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瞞報6大好處2024!(小編貼心推薦)

房署官員指出,有關專責隊伍會從舉報、家訪及抽查三方面篩選出可疑個案,並利用住戶姓名及身份證等資料,核對田土廳、車輛登記處、銀行及稅務局等其他部門資料,租戶是否擁有私人物業、車輛或股票等資產。 其中有個案是一名葵涌村居民,在2018年5月申請轉換戶主及批出新租約時,申報並無擁有物業。 但其被揭發在元朗又新街有一個住宅物業,2022年6月被判罪成,當時裁判官考慮單靠罰款未能反映案情嚴重,判被告監禁7日,緩刑12個月及罰款5,000元。 因此,在作出申報前,住戶應仔細閱讀入息及資產申報表的內容及填表須知,並按指定的方法計算其收入及資產,然後才填寫相關資料。 否則,住戶便可能觸犯《房屋條例》第26(1)(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或第27(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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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發言人表示,作為釐定租金以及審核續住公屋資格的基礎,住戶必須準確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 選委界江玉歡及民建聯葛珮帆均追問,政府會否立即修改房屋條例堵塞現有漏洞,何永賢就以「檢討中」回應。 實政圓桌田北辰會後向記者表示,房屋署應即時利用土地註冊處的數據,核查全港公屋居民中所有成年人,有無持有住宅物業,並盡快公布結果,之後按時對照物業成交紀錄與房署數據,防止有人濫用公屋。 他認為,檢查公屋住戶有無物業可以即時進行,毋須等到全面檢討。

公屋瞞報: 綠表購居屋無限制 房屋局研收緊堵漏

截至去年12月底,一般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5.5年,當中長者一人申請者的平均輪候時間為3.9年。 據悉,加多利山的單位成交價為7,280萬元,本身已持有住宅物業的蔡天鳳,當年為節省15% 非首置印花稅,即1,092萬元稅款,才交由前家翁以首置名義買入單位,即是常見的「借人頭」買樓。 就此成交,首置人士只需繳付4.25%的印花稅,即約為309萬元,兩者相差逾780萬元。 實政圓桌田北辰對此感到十分憤怒,會後向記者表示:「罰則又檢討、綠表又檢討…我好有意見,每次出事都係『全面性檢討』」,他認為房屋署可將內部查審機制與土地註冊處的登記機制合併,即可每天檢視是否有公屋戶進行房屋交易。 選委界江玉歡及民建聯葛珮帆均追問政府會否立即更改房屋條例以堵塞現有漏洞,惟何永賢僅以「檢討中」回應。 若 1 至 3 人的小家庭中,所有家庭成員均為 55 歲以上,每月入息限額不變,但其家庭資產淨值限額,可獲調高至相等於 4 人家庭限額,即 31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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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3月底,最近三年向不符繼續租住公屋租戶共發出440宗遷出通知書,約39%(即170宗)涉及在港擁有住宅物業,惟未有區分住宅類型的數字。 二人日前被控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公屋瞞報 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認為不適合以罰款方式處理,下令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在參閱感化官的報告後,法庭判處首被告罰款合共8000元,而次被告則被判處90小時社會服務令。

公屋瞞報: 5人家庭公屋入息限額擬凍結 資產限額房委會建議上調1.9%

一名居住於何文田愛民邨的公屋居民,在2018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並無任何從投資所獲取的利息、紅利及股息收入。 其後調查結果顯示,他每月從投資戶口所賺取的股息收入約為19000多元。 公屋瞞報 該居民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房屋條例》條,被房屋署檢控,並於較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一名公屋租戶因瞞報資產,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6星期,緩刑12個月,罰款2萬元。 被告居於觀塘雲漢邨,去年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擁有深水埗醫局街一個地鋪的一半業權,每月收取3萬多元租金收入,並同時申報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過規定。

  • 眾所周知,公屋供應十分短缺,輪侯時間屢創新高,必須善用及合理編配予真正有需要人士。
  • 香港名媛碎屍案死者蔡天鳳的前家翁鄺球被踢爆擁有價值數千萬元的豪宅,卻同時持有一間公屋單位,並以公屋居民專屬的綠表購買一間居屋單位,有濫用公屋資源,以及享用雙重房屋福利之嫌。
  • 香港中通社3月17日電 香港名媛碎屍案死者蔡天鳳前家翁鄺球被曝有價值數千萬港元豪宅,卻同時持有一間公屋單位,引發社會關注。
  • (二)就忽略提供入息申報表指明的詳情的傳票(即申報自己並無擁有任何房產),上訴人聲稱由於沒有租金收入,她認為不需要填寫物業資料。
  • 何永賢解釋,綠表購買居屋不用申報入息及資產,1978年沿用至今的政策原意,是希望加快公屋單位的流轉。

署方強調,作為釐定租金以及審核續住公屋資格的基礎,住戶必須準確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 否則,住戶便可能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而觸犯《房屋條例》第26(1)(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或因忽略提供資產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而觸犯第27(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個月。 發言人表示,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是用作釐定租金以及審核續住公屋資格的基礎,住户必須準確填寫。 因此,在作出申報前,住户應仔細閱讀入息及資產申報表的內容及填表須知,並按指定的方法計算其收入及資產填寫相關資料。 香港名媛碎屍案死者蔡天鳳的前家翁鄺球被踢爆擁有價值數千萬元的豪宅,卻同時持有一間公屋單位,並以公屋居民專屬的綠表購買一間居屋單位,有濫用公屋資源,以及享用雙重房屋福利之嫌。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公屋住戶購買居屋並無入息及資產限制,政策原意是讓公屋流轉,住戶有上流的機會,但理解該政策需要收緊,期望下次推出居屋前完成檢討,亦會研究增加罰則以免有人濫用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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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揭發在本港或其他地方擁有物業或超額資產住户數目及百分比? 房署發言人稱,2014至2018年間,發出158張涉及虛假陳述的傳票,當中140張成功被檢控,罰款額1500至3萬元不等。 公屋瞞報 有個案被判處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兩宗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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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間村屋業主都是2010年從同一名地主中購入土地,建屋牌都是2015年獲批,牌照見證人為同一人。 事源疑犯之一前家翁鄺球,於2019年手持有何文田加多利山豪宅單位後,但翌年仍然可以用綠表資格以218萬元購入葵涌居屋尚文苑一個單位,引起各界關注。 她指今早被人員欺騙「所有人都出咗去(屋外),仲爭你。」踏出家門即變成無家可歸。 公屋瞞報 元朗唐人新村納入朗邊公營房屋發展計劃,大部分村民已經遷走,但有部分村民因為過去數年疫情或安置問題,一直留居。 今日(29日)上午10時許,地政署人員入村收地,明言村民今日一定要離開,明日會斷水斷電。

公屋瞞報: 入息超額怎麼辦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房署並無持有丁屋的公屋富戶數目,但他相信為數不多。 他指出自兇殺案後,大眾對公屋富戶更為關注,但現時公屋居數目逾200萬,房署要每年覆檢的人力成本太高,亦未必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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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該申報表上,其中持證人夫婦申報分別擁有約10萬元銀行存款及他們並沒有持有股票。 不過,調查結果顯示,該家庭的總資產淨值高達500萬元,已超逾2019/20及2020/21年度,三人家庭公屋入息限額100倍(即分別為231萬元及245萬元)的「紅線」,並不符合租住公屋單位的資格。 房屋署今年加強打擊公屋住戶虛報入息及資產,抽查了一萬名公屋住戶,發現多達六百戶、即百分之六有虛報呃公屋的情況,包括隱瞞物業汽車或漏報入息等,正考慮作出檢控。 香港中通社3月17日電 香港名媛碎屍案死者蔡天鳳前家翁鄺球被曝有價值數千萬港元豪宅,卻同時持有一間公屋單位,引發社會關注。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17日表示,現時公屋居民不需要申報有無物業,相關政策需檢視。 房屋署發言人提醒所有公屋申請人,如在申請公屋租契時明知而向房委會作出虛假陳述,而被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相關的公屋申請會因此而被取消,而已入住的公屋單位亦會因此而被房屋署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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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指出,雖然房屋署早年曾研究如何審查申請人的境外資產,但一直以來也無法執行,相信是內地、海外機關未必配合房署調查,加上抽查牽涉大量資源,承認若內地新來港人士蓄意隱瞞境外物業,房署或無法查出,形成審查漏洞。 一名簡姓公屋富戶,同樣持有上水松柏塱村價值1,500萬元村屋物業無申報,虛假陳述等罪罪成,去年2月被判監十日,緩刑一年。 《香港01》發現,地政總署在2019年收到該屋與相鄰七間村屋懷疑套丁的投訴,除該公屋富戶外,還有另外兩名業主均報住公屋。 房屋署今日(29日)表示,一名公屋租戶因瞞報資產,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6星期,緩刑12個月,罰款2萬元。 謝偉俊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政府交代過去4年曾經抽查多少個公屋住户資產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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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國偉稱,去年約有560個公屋住戶因入息及資產超額、擁有香港物業等而需遷出公屋,較過去平均每年收回約280個公屋的數量增一倍,反映新富戶政策有阻嚇作用。 房屋署指出,該名申請人在2018年3月向署方遞交一份公屋申請表,當中於資產淨值一欄中,她只申報擁有銀行存款2萬元及投資金額約1900元,而她的丈夫則申報沒有任何資產。 為確保公屋資源可以分配畀社會上有迫切住屋需要嘅人,其實房署已規定若公屋住戶嘅家庭入息超額五倍,就要遷離公屋單位,若超逾三倍不高於五倍則須交雙倍租及差餉,都只可申請暫住不超過12個月。 至於鄭麗琼佢有冇向房署瞞報入息,香港文匯報昨日致電鄭麗琼手機求證,一名男士話「暫唔接受任何訪問」就隨即cut線。 房委會今日(22日)表示,一個居住於將軍澳厚德邨公屋的三人家庭,夫婦各自擁有約40萬元銀行存款,以及市值約100萬元的股票,該家庭的總資產淨值高達500萬元,超逾入息限額100倍的上限,不符合出租公屋單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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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補充,指當局現時非單靠舉報,亦有很多自動調查的工作,公屋管理提供很多綫索讓當局跟進,但具體操作她不在立法會透露,擔心有人刻意避開當局的行動,影響成效,但她舉例早前疫情期間圍封強檢,有一些經常無人應門的單位,當局正跟進中。 何永賢解釋,綠表購買居屋不用申報入息及資產,1978年沿用至今的政策原意,是希望加快公屋單位的流轉。 在此政策下,近5年平均每年相關回收的公屋單位約有3,600個,但認同現時要檢討考慮收緊有關安排。 一名觀塘坪石邨公屋住戶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及忽略提供入息申報表指明的詳情,違反了《房屋條例》而被定罪。 何永賢昨解釋,綠表購買居屋不用申報入息及資產,1978年沿用至今的政策原意,是希望加快公屋單位的流轉。

  • 但當提及村屋已有人入伙,他則表示「不是出租,是上水家人住的」,是家人拿錢建的,不牽涉出售丁權。
  •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發言人今日(一月二日)表示,在此個案中,有關公屋住戶是單位的認可居住人士,於二○一三年填寫入息申報表時,申報自己並無工作和相關收入,同時該住戶亦申報自己並無擁有任何房產。
  • 立法會昨(15日)討論事件時,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多番稱會檢討條例。
  • 在參閱感化官的報告後,法庭今日判處被告監禁14日,緩刑12個月,及罰款2000元。
  • 房屋署今日(29日)表示,一名公屋租戶因瞞報資產,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6星期,緩刑12個月,罰款2萬元。

發言人亦表示,作為釐定租金以及審核續住公屋資格的基礎,住戶必須準確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 因此,在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時,住戶應先仔細閱讀入息及資產申報表的內容及填表須知,並按指定的方法計算其收入及資產填寫相關資料。 否則,住戶便可能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而觸犯《房屋條例》第26(1)(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或因忽略提供申報表指明的詳情,而觸犯第27(a)條(如罪名成立,可判最高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

公屋瞞報: 瞞報股息1.9萬 公屋戶遭罰60小時服務令

富戶申報表中有一部分供住戶填寫個人總資產淨值,此部分只供選擇分開以個人身份申報的家庭成員填寫,一般公屋住房多以家庭申報,則僅須於上一部分剔選資產水平,無須填寫此部分。 他又說,由於不少瞞報及漏報個案遭揭發,與公屋住戶舉報有關,房署本月內會再發信予全港公屋住戶,呼籲他們踴躍舉報。 現行公屋申請制度,擁有香港入境權並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制者,年滿18歲即可申請入住公屋,當中涵蓋內地單程證來港人士。

其後經調查揭發,該公屋申請人案發時擁有位於九龍尖沙嘴彌敦道一個住宅物業。 該名申請人因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違反了《房屋條例》第26(1)(c)條而被檢控,並於較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在參閱感化官的報告後,法庭今日(7月4日)判處被告監禁14日,緩刑12個月,及罰款2000元。 在參閱感化官的報告後,法庭今日判處被告監禁14日,緩刑12個月,及罰款2000元。 按房屋署現行政策,在公屋居住滿十年或以上的住戶,須每兩年申報入息,若其家庭總入息超逾資助入息限額,便須繳交倍半或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

公屋瞞報: 新聞稿

李彩華受訪時表示:「同卓羲真係好耐冇見,但大家好有緣,之前都喺香港一齊行過騷,所以幾合拍,今次因為係着結婚禮服,出嚟真係好似行禮咁。」她最開心是在《大》劇飾演其母的米雪亦在場,笑言十足一家團聚,完騷後大家亦一齊食飯敍舊。 公屋瞞報 近日網上流傳影片,兩名男乘客本周二(28 公屋瞞報 日)在一架巴士上爭執混戰,疑因其中一名中年男子大聲講電話引起不滿,被一名男乘客按在座位上毆打,及後更跌倒車外。 警方周二早上接獲一名57歲男子報案,指他於一輛由天水圍駛向葵芳的巴士上被拳打,報稱頭、面部及手及受傷,警方今早拘捕一名36歲男子,他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現正被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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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指出,過去4年,合計約2800個公屋住戶瞞報資產,當中10宗個案判監。 案情指,去年該公屋居民填寫入息及資產申報表時,申報並無擁有土地及物業,並聲稱其家庭總資產淨值不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100倍。 其後經調查揭發,該名公屋居民案發時擁有一幅位於大埔的土地,並獲地政總署於2018年批出建屋牌照及於去年發出完工證,該土地及物業的價值為1,600萬元,並不符合租住公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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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的租戶,更須在下一個申報周期申報資產。 若其家庭資產淨值超逾指定的資產淨值限額,或選擇不作出申報,他們便須遷出公屋單位給其他有房屋需要的人士。 房屋署有機制審查住戶申報的入息及資產,以確定其應繳交租金水平或繼續租住公屋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