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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全部所需資料後,按「計算」按鈕,程式便會計算僱員根據《僱傭條例》可享有的僱傭權益及相關金額。 當局的政策是,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整套聘用條件不會遜於《僱傭條例》,亦不應優於職級相若的公務員,並須符合其他對政府具約束力的勞工法例,包括《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 此外,僱主在訂立僱傭合約條款時,應以合理和公平為原則。 公平合理的條款,例如合理的薪酬福利及終止合約的通知期,有助僱主吸引人才、提升僱員對公司的歸屬感,以及挽留富經驗及優秀的員工。 而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可協助員工明白僱傭條件,以及提醒僱傭雙方合約上的責任,有助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糾紛,更可保障雙方的權益。 因此,我們建議僱主應盡可能與員工訂立書面僱傭合約。

僱員合約

再來,承攬人有自行選擇要以何種方式完成工作的權利,定作人對於如何完成契約約定之工作,並無任何干預之權利。 但僱傭契約中,僱用人對於受僱人,得具體指定應服勞務之內容及方法;委任契約中,受任人處理事務,亦應遵循委任人之指示。 你必須是香港居民,並持有不少於每月港幣15,000元的家庭入息或款額相若的資產,以證明你有足夠財政能力在整個合約期(即兩年)僱用該名外傭。 明明應徵“ABC有限公司”,但合約上簽名的是“甲乙丙有限公司”,究竟是中英文名的分別,或是不同的公司? 打公仔需要了解清楚公司名稱,若有勞資糾紛或工傷發生,僱主有權表明你不是她的員工,到時要追究就困難。

僱員合約: 連續性合約的條件是甚麼?

至於試用期後辭職,較常聽到的做法是一個月通知,也有些工作是按一年中不同月份辭職而通知期不同的,或按職位級別不同而離職通知期不同的,這些都要在簽訂僱傭合約時看清楚及問清楚。 見到僱傭合約的一刻,不要因為太興奮而匆匆簽過便算,只怕魔鬼在細節。 為免因疏忽而中伏,大家在簽署任何文件之前,還是先細心了解並檢查清楚。 以下為大家總結一下關於僱傭合約要知道的事,保障自己的權益之餘,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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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職員工包括以下數大類:合約兼職員工、臨時工,以及實習生或學徒。 而本篇同大家探討聘請合約兼職員工及臨時工的二三事。 在香港大部分家庭兩夫婦都要全職工作,因此不少人都會考慮交給外傭姐姐幫手打理家務。 僱員合約 如果幸運地搵到心水姐姐,就記得幫外傭買保險,MoneyHero幫你整合價錢比較,幫你做最精明的選擇。 使用者瀏覽及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即表示已知悉並同意”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使用條款及免責聲明”的內容。

僱員合約: 勞工處的參考資料:

第4條:傭工只可以為合約上訂明的僱主料理家務。 僱主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擔任家務職責以外的職務。 除事先根據第15條得到入境事務處處長批准傭工執行駕車職務外,傭工根據僱傭合約所須執行的家務,並不包括駕駛任何類型的車輛,不論駕駛目的為何,亦不論該車輛是否屬於僱主所有。 標準僱傭合約(ID 407)是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唯一承認、適用於僱主申請從外國聘用家庭傭工的合約。

  • 不附合4.18條例不代表僱主沒有責任為僱員強積金供款,因為強積金及4.18條例是兩個完全不相關的計劃。
  •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任何形式之複製或主張,或申請登記為自己或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乙方應依甲方之需求協助甲方取得、確保及執行前述智慧財產權。
  • 如果僱員可享有的年假超過法例規定的最低標準,超出法例以外年假部分的安排,應視乎僱傭合約的規定及雙方的協議。
  • 不能延長合約期 —— 合約期滿後,同意繼續聘用的僱主和外傭必須簽署並提交新的合約(第13條)。
  • 不少僱主可能貪方便去旅行社/中介中心訂工人機票,不過自己上網格價及訂機票其實都好簡單,仲可以幫僱主慳一筆,國泰航空亦有為受聘於香港的工人姐姐提供機票優惠。
  • *《2021年僱傭(修訂)條例》於2022年1月1日生效。
  •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 12 個月內每服務滿 1 個月,便可累積 2 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 1 個月可累積 4 天。

《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實施以後,無論僱員的薪酬屬何種制度,包括月薪、日薪或按件計薪等,均須以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有關法定權益,並在計算平均工資時,剔除「不予計算在內」的期間及工資。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僱員合約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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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承攬契約通常包括一定工作之完成,除包括勞務的提供以外,承攬人尚需提供工作場所、設備、材料及原料等。 亦即僱傭關係只負責「工」,承攬關係則是「連工帶料」。 僱員合約 承攬人雖然亦提供一定勞務或勞動,而近似於僱傭契約或委任契約,但承攬契約的特徵,在於承攬人應完成契約約定之ㄧ定工作,亦即著重在其結果。 且承攬人的報酬請求權是以工作完成,即完成契約約定之ㄧ定結果為前提,因此承攬人即使已經提供材料、勞力及工作時間等,若未能完成契約約定之一定工作,則無報酬請求權。 但在僱傭契約,僱用人之主要義務為給付報酬,縱使受僱人提供之勞務未達到預期之結果,僱用人仍需給付受僱人報酬。

該指定表格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索取。 僱員因遵守《第 599 章》的指定規定以致活動範圍受限制而缺勤(例如受隔離令、檢疫令或圍封檢測限制,但不包括向抵港人士實施的強制檢疫),僱主因此作出解僱或更改他們的僱傭合約條款,都不是正當理由。 「僱傭保障」部分並不適用於因性別、殘疾、家庭崗位或種族原因而遭解僱所引致的申索。 僱員如果因性別、殘疾、家庭崗位或種族原因而遭解僱,可分別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或《種族歧視條例》提出申索。 如僱員未足資格領取暫時歇業期間的年假薪酬,但因暫時休業而需要停工,則該僱員亦應在整段歇業期間享有年假及年假薪酬。

僱員合約: Allied World持家樂 – 計劃三

在任何情況下,延期逗留超過一個月的申請,通常不會獲得批准。 第4條:傭工不得受僱於任何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其他職務,包括兼職家務工作。 僱主亦不得要求或容許傭工為任何其他人士擔任任何工作。 第2條:適用於所有初次抵港的傭工,以及返回原居地度假後(即沒有押後放假)根據新合約或續訂合約返港工作的傭工。 僱傭合約要小心處理可以說是常識,但始於大家不是法律專家,難免會對細微字眼分別不太清楚。 Reap為你整合3個擬定合約時需注意事項,希望大家請人時,避免引起任何勞資糾紛,保障公司權益。

  • 僱主最遲須於法定假日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
  • 僱主如果未能依時支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
  • 僱員放取無薪假期,是勞資雙方的安排,應被視為仍然繼續受僱主僱用,其僱傭期的連續性不會中斷。
  • 公眾假期由《公眾假期條例》規定,一般是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辦事處及政府部門遵守為假期的日子。
  • 終止合約的條款是指有關解僱僱員的條款,訂明僱主可終止僱傭合約的情況。
  • 所有《僱傭條例》適用的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都享有條例下的一些基本保障,例如工資的支付、扣薪的限制及法定假日的給予等。

僱員如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便可享有更多權益,例如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 根據《僱傭條例》,如果僱主與員工之間是以書面形式訂立僱傭合約的話,僱主須要給予員工一份副本參考及保存。 至於以非書面形式訂立的合約,如僱主在該僱傭開始前收到員工的書面要求,則同樣須將一份載有聘用條件的通知書交給僱員。 換句話說,即是如果不以書面形式訂立的僱傭合約,員工就要多花點工夫,自行向僱主提出書面要求,員工才會同樣可以獲得一份書面的聘用條件作為留底及參考。 作為獲聘員工,你要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而僱主是必須遵守而不可側側搏唔多覺。 如僱主違反上述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更可被罰款港幣一萬元。

僱員合約: 8. 合約終止¶

例如:樓面炒散May在首3星期不停返工,日返12小時,卻在第4星期只獲派2日的工作,工時少於18小時,自然無法滿足418的條件,不能享有相應待遇。 現時餐廳及酒店業的炒散、零售業兼職、大型活動短工等,不時陷入這個困境,無法獲得法例的保障。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網站所顯示的資訊或與金融機構或服務供應商之網站有所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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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Employment of Service是僱主與僱員間的合約,簡單來說就如普通全職一樣,在固定地點和時間工作,並受勞工法例保障,可享各種員工福利,如法定假期、年終酬金和長期服務金等。 而Employment for Service則是客戶與服務供應商之間的合約,亦稱為Freelance Service Contract。 自僱員工的合約會標明工作按每單專案計算,支薪方式和工作時數亦按合約條款而定。 留意獨立承包商並不受僱備條例保障,不設法定最低工資、工傷病假及補償和強積金,僱主亦無須為獨立承包商購買工傷補償保障,需由自僱人士自行投購個人意外保險。

僱員合約: 勞工法灰色條文 睇清睇楚保障自己

臨近年底,聖誕節、農曆新年陸續有來,萬一你遇上被迫放年假的情況,不要驚訝,這是合法的! 在《僱傭條例》中,每位根據連續性合約受聘的員工,工作滿12個月後,都可以享有最少7日的有薪年假。 當然,坊間部分公司提供的年假超過7日,多至10、12、14日⋯⋯但是,年假在哪一天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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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以連續性合約受僱滿整個酬金期,便可獲得年終酬金。 酬金期應根據僱傭合約內指明的期間,如果沒有指定,則以農曆年度計算。 《僱傭條例》只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受聘的僱員及其僱主,而只有根據僱傭關係受聘的僱員才可享有《僱傭條例》下的各項福利和保障。 所有《僱傭條例》適用的僱員,不論其工作時數,都享有條例下的一些基本保障,例如工資的支付、扣薪的限制及法定假日的給予等。 即使僱傭合約可透過口頭訂立,但勞工處建議僱主應盡可能與員工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因為書面僱傭合約可協助員工明白僱傭條件,以及提醒僱傭雙方合約上的責任,有助減少不必要的勞資糾紛,更可保障雙方的權益。 要記住只要你一作出了辭職通知,僱主是有權不讓你放大假,因為法例講明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僱員合約: 聘用外籍家庭傭工(外傭)

另外亦要留意, 強積金 與4.18條例並不衝突或有任何關係。 不附合4.18條例不代表僱主沒有責任為僱員強積金供款,因為強積金及4.18條例是兩個完全不相關的計劃。 只要員工受僱於同一僱主多於60天,即使不受工時限制僱主也要為該員工安排強積金計劃。 建議無論是以兼職、臨時工、暑期工或實習等任何形式受聘的僱員都要在入職前與僱主討論及確認所有有關條例的保障細則,不論僱主或僱員本身都應了解勞工署的條例指引,方才保障雙方權益。 假如該員工不符合以上條件,而僱主聲稱員工為自僱人士,或雙方已簽署自僱合約,並不能改變員工是僱員的事實,僱主仍需向員工提供全職員工的保障,並可能需負上觸犯有關法例的刑責。

而在 1990 年 6 月 8 日前 12 個月平均月薪超過$15,000 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其服務年資可追溯至 1980 年。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是以僱傭為基礎的退休保障制度。 除獲豁免人士外,凡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的一般僱員、臨時僱員以及自僱人士,均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僱員可選擇在 2011 年內放這 3 天年假,或將之與 2011 年可享有的 7 僱員合約 天年假合併(共 10 天),在 2012 年內享用。 5 就產前檢查而言,除了醫生證明書外,僱員亦可出示到診證明書。 僱員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或設備,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以不超過港幣$300為限,此外,在這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一。

僱員合約: 工作地點調動由合約決定

當局於1999年1月推出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作為一項常設措施,以提供更靈活的臨時及短期合約僱員聘用安排。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容許部門按公務員事務局發出的指引,以為期不超過三年的短期合約及靈活的聘用條件,聘請公務員隊伍以外的僱員。 部門可以更有效地聘請僱員,應付不時出現的短期、非全職或不斷改變的服務需求。 僱員合約 問5.如僱員在簽署僱傭合約時,同意放棄《僱傭條例》下的權利及福利,這條款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