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拒絕信9大分析2025!(小編貼心推薦)

房署分別於2015年的4月及10月,安排投訴人一家調往同邨另一單位,惟對方因間隔與現居單位相同,會勾起家人不安情緒為由拒絕,直至去年9月仍未能搬遷,於是向公署投訴。 經介入後,投訴人一家今年4月終獲調遷至跟現居單位不同類型的單位,並於上月搬入。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13日)發表調查報告,揭露有公屋戶因目睹家人在單位內去世,因而受情緒困擾,向房屋署申請調遷。 事實上,公屋戶申請調遷的原因五花八門,包括信奉穆斯林或觀音的信徒,因單位樓下有屠房和大十字架,繼而以宗教原因向署方申調。 如閣下的申請到達詳細資格審查階段,將會收到本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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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效的投訴方式,就是以書面形式向管理公司提出正式的投訴。 公屋拒絕信 公屋拒絕信 因為有白紙黑字的投訴,公司必須按程序處理及正面回覆,比起口頭投訴更有效率。 公屋拒絕信 同時,亦可在投訴信中寫下期限,要求管理處在限期前給出確實回覆及採取行動,確保公司及時跟進。 息影三級片女星鄭艷麗剛度過52歲生日,她在facebook上載跟母親的最新合照,表示牛一當天兩母女去飲茶,然後再到MegaBox行街街,不過卻冇蛋糕食。

公屋拒絕信: 申請人地址證明

在正式進入揀選單位前,先來看看編配特快公屋流程、接受自選特快公屋的限制,以及今期的特快公屋名單。 不過,如合資格的申請者在三次調遷計劃中均放棄其可獲編配單位的機會(包括在未有事前書面通知的情況下放棄揀選單位的機會、或已揀選單位而最終沒有接受編配),他們調遷計劃的資格會由最後一次的截止申請日期翌日起計被凍結一年。 公屋拒絕信 房署會按合資格的申請租戶的居住密度,決定他們自選單位的優先次序(即居住密度最高的家庭首先揀選單位)。 若居住密度相同,則以人數較多的家庭為先,如兩者相同,則以現時租約的起租期較早者為先。 但有關租戶必須在申請時向屋邨辦事處申報,以便計算其居住密度。 申領者有意申領現金津貼,可在申領表上刪去擬/已從公屋申請中刪除的家庭成員(包括〈前〉配偶)的資料和在旁加簽,並在填妥申領表後交回現金津貼辦事處。

黃都又涉嫌未得行政長官許可而向該分判商一名曾在該地盤工作的鐵模工人索取一筆3,000元的貸款,以及接受一筆10,000元的貸款。 黃都涉嫌未得行政長官許可,向和發工程科文林偉杰索取及從對方接受三筆貸款共25,500元。 林偉杰則涉嫌與房署進行事務往來時,向黃都提供該三筆貸款。

公屋拒絕信: H. 現金津貼金額水平

註:「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可供揀選的單位大部分是受歡迎程度較低的公屋單位,包括曾涉及不愉快事件,或樓層、坐向以至單位設計較為遜色的單位。 公屋拒絕信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七月二十八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有關房屋署「長者住屋」及「改建一人單位」的安排。 若遇上漏水情況,苦主或需付上大筆費用包括裝修費、檢驗費等等,已購買的家居保及火險又會否為此作賠償? 基本上,火險只會保障樓宇結構如牆壁、窗戶、天花、地板及受保業主購買物業時已有的裝修。

根據規定,公屋申請者由提交申請至簽訂租約當日,均須符合入息及資產資格。 房委會將於申請者獲編配公屋單位前與其會面,進行詳細公屋入息審查。 按現行公屋編配政策,一般申請者(即家庭及長者一人申請者)獲配公屋的相對優先次序是嚴格按照公屋申請登記日期的先後次序、家庭人數及公屋選區,並配合其申請到達編配階段時的公屋資源,按既定公屋編配標準,以電腦隨機方式依次序辦理公屋編配。 樓主表示家庭社工稱第二次配房不滿意時會再寫證明信,現時她已決定等社工寫信後拒絕配房等候第三派。

公屋拒絕信: 管理處投訴無人理?教你殺手鑭,投訴更有效

惟若申請者經審核具備家庭或健康理由,須入住公屋選區內的指定地區,或有其他特別編配需要,並獲有關政府部門或機構(例如社會福利署或醫院管理局)的相關推薦,房屋署會因應其個別情況,在資源許可下,盡可能依據其獲推薦的編配要求作出安排。 房屋署會在接獲申請表後,按收到申請表的日期先後次序審核申請表及文件。 若沒有妥當填寫申請表或未能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和聲明書,或申請被審核為不符合資格,申請表及文件將會被退回,並隨退表夾附解釋信件通知申請者退表的原因,申請個案便告完結。 申請者若再次遞交申請表,可選擇使用新的申請表或沿用已退回的舊申請表;但不論使用何種表格,申請者都必須填報重新遞表時的日期。

有女網民分享指,已輪候公屋13年,近日終於獲得首派至天水圍天恩邨1個2人單位,惟因患病需要搬近家人住處方便照顧,故拒絕是次配房,並邀請醫生幫忙寫評估信,希望下次能派到北區居住。 事主不滿房署安排,「房署最後一派亂派你都要啃」,又指即使在拒絕二派時曾向主任反映拒絕原因,仍未能在三派時獲派心儀地區,「主任還要假假問咩嘢原因,問不問結果一樣」。 她指最擔心舊樓單位間隔不實用,又認為低層單位多蛇蟲鼠蟻,「舊樓都冇廚房的,全係陽台,2樓,到時老鼠長來做客」。 不少住戶投訴時為了方便,都只會以口頭方式向樓下的保安反映。

公屋拒絕信: 資格入息審查程序

因為若按一般程序申請公屋,現時公屋輪候時間平均為6年,假如想更快獲發公屋,可以申請每年約年中推出的「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將可獲得提早入住公屋單位的機會。 如發現滲漏情況非自己單位引致,並疑似由樓上單位造成,可直接向相關單位負責人或大廈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反映問題,並要求進行詳細檢驗,以便進行維修。 若聯絡單位負責人後無法解決問題,政府建議致電1823向滲水辦(食環署與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求助。 職員會先作現場視察,然後進入被投訴單位進行測試(如色水測試)以確定滲水源頭。 值得一提,若滲水只屬輕微或間歇性出現,經調查後仍找不到滲水源頭,滲水辦的介入便終止。 「公屋申請電子服務」提供24小時網上服務,讓公屋申請者透過「公屋申請填表易」或「公屋申請資料更新快」於網上填寫公屋申請表、查詢目前申請進度和更改申請資料或詳細資格審查面晤日期和時間。

公屋拒絕信

但亦有網民提醒醫生紙並非一定可以獲派心儀公屋,「曾經有精神病家屬,請區議員出手都試過未必得,醫生紙只係增加幾率,未必100%可以」、「醫生信唔等於一定可以指定地方,只是可以安排的意思」。 她表示,醫生已答應為她們寫評估信,而周四(29日)親身去拒絕配房同時,亦已申請輪候「特快有自殺/自然身故」公屋的隊伍,又形容「派屋派到好似坐過山車咁緊張」。 發文,指自己以單人身份輪候公屋8年,結婚後與丈夫再等了5年,近日終於首次收到配房信,獲派至天恩邨恩樂樓1個單位。 不過她指,由於為腫瘤科和精神病患者,需要家人照顧,希望能獲派到北區鄰近家人的住處,故拒絕是次配房。 輪候公屋是一場煎熬的持久戰,有人等了數年仍未能派到心儀單位。

公屋拒絕信: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網民教路她要去見房署主任講明實際情況,「或者遇到好主任,呢個問題好嚴重」,除了醫生證明,還可拜託區議員幫忙寫信,自己也應寫求情信。 不接受單位編配在街隊中較少見,始終申請的都是急需住屋的基層。 相反,由於臨近退休的紀律部隊人員既可以排特別配額,又有宿舍為居,較有條件揀擇。 換言之,資歷淺的,就算申請過千千萬萬次,排序也不如第一次申請的前輩。 失敗便只好翌年再碰運氣,每年都是重新出發,完全沒有「排頭位」、「累積輪候時間」的概念。 由於新聘公務員並不享有上述 4 項福利,千居在此就不贅述,以下將著重講解新頂上的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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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網民提供建議,表示樓主可會請社工再寫證明信,等待第三次配房機會。 如你加左名, 時間可能重新計過, 你BB只係1.5個月大, 即係你變成2人家庭只係得1.5個月. 政府對屋苑管理處未有立法監管,現時只透過鼓勵及協助業主成立法團,來對管理公司進行監查。

公屋拒絕信: 網民意見分兩派:一定要 vs 介意就再等

當然,凶宅公屋其實只佔少部份,但「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最大的限制在於,申請者接受自選單位的編配,在租約生效日期起計三年內,申請者及其家庭成員不可以要求調遷。 而該公屋單位首次租約生效日期起計三年內,也不能當綠表申請居屋,只能視為白表申請者,限制非常多。 但同時凡願意入住「有效空置期」達12個月或以上的租戶,可享有租金寬減,不過在租金寬減期間,租戶不可申請房屋署的租金援助計劃,有得有失,儘管如此,2021年仍有逾6萬宗申請,相當搶手。 房屋署每月會與社會福利署進行資料配對,以識別現金津貼申領者中有否已成為綜援受助人。 如申領住戶有部份家庭成員成為綜援受助人,這些家庭成員會在成為綜援受助人的起始月份起不再符合資格領取現金津貼。 其他家庭成員只要符合所有申領資格,仍可繼續領取現金津貼。

  • 如申請者在遞交申請表和全部所需文件 3個月仍未收到藍卡,可書面或親身到申請分組詢問處查詢。
  • 由於一般公屋申請住戶可按其意願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選擇購買房委會或房協轄下的資助出售房屋計劃的單位,以代替編配公屋;而在「綠表資格證明書」的有效期內房委會會暫緩其公屋編配,因此這類一般公屋申請住戶並不符合資格申領現金津貼。
  • 不少網民提供建議,表示樓主可會請社工再寫證明信,等待第三次配房機會。
  • (如適用)更改預先列印的資料,但從未向申請分組(公屋)提交更改資料的相關文件,須遞交證明文件(如身份證副本等)。
  • 如住戶亦感問題未見改善,應向業主立案法團反映,透過法團向管理公司施加壓力。

你的申請已達輪候配房階段,當有適當可供編配單位,房屋委員會將會發信通知你。 麗瑤邨 新公屋麗瑤邨(英語:Lai Yiu Estate)是香港房屋委員會在葵青區的公共屋邨之一,位於新界葵青區下葵涌,由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展,並由雅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屋邨管理,佔地逾6.05公頃。 我申請交表正辦理離婚手續程序,申請加兩個小朋友的名,資產符合資格房署照收表俾藍證,當時提醒我後面撫養權或者婚姻狀態有更改要去更新提交資料補充,而申請一起居住的小朋友,管束權同照顧權要歸申請人才可以。 今年我即將上樓的時候,房屋署就話仔女居住權同約束權歸男方,不符合資格申請公屋,要仔,女滿18歲才可以與我符合資格申請公屋,之前五年半輪候公屋的號碼要取消,重新由零開始排隊輪候過。 事主以為收到好消息,殊不知迎來噩耗,房署告知她申請公屋不合資格,原因是她當時用暫准離婚令,仔女是共同管養,但居住權和約束權歸男方直至到孩子18歲。

公屋拒絕信: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入息證明

獲恢復公屋申請後,該住戶如有意重新申領現金津貼,可填妥並遞交試行計劃的「更新資料表格CAS-2C」。 只要該住戶符合試行計劃的所有資格,便可申領現金津貼,而現金津貼將由恢復公屋申請的月份或現金津貼辦事處收到「更新資料表格CAS-2C」的月份(以較遲者為準)當月開始發放。 根據房屋署資料,在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改建一人單位」及設計與其相近的「長者住屋」單位的空置率皆達六成;其他「長者住屋」單位的空置率則為一成至一成半。 另一方面,申訴專員公署接獲投訴,有非長者公屋申請人未有參與「特快公屋編配計劃」卻獲編配「長者住屋」單位,並因拒絕有關編配而失去一次配屋機會。

例子(二):某申領住戶中個別家庭成員於2022年4月身故,並於同月提出從公屋申請中刪減該成員,調整後的現金津貼金額水平會由2022年5月起生效。 例子(一):某申領住戶於2022年5月獲申請分組(公屋)成功批核刪減家庭成員,調整後的現金津貼金額水平會由2022年6月起生效。 即使現金津貼辦事處未能在申領住戶遞交申領表當月完成審核,計算現金津貼的起始月份亦不會受到影響。 現金津貼辦事處會在首次發放時補回之前住戶應得但未獲發放的金額。 例子(二):某住戶於2021年7月13日符合所有申領資格,並於同日遞交已填妥的申領表,該住戶的現金津貼發放將由2021年7月1日起計算。

公屋拒絕信: 管理處不受法例監管

網民祝願她獲心儀單位,「有特殊小朋友就再博多次」,又建議她到房署求助,看是否能恩恤取消這次編配。 公務員公共房屋計劃先是處理特別配額申請,繼而處理一般配額,以申請人年資訂定先後。 這種方法有別於公眾以一人身份申請公屋時所適用的「計分制」,計分制基本上是愈早排愈加分,愈快排到公屋;此計劃下則無「先到先得」論,即使入職滿 2 年便快手交表,最終還是要論資排輩。

公屋拒絕信: 相關內容

如該一般公屋申請住戶符合試行計劃的所有資格,亦可申領現金津貼。 由於一般公屋申請住戶可按其意願申請「綠表資格證明書」,選擇購買房委會或房協轄下的資助出售房屋計劃的單位,以代替編配公屋;而在「綠表資格證明書」的有效期內房委會會暫緩其公屋編配,因此這類一般公屋申請住戶並不符合資格申領現金津貼。 雖然申請人是在獲編配公屋單位前,才須進行詳細的入息和資產審查,但過去房委會亦試過不定期地對公屋輪候人士進行抽樣審查,以減輕輪候冊的水份。 如輪候公屋已經一段時間,有機會收到房委會發出的資產入息申報表,如不按時遞交,或會被取消資格,需要重新申請。 按現行公屋編配政策,合資格的公屋申請者共有三次(每次一個)編配公屋機會。 房屋署會就申請者的優先次序、家庭人數及公屋選區,配合輪候到達編配階段時的公屋資源,以電腦隨機方式依次序辦理公屋編配,申請者一般不可要求指定入住地區、樓齡、面積、層數或單位類別等。

公屋拒絕信: K. 更新家庭狀況 – 一般查詢

如住戶亦感問題未見改善,應向業主立案法團反映,透過法團向管理公司施加壓力。 管理處了解到問題、找出製造問題的單位後,一般會先進行口頭勸喻,提醒住戶。 如果未有改善問題,就會發出通知書,書面警告住戶如果在限期內未有改善,就會採取法律行動。 管理處接到住戶的投訴後,一般會先了解問題,派員進行視察。 以噪音滋擾為例,會先派管理員到受影響單位查看,了解問題的嚴重性,並找出發出噪音的單位。

【本報訊】公屋申請人輪候三年仍未能上樓,問題原來與他「問」得多有關! 有公屋申請者去年發現編號較後的申請者已獲編配單位,自己遲遲仍未能上樓,曾五度作出查詢不果,遂向申訴專員投訴,結果揭發編配公屋過程的不公之處。 原來,每當有申請人查詢配屋進展時,房屋署即暫停編配單位,黎年斥「問吓都唔得」的做法不公平,有如間接懲罰查詢者。 住戶在投訴時更可附上相關證明,包括問題發生的時間、地點、日期、持續時間等,亦可提供錄音、相片、影片等。 公屋拒絕信 這些確實的證據不但有助管理處調查,更表達出自己對問題的認真性,以促使公司認真看待問題。

公屋拒絕信: 申請隨時被取消

主要視乎配房情況,如果為特快配屋,單位一直空置,收匙的速度或較快。 相反,如為市區等熱門選址,處理原租戶遷出都需要時間,快則數個月,慢則半年不等。 公屋拒絕信 雖然公屋租金廉宜,但輪候公屋可長達數年時間,如期間經濟收入有改善,不妨留意二手市場放盤,若遇上業主劈價盤,隨時可低市價一成買入,即上千居物色各區私樓筍盤,總有一個啱心水。 如審查會面當日漏帶文件,通常主任都會容許申請人以郵寄方式在限期前交回。 有網民提醒小孩如有特殊需要,應一早找社工寫信證明,「咁高樓層,又有活躍小朋加真係好驚,畀着我都怕」。 樓主回應她早將過度活躍證明提交房署,也因此獲額外名額,「咁都要派個危險單位畀我,浪費我一次機會」。

一般公屋申請住戶須符合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在香港沒有擁有住宅物業、符合居港年期規定、不持有仍然有效的「綠表資格證明書」、沒有要求暫緩其公屋申請,以及其公屋申請並非處於被凍結/暫緩階段等,其公屋編配資格才算仍然有效。 投訴人一家三口於○六年申請公屋,○八年初首次獲編配單位,但他不接納,同年六月他更改其公屋選擇地區,繼續輪候,但至去年六月中仍未獲編配公屋,輪候時間長過政府承諾的三年。 投訴人到房屋署客戶中心查看上樓結果,發現有輪候編號更後的三人家庭也已獲安排上樓,不滿當局處事不公,故於去年六月至七月期間,五次向房屋署查詢編配進展,要求盡快編配單位,房署職員則每次致電或覆函着他耐心等候,至去年七月底終獲第二次配房通知。

公屋拒絕信: 拒絕接受配屋建議的理由

符合資格並擁有連續十年或以上公屋居住期的申請者,在揀選單位時將不受區域限制,可選擇遷往任何地區。 你經已接受房屋委員會所編配的公屋單位,因此你的申請自動取消。 上述申請進度,只供參考並應以房屋委員會書面通知為準。 公屋拒絕信 你的申請已經到達配房階段,房屋委員會會根據公屋申請的排序為你安排公屋編配,當你收到配房通知書時,請積極考慮接受編配單位,早日入住公屋,得享安居。 事主求問一眾網民意見,大家紛紛給予建議,有網民提及應沒理由取消,至少轉單人申請計上該5年輪候時間,又或可先剔除未滿18歲女兒名字,然而事主表示單人或是2人申請也超出入息審查。 另有網民建議樓主找社工協助,「其實呢啲問題,一般申請資料都未必啱晒,真係搵社工一齊上房署問好啲」。

房屋署的資料亦顯示,過去五年,每年有過千宗獲編配「長者住屋」公屋申請者拒絕接受相關配屋的個案。 房屋署在一九八○至一九九○年代期間推出「長者住屋」,最初是為年滿六十歲的單身公屋申請人而設,屬院舍式公屋,提供二十四小時的福利員服務,住戶需要共用廚房、客廳及/或浴室設施。 另外,房屋署亦曾因應當時社會對一人公屋單位的需求而把一般公屋單位分間為兩至三個房間成為「改建一人單位」,住戶需共用單位的廚房和浴室設施。 如申領住戶中,有部份家庭成員成為在囚人士,申領住戶須填妥「更新資料表格CAS-3C」,連同由懲教署發出的在囚證明文件,遞交予現金津貼辦事處。 申領住戶須填妥「更新資料表格CAS–2C」,連同欲更新以作收取現金津貼的香港銀行賬戶證明文件,例如印有銀行賬戶持有人姓名及賬戶號碼的存摺頁面或月結單副本(不接受銀行卡影印本),一併交回現金津貼辦事處。 在申請分組(公屋)完成該公屋申請所需的跟進行動後(如分拆公屋申請,或刪除部份家庭成員(包括〈前〉配偶)),申領者須盡快填寫「更新資料表格CAS–1C」並遞交至現金津貼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