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員自僱人士2024介紹!(小編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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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地,若在補貼期內任何一個月的強積金紀錄證明書顯示申請者有為新入職僱員供款,有關僱員亦會被納入計算該月受薪僱員總數。 僱員自僱人士 就設立職業退休計劃僱主而言,若在補貼期內任何一個月的支薪紀錄內顯示申請者有為新入職僱員設立職業退休計劃及支薪,有關僱員亦會被納入計算該月受薪僱員總數。 申請時,僱主必須遞交相關僱員的實際工資資料,工資可以包括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獎金、合約酬金、賞錢或津貼,但不包括《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下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若僱主同時為同一僱員開設強積金戶口及設立職業退休計劃,則只可以該僱員在強積金戶口的「有關入息」作補貼額計算基礎。

僱員自僱人士: 計算每月工資參考例子

「防疫抗疫基金」 下的保就業計劃2022料於4月起接受申請,有意申請工資補貼,必須重新提交申請。 僱員自僱人士 保就業計劃2022的申請資格有變,政府因應各界意見,就保就業計劃2022申請細節作出6項修改(見下文),預料受惠僱員將由130萬大幅上升至約174萬人。 6項修改包括:取消僱員月薪上限,受惠行業可獲資助僱員上限為1,000人,包括65歲以上及自僱人士,每名僱員每月可獲HK$8,000補貼;新增半額津貼;剔除名單改為受限名單等。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4月12日會開特別會議,審批推行2022保就業計劃所需撥款。 申請本計劃時,僱主必須提供職業退休計劃下之僱員實際工資。

  • 另外,沒有固定僱主的人士將會被視為自僱人士,因此他們亦需要參加強積金計劃。
  • 申請書將要求申請者提供聲明,確認申請內涵蓋的僱員並無不符合資格的人員(例如工資由政府全數資助的僱員)。
  • 由於設立職業退休豁免計劃的僱主以聘請非香港居民為主,例如職業退休豁免計劃的其中一項要求是屬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的成員人數佔成員總數不超過10%或50人,我們須作出規定,以盡量確保工資補貼用於擁有香港居民身分的僱員。
  • 但是, 如你是非執行董事,並不參與公司的日常運作, 則毋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註1:因應每名在「參照月份」工資少於3,000 元的65歲或以上合資格僱員,僱主可就該年長僱員獲取每月4,000元的半額補貼。 僱員自僱人士 若申請者對結果有所不滿,申請者必須在通知發出起計7天內以指定方式提出覆核申請並提交覆核理據和證明文件。 僱主在遞交申請表後可於指定時間內各有一次機會調整6月及7月的 「自選補貼人數」及當中「全額補貼人數」、「半額補貼人數」及「年長補貼人數」的分布。 計劃的設計以涵蓋絕大部分合資格僱主的強積金計劃狀況為主要考量,並以申請程序盡量簡單易明和盡早發放補貼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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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僱主(分包商)與政府沒有合約關係,其服務費用是由承辦商支付。 如該僱主有為其僱員作強積金供款或設立職業退休計劃,可申請補貼。 「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已委聘一間專業會計師事務所出任「保就業」計劃代理人(計劃代理人),負責協助政府推行整個「保就業」計劃(包括設計網上申請、計算補貼額和公眾查詢服務等),以及審核申請,處理投訴及核查個案以防止濫用。 政府已豁免「保就業」計劃下僱主領取的工資補貼及自僱人士領取的一筆過資助的徵稅。

  • 「保就業」計劃秘書處已委聘一間專業會計師事務所出任「保就業」計劃代理人(計劃代理人),負責協助政府推行整個「保就業」計劃(包括設計網上申請、計算補貼額和公眾查詢服務等),以及審核申請,處理投訴及核查個案以防止濫用。
  • 你的權益:法例規定僱主須向僱員清楚解釋僱傭合約,所以你對合約有任何疑問,絕對有權問清楚。
  • 外傭的工作限制:僱主不得要求或容許外傭為其他人士進行其他職務,否則該外傭及/或其教唆者將受刑事檢控。
  • 在強積金實行日前加入退休計劃的「現有計劃成員」,他們可以在離職時提取其累算權益。

同樣地,其名下設立的所有職業退休計劃(若有)亦須選擇同一「參照月份」。 如作出虛假陳述、虛報、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的文件或資料以欺騙政府及/或其委託機構屬刑事罪行,可能因此被刑事檢控。 僱員自僱人士 同樣地,若在補貼期內任何一個月的強積金紀錄證明書顯示僱主有為新入職僱員供款,該等僱員亦會被納入計算該月份有支薪僱員總數。 就設立職業退休計劃僱主而言,若在補貼期內任何一個月的支薪紀錄內顯示僱主有為新入職僱員設立職業退休計劃及支薪,有關僱員亦會被納入計算該月份有支薪僱員總數。 未有申請「保就業」計劃第一期補貼的僱主,以及在第一期計劃未成功獲批工資補貼的僱主,均須於第二期申請期內填妥網上申請表及上載所需證明文件,並透過網上遞交申請表格。 如申請者有特殊情況需更改收款銀行賬戶資料,則須按網上申請表指示登入「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並上載有關銀行月結單或其他相關之證明文件作核實及跟進。

僱員自僱人士: 工作地點調動由合約決定

香港特區政府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保就業」計劃(計劃),透過向僱主提供有時限的財政支援,協助他們支付員工的薪金,以保留可能會被遣散的僱員。 僱員自僱人士 僱員自僱人士 她說,按照上述例子,最新的保就業計劃下,該企業可申請的僱員工資補貼,將分別是5月份的800人,6月份及7月份的1,000人。 此外,考慮到有部份企業曾在第五波疫情前擴張,故最新的保就業計劃,將容許僱主選擇以「2020保就業」數據,或2021年第四季實際聘用人數為合資格僱員人數上限。

僱主必須注意,本計劃不以僱員可得補貼額和僱員實際工資之間的差額計算須退回的補貼。 例如:獲全額補貼的僱員必須得到8,000 元或以上的工資,如該僱員在任何一個月的工資只得7,900 元,僱主需要連同罰款向政府退回8,800元,而不僅是100元。 如有聘用臨時僱員(包括按日薪計的臨時僱員),僱主須要每月為臨時僱員申報每月工資,並作出強積金供款,否則相關僱員資料將不會顯示於相關月份的強積金紀錄上。 如遺失申請編號,申請者須以「2022保就業」計劃下的登記電郵地址發送電郵至。 秘書處/政府代理人會在核實申請者身分後,以電郵通知申請編號。 在申請獲批後,僱主須確保在補貼期內任何一個月有受薪並符合工資範圍的僱員人數,不能少於當月的承諾受薪僱員人數(包括「自選補貼人數」、「全額補貼人數」、「半額補貼人數」、及「年長補貼人數」)。

僱員自僱人士: 「勞工假」VS「銀行假」

如果你須就任何課稅年度而課稅,你必須在有關年度課稅基期結束後不超過4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稅務局局長。 此外,《稅務條例》規定任何須繳納稅款的人士,如打算離開香港,須在不遲於預期離港日期前1個月通知稅務局,以便稅務局決定他是否須要在離港前繳清所有稅款。 薪俸稅是按照每個人從任何有收益的職位或受僱工作及任何退休金所得而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徵收。

你必須在僱員離職月份最後一天之後的10日內,以書面形式或透過付款結算書中通知強積金受託人,說明僱員離職的日期。 無論參加集成信託計劃還是行業計劃,均無須向積金局申請。 你只需聯絡有關強積金計劃的受託人,查詢登記參加的程序便可。

僱員自僱人士: 更改個人資料

按照僱主於「指定月份」的強積金供款紀錄上「有關入息」 的五成計算補貼額,每人每月補貼上限為9,000元。 按照供款期完結日決定供款紀錄的有關月份;例如供款紀錄的供款期開始日為12月15日,而完結日為1月14日,則會被視為1月份的供款紀錄。 請注意,「保就業」計劃代理人在審批時有權聯絡有關政府部門以索取及查閱申請者在「餐飲處所(社交距離)資助計劃」遞交的相關資料,以覆核申請者申報的資料。 須注意,僱主不能為其參與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下的「臨時僱員」2,或已申請「餐飲處所(社交距離)資助計劃」的持牌處所有關僱員(包括正在處理或已獲批准的申請)申請「保就業」計劃工資補貼。 就參與強積金計劃的僱主而言,須注意,申請第二期1工資補貼的僱主及其僱員的強積金戶口,必須於2020年3月31日或以前經已開設(即不能將開設日期追溯至該日或較早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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