課繳薪俸税。

受僱證明: 商務簽證 = 工作簽證?

以下列出比較常見的入息證明文件,除了下列的文件,在不同情況下,金融機構都可能要求其他文件作為入息證明。 不少自僱人士,例如職業司機、私人補習導師、經營ig網店等等,未必有報稅及強積金供款紀錄,金融機構對他們審批標準便會與受薪人士不同。 一般固定受薪的打工仔會有稅單、公司證明、強積金供款紀錄等作為入息憑證,銀行將這類人士分類為有穩固收入,計算供款負擔時較為簡單。 如作續期/重新申請,申請人須提供現有/已過期保安人員許可證正面及背面的影印本。

受僱證明: 豁免全部或部分入息徵税或税收抵免

對於有固定收入的受僱人士來說,通常都不難找到糧單、銀行月結單、稅單等作為入息證明。 不過,一些以現金出糧的工作者或自僱人士,則可能要預備更多的文件以提交入息證明。 所以,這次想跟大家分享 4 個簡單方法以獲取入息證明文件。 此項豁免一般可供從事「香港受僱工作」或「非香港受僱工作」人士申請。 如納税人在香港參加培訓、出席會議或匯報工作進度等,都會被視作在香港提供服務。 除政府僱員、船舶人員及飛機機員外,若你在香港以外地方提供所有服務,則你在有關課税年度從該受僱工作所得的全部入息可獲豁免徵收薪俸税。

如你在有關年度內到訪香港總共不超過60天,期間即使有在香港提供服務,你從該受僱工作所得的入息仍可全部豁免繳税。 於香港的電力工作經驗必須在有效及適當級別的註冊電業工程人員監督下取得。 申請人需提供文件證明他如何取得有關電力工作經驗。 (例如由註冊電業承辦商或固定電力裝置擁有人以全職性質及定額薪酬僱用。)申請人亦需注意香港其他相關法例的要求,例如《學徒制度條例》(第 47 章)。 有關《學徒制度條例》的要求,請聯絡學徒事務署 [XLSX 格式 (1.55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