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收地9大好處2024!(小編貼心推薦)

第一期發展計劃包括工地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讓已平整的土地可用作發展公營房屋、容納棕地作業的多層樓宇、鄉村遷置區、公共休憩用地和部分環保運輸服務預留用地。 發展局指,現有的鑽石山配水庫佔地約4公頃,位處市區,而且附近交通網絡良好,適合騰出的土地用作房屋用途,將會搬遷鑽石山食水及海水配水庫及相關設施往岩洞。 元朗收地 除房屋發展外,將會在部分用地重置一個足球場及其配套設施等,同時配合東華三院黃大仙醫院的擴建計劃。 元朗收地 該局續指,配水庫現址用地最早於2027年下半年騰出後,可隨即開展土地平整工程。 發展局指,三幅土地涉及約1.2公頃的私人土地,連同政府約0.35公頃土地,料合共可提供1600伙單位。

  • 後者則收回約12公頃私人土地,以及約3,868平方呎涉及墳墓及金塔的土地。
  • 不過,司法覆核、規劃與配套、賠償及收地安置等一連串難關,都說明了《條例》並非萬能,強行運用隨時得不償失。
  • 上月30日,地政人員聯同大批保安進入橫洲三村收地,永寧村的鄭女士堅持留守,地政終同意給予兩星期寬限。
  • 作為其中一個主要土地發展項目,元朗南可提供土地應付香港中長期房屋需求。
  • 地政總署會根據發展清拆計劃的時間表及實際情況,適時聯絡住戶進行資格審核。

政府是根據香港相關條例收回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受影響的註冊土地業權人可按有關條例向政府提出法定補償申索。 相關法例訂明評定補償的基準和原則、所涉及的程序,以及賦予土地審裁處就補償金額作最終裁決的權力。 律政司可在確定收地符合「公共用途」後,向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建議收地;政府事前會就涉及收地及清拆計劃,諮詢有關區議會,並在作出決定前考慮公開諮詢所得意見及書面反對。

元朗收地: 條例定義

橫州的經驗顯示,動用《收回土地條例》並不可加快將「生地」變成「熟地」,唯有政府部門加強協調、在程序上拆牆鬆綁,才是上上之策。 《收回土地條例》一直被批評侵犯私有產權,此例亦非甚麼「尚方寶劍」,有它在手就事事順利。 當年的石崗菜園村、新界東北發展及元朗橫洲發展項目,都是引用《條例》收地,但無一不是鬧得熱哄哄,引發巨大爭議,最終耗費大量時間和資源,代價沉重。 至於適用於戶外業務經營者的「露天/戶外業務經營者的特惠津貼」的營運年期資格準則,亦可得到放寬,由清拆前登記日期前最少7年,修訂至最少兩年,而可獲計算津貼額的露天場地面積上限亦會取消。 元朗收地 經確認農耕/復耕計劃書為可行後,地政總署會通知申請人,此時申請人需就於其自行物色的私人農地上搭建住用構築物一事,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豁免書。 申請人在獲批短期豁免書後,須依照獲政府接納的農耕/復耕計劃書耕作,否則地政總署會終止該豁免書。

地政總署一般會於張貼法定收地告示後,以告示形式邀請受影響農戶提出申索。 在收到申索後,地政總署及漁護署會再進行實地視察,漁護署會進行農作物點算及評估。 至於農用工具和農舍等農場雜項永久改善設施,政府也會在同一時間張貼拆除農場雜項永久改善設施通知書,邀請受影響人士提出申索。

元朗收地: 收地建資助房屋

發展局指,屯門的一組地塊坐落工業區,該土地內及鄰近地區仍有頻繁業務營運,而該地塊的規劃意向為重建作以商業用途為主的發展。 而元朗欖喜路的另一組地塊基於嚴重的地質限制,如將該地塊用作資助房屋發展會對成本效益構成重大影響。 元朗近丹桂村公營房屋發展項目竣工後,將提供約7000個單位,預計首批住戶可於2030/31年度入伙。 政府指,於工程範圍內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而言,上述土地歸還日期並非他們須遷出的限期。 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應留意地政總署今年二月十六日向他們發出的信件內所註明的遷出限期(由今年第四季至二○二三年第一季不等)。

元朗收地

我們已預留合共約 72 公頃的土地作相關用途,包括物流設施、港口後勤、貯存及工場等,發展多層工業樓宇及露天業務用途。 當中,多層工業樓宇的部分樓面面積將撥作容納受發展項目影響、並可兼容的工業用途。 不符合特惠補償或安置資格的住戶的情況包括:住戶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所居住的構築物屬於違法搭建(即沒有寮屋登記或土地文書紀錄)、或住戶是現有公屋租戶等。 每一個個案的處理時間會視乎個案的複雜性及同期需處理的個案數目而有所不同。

元朗收地: 拖拉10載 元朗南發展終擬收地

政府看法是,該地鄰近「洪水橋新發展區」,交通改善指日可待,在這個前提下,很有機會被收回。 第二幅被收回的用地,位於「溱柏」以北的臨時停車場用地、一直橫跨至「瑧頤」以南的用地,現時被劃作「住宅甲類」。 就現場所見,溱柏「6座G、H室」、「7座A-D室」、「8座A-D室」、「9座E-K室」、「10座F-L室」;以及「瑧頤」「A1-A2室」以及「B1-B3」均會受到阻擋。 另一邊廂,楊屋新村的張生、張太則決定交屋,並相約地政人員於中午12時處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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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參考2016年希慎對城規會高度限制的案例,當時希慎不滿城規會就物業高度作出限制,認為有違《基本法》第6條及105條中保障私人土地財產條文,因而提出司法覆核,最終終院裁定希慎勝訴。 案例提及條文中對財產的保障並非絕對權利,要平衡社會利益之餘,也要顧及有否侵犯私人權利。 政府指上述土地歸還日期並非工程範圍內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須遷出的限期,他們應留意地政總署2月16日發出的信件內所註明的遷出限期(由今年第4季至明年第1季不等)。 規劃署和土木工程拓展署今日(八月八日)公布「元朗南房屋用地規劃及工程研究—勘查研究」擬備的「元朗南建議發展大綱圖」。

元朗收地: 安置安排

政府於2019年指,將檢視10組已規劃作綜合發展區或住宅的私人土地,研究是否適合收回作公營房屋發展。 歷經兩年時間,發展局今日(13日)終公布,將收回三幅分別位於元朗及粉嶺、現劃作住宅及綜合發展區用途的私人土地。 文件指出,政府已於5月13日,亦即公布將會引用《收回土地條例》當日,在現場為兩幅用地進行凍結登記,及去信通知受影響的私人土地業主。 地政總署將於明年上旬,尋求行會批准收回兩幅用地,隨後會按現行政策及相關法例向受影響的私人土地業主或其他權益人士提出補償方案。 土地供應是現屆政府的施政重點,政府已加大力度推動發展項目,包括運用《收回土地條例》和其他適用條例收回當中涉及的私人土地,以作資助房屋和相關設施發展。 近年來,收地的幅度和速度均大大提高,在二○一九至二○及二○二○至二一兩個年度間,政府合共收回約90公頃土地(新發展區和資助房屋項目佔大約80公頃),遠多於前五年收回的20公頃。

  • 另一幅位於十八鄉路的土地,佔地7000平方米,當中5300平方米屬私人土地,涉及12個私人地段。
  • 三幅地分別位於「Yoho Midtown」外一幅綜合發展區用地、一幅位於元朗十八鄉路「龍田村」附近的住宅甲類用地、以及位於粉嶺中心以東北的一幅用地。
  • 政府將運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這三組地塊所涉及的私人土地,以達致使用土地作資助房屋的公共用途。
  • 經村民多番爭取,政府終於在三年前讓這裡的寮屋居民免入息審查,申請房協位於粉嶺的特設安置屋邨,預計2024年建好。
  • 已在清拆前登記中記錄在案,但尚未獲得補償及安置安排的非住用寮屋住戶,無須就上述計劃另行遞交申請。
  • 特魯多說,加拿大和美國的飛機都共同出動追蹤該物體,最後由美國的F22戰鬥機擊落。

2018年規劃署長引用城規會授權,將項目限期延至2023年1月2日,即新地可於該日前開展工程。 林鄭這回「亮劍」令新地的計劃泡湯,元朗YOHO王國添上一道「傷疤」。 新地執董郭基煇今日(14日)出席活動時直言,認為政府不應將《條例》用於已規劃的私樓地。 此外,搬遷鑽石山食水及海水配水庫往岩洞工程討論多年,計劃終有新進展。

元朗收地: 政府元朗大舉收地 收回106幅私人土地

莊忠平指豬舍難以做到如興建人住屋的規格,將來即使有地可遷,有關法例不放寬的話亦無法引入新式農場。 Getty Images 美國在本國領空中擊落了兩個飛行物之後,當地時間周六(2月11日),加拿大總理特魯多(Justin Trudeau)證實,又有一個不明飛行物在加國領空被擊落。 他表示最新的飛行物體 「侵犯了加拿大領空」,在加國西北的育空(Yukon)地區被擊落。

居於非住用寮屋的人士如能證明自 2018 年 5 月 10 日(即政府公布加強特惠補償及安置資格當日)或以前,已一直居於該構築物,便可符合計劃的登記資格。 已在清拆前登記中記錄在案,但尚未獲得補償及安置安排的非住用寮屋住戶,無須就上述計劃另行遞交申請。 然而該些住戶仍須透過證明自 2018 年 5 月 10 日或以前已一直居於有關的非住用寮屋,來符合登記訂明的要求。 詳情可瀏覽地政總署網頁上為「持牌非住用構築物/已登記非住用寮屋」住戶進行的一次過「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簡介」。

元朗收地: 物業編號: N0200030393299289 (代理提供)

上述數字尚未計及新界北發展(即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新界北新市鎮和文錦渡)及《發展策略》內的新土地發展建議。 由於這些項目仍須進行研究,各項具體細節,包括規劃用途(例如哪些屬公共用途以致可以法定權力收回)、實施安排、收地範圍等有待確定。 【本報訊】《施政報告》提及的北部都會區,範圍除了涉及3個已發展成熟的新市鎮例如天水圍、元朗及粉嶺/上水;同時涵蓋6個新發展區,包括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厦村、元朗南、新田/落馬洲、文錦渡和新界北新市鎮。 該區內約有100公頃的棕地作業受影響,屆時可能面臨收地,亦料將有一定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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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安置安排涉及公共房屋資源,受政府發展清拆影響而獲安置的住戶,他們由入住房委會或房協的租住單位 (包括在專用安置屋邨落成前經「免經濟狀況審查」安置選項入住的過渡單位) 起租日起,受適用的「富戶政策」約束。 在房協的專用安置屋邨入伙前,房協會聯絡所有循「免經濟狀況審查」獲安置在房協或房委會提供的過渡房屋單位的合資格住戶,通知他們專用安置屋邨的相關細節,包括單位資料、租金、售價、編配及銷售安排等。 屆時,住戶可決定是否選擇入住專用安置屋邨,或選擇不遷入專用安置屋邨,而留在現居的過渡房屋單位並申請轉為正式租戶。 政府會根據專業估價另加按照適用的屋地分區補償率計算的特惠補償,向業主提出特惠補償建議,作為完全並最終解決一切可根據相關適用條例而提出的法定補償申索的補償安排。 新界農地業主 政府會根據適用的農地分區補償率向業主提出特惠補償建議,作為完全並最終解決一切可根據相關適用條例而提出的法定補償申索的補償安排。

元朗收地: 元朗南發展區

第三幅被收回的土地,在「粉嶺中心」前方,佔地3,500平方米,地盤面積37,675呎,日後發展為公營房屋後,會把「粉嶺中心」A-D座「1、2、7、8室」的單位阻擋。 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今年首五個月,相關座向單位共促成六宗買賣,平均呎價12,700元,其中實用面積468呎單位,最新平均成交價約為598萬元,面積大一點達500呎以上的單位,平均成交價638萬-698萬元不等,均要視乎發展規模才知道價格會否受影響。 由於已落成的「Yoho Midtown」第一期,其屋苑呈L型朝向會所排開,「1-5座的C、D、E室」、「6-8座A、B、F室」、以及「9座的D、E室」均會正望這幅用地。 張先生去年斥資700多萬元購入的8座高層A室,就是其中一個會面向該用地的單位。 元朗收地 元朗收地 他表示,當日看見周邊配套生活完善,加上入屋單位景觀開揚,能夠望到遠山景才扑鎚買入,但現在得知日後前方興建公營房屋,也擔心樓價會大跌,始終向內園單位比起望向公路單位較幽靜,價格也較公路景單位貴約至少一成。 對於政府突然收回土地感到十分詫異,認為政府見縫插針興建資助房屋,根本無助解決住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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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若港府一直未就新發展區處理好安置作業問題,恐怕上述其餘發展區只會「歷史重演」。 「明日大嶼」計劃的前期研究撥款在今屆財委會會期最後一日闖關失敗,意味在中部水域填海造地的大計,只能留待下屆立法會重新上路。 土地問題短期內無法紓緩,大眾焦點很可能再次落在《收回土地條例》之上。 不過,司法覆核、規劃與配套、賠償及收地安置等一連串難關,都說明了《條例》並非萬能,強行運用隨時得不償失。 元朗橫洲發展收地就是最好例子,一搞8年,至本月底才開始第一期的清拆工作,而部分村民更表明會繼續留守。

元朗收地: 元朗錦田南收地 建公營屋

餘下七幅用地,有兩幅認為不適合作發展,其餘用地則因「商業敏感性」不予公開。 就剩餘納入是次檢視的五組地塊而言,政府現階段並不會收回作資助房屋發展用途。 (星島日報報道)港府銳意未來打造北部都會區,針對近年在收地時往往遇上阻力,發展局提出優化收地補償,冀透過施銀彈加快收地步伐。 業內人士分析,在優化機制後,或將有小量原本僅收取每呎補償額六百多元的丙級農地,「升級」為每呎可收取一千五百多元的第一級別農地,升幅逾一點四倍。 2017年5月2日,地政總署張貼收回土地公告,收回共79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積約3.5公頃,落實第一期發展計劃。 收地通知期在同年8月3日屆滿,區內3條非原居民村(包括:鳳池村、楊屋新村和永寧村)住戶要求與特首林鄭月娥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對話,要求原區安置。

元朗收地: 地皮4: 元朗大橋村綜合發展區

作為其中一個主要土地發展項目,元朗南可提供土地應付香港中長期房屋需求。 透過全面規劃及提供新基礎設施,元朗南發展項目將更有效地利用棕地(約100公頃)的發展潛力,構建一個宜居和綠色社區。 元朗南發展可提供約28 500個新增住宅單位,將容納約88 000人,並將提供所需的基礎設施、公共、商業和社區設施。 根據現行機制,在推行每個需要收地的項目之前,政府會按上述特惠補償分區級別的定義,以及所收回土地的擬定用途,考慮該項目屬哪一個特惠補償分區級別。 若土地業權人不接納政府的特惠補償建議,可向地政總署提出法定補償申索。 若雙方未能就申索款額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均可提請土地審裁處就法定補償金額作最終裁決。

元朗收地: : 發展局公布收回三幅粉嶺及元朗用地

合資格人士如領取核准特惠津貼,便不符合資格就所涉構築物領取任何其他特惠津貼 (特惠搬遷津貼除外) 及安置安排 (購買專用安置屋邨的資助出售單位的合資格住戶除外,這些住戶可申請經折算的核准特惠津貼,金額是原本可獲發津貼額的六分之五)。 上述土地將於收回土地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二○二二年八月二十日)復歸政府所有。 根據現時土地用途地帶指明的發展參數,該3組地塊涉及的12,300平方米私人土地,連同鄰近約3,500平方米的政府土地,預計合共可提供約1,600個單位。 所以,七除八扣,如果要符合能夠興建「高密度房屋」、「業權分散」或者「基建限制」的用地,高危只餘下三幅。 我們在2021年5月17日前往現場視察,該部份用地作臨時停車場,現時仍在運作之中;至於毗鄰則有幾間由鐵皮屋組成的建築物,現時已經清空無人進駐,現場已豎立了為「政府土地」。 我們向發展商新地查詢,回覆只表示他們持有少部份業權、由於涉及祖堂地,多年來未作發展;但強調政府不應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在正在申請、或換地申請的私人地塊上。

發展局指,3幅土地涉及12,300平方米私人土地,連同鄰近約3,500平方米的政府土地,預計合共可提供約1,600個單位。 政府將運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所涉及的私人土地,以作資助房屋的公共用途。 政府會根據法定土地收回程序,處理受影響持份者提出的任何反對意見,並會在考慮有關意見後尋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有關收地。 將收回的三組地塊由一九八○年代末/一九九○年代初起已劃作高密度房屋發展用途,而現時並沒有正在處理中的契約修訂及換地申請。 經考慮有關地區的整體規劃、社區設施及區內基建設施;個別地塊的位置、面積、發展規模、現時使用情況等因素後,該三組地塊評估為適合作高密度資助房屋發展。 政府將運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這三組地塊所涉及的私人土地,以達致使用土地作資助房屋的公共用途。

而明年面對收地的元朗南,整個計劃總面積約224公頃,當中的100公頃為受影響棕地作業,料影響公庵路一帶等的棕地作業者。 雖然具體收地面積及位置等細節仍有待定明,但已惹來不少居民反對,當中逾30名元朗南居民就聯同「公庵路居民組」於今年8月中,在政府就當區道路及排污工程刊憲開會時「踩場」抗議,直呼對相關安置補償不滿,揚言要「誓死保衞家園」。 元朗收地 根據規劃署與土木工程拓展署去年公布的勘查研究,整個元朗南發展區料可提供約3.28萬個新建住宅單位,當局預計居民將分階段遷入,預計到2028年才有首批居民遷入。

元朗收地: 表: 政府揀選收回用地的準則

發展局今年5月宣布收回3幅分別位於元朗及粉嶺、現劃作住宅及綜合發展區用途的私人土地,以發展公營房屋。 地政總署及相關政府部門在推展發展清拆計劃的過程中會與受影響住戶保持溝通,並在可行範圍內盡量提供適切協助,例如在住戶的同意下轉介相關部門/社工協助當事人探討其他可行方法解決其房屋需要。 此外,經清拆前登記的住戶,不論是否符合安置或補償資格,均可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以減輕搬遷對他們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