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本行將於2023年9月30日或之前(或於本行網頁另行公布之期間)將有關現金奬賞存入合資格客戶之指定出糧。 出糧服務 17.本行將於條款16所列的現金獎賞存入日期(或於本行網頁另行公布之期間)將有關現金奬賞存入合資格客戶之指定出糧戶口內,惟有關之指定出糧戶口、網上銀行服務及電子結單服務必須於存入現金奬賞當日仍屬有效及正常。 13.本行將於條款12所列的現金獎賞存入日期(或於本行網頁另行公布之期間)將有關現金奬賞存入合資格客戶之指定出糧戶口內,惟有關之指定出糧戶口、網上銀行服務及電子結單服務必須於存入現金奬賞當日仍屬有效及正常。
8.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本推廣及修訂其條款及細則而毋須另行通知。 9.就本推廣、有關條款及細則之詮釋,以及獲取有關優惠之資格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出糧服務 出糧服務 10.有關戶口之收費詳情、條款及細則,請參閱本行零售銀行服務收費表或向本行職員查詢。
- 16.本行將於2023年9月30日或之前(或於本行網頁另行公布之期間)將有關現金奬賞存入合資格客戶之指定出糧。
- 9.就本推廣、有關條款及細則之詮釋,以及獲取有關優惠之資格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 3.本推廣只適用於自2021年6月21日起從未於本行獲得富邦出糧戶服務迎新獎賞之個人客戶(單名戶) 。
- 2.「推廣期」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
- 7.除本行及根據本推廣與本行已訂立合同(如有)之客戶外,任何人均無權根據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之任何條款或享有任何條款中之利益。
- 若客戶於推廣期內登記本推廣超過一次,則以最後一次成功登記之資料為準。
- 「每月平均出糧金額」指指定出糧期內連續3個月於指定出糧戶口錄得自動轉賬出糧記錄之金額平均值; 若有連續4個月或以上之自動轉賬出糧記錄,則以首3個月之出糧金額計算平均值。
若客戶於推廣期內登記本推廣超過一次,則以最後一次成功登記之資料為準。 若客戶所登記之指定出糧戶口號碼與本行紀錄不符,客戶將不可獲享迎新獎賞。 一般條款及細則:1.「本行」指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2.「推廣期」由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包括首尾兩天。 出糧服務 3.本推廣只適用於自2021年6月21日起從未於本行獲得富邦出糧戶服務迎新獎賞之個人客戶(單名戶) 。
11.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每月平均出糧金額」指指定出糧期內連續3個月於指定出糧戶口錄得自動轉賬出糧記錄之金額平均值; 出糧服務 若有連續4個月或以上之自動轉賬出糧記錄,則以首3個月之出糧金額計算平均值。
聯名戶、公司客戶、本行及其附屬或聯繫機構之職員恕不適用。 5.所有優惠均不可轉讓予他人、不可退回、不可轉換其他產品或任何折扣優惠。 出糧服務 6.所有優惠及服務須受相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向本行職員查詢。 7.除本行及根據本推廣與本行已訂立合同(如有)之客戶外,任何人均無權根據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之任何條款或享有任何條款中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