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出多左糧2024介紹!(持續更新)

如所欠付部份為佣金、OT補水等,則無7日之限,但僱主仍有責任按合約所訂日期支付。 假設月薪$12,000 元,休息日有薪,在離職日期前的12個月期間賺取的工資為$144,000元,包括工作所賺取的工資及有薪假期。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Uwants.com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Uwants.com討論區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僱主出多左糧 ),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 根據《僱傭條例》他可獲得遣散費 $80,000,但僱主支付予他 $100,000。

  • 若果打工仔發現或者懷疑上司沒有向勞工處呈報,就可直接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求助。
  • 欠薪屬刑事罪行,倘若已有充足證據,勞工處應有責任主動介入事件,查明投訴是否屬實,保障工友權益,政府亦應該檢討欠薪的刑事檢控,同時加強對僱員僱主的宣傳,以減低事件發生的可能。
  • 擔任收銀員或服務業從業員都較容易踏中此「地雷」,一旦打烊「埋數」時發現少收了客人的金額,按《條例》指,這屬於「因疏忽或失職而遺失僱主的財產」,老闆可合法要求按少收的金額總值從員工的薪金中扣除,每次上限也是300元。
  • 事實上,外傭與香港一般打工仔一樣,受勞工處的《僱傭條例》保障,外傭患病申請病假的支薪準則,會按一般勞工條例處理。
  • 有關入息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或須支付給僱員的金額。
  • 第11個至第14個星期的四個星期產假薪酬上限為80,000元。

以按周支薪為例,一星期的日數為七天,因此有關入息上限為 $7,000($1,000 x 7天),下限則為$1,960($280 x 7天)。 僱員及僱主雙方須分別向強積金帳戶作出僱員有關入息的5%的供款,供款金額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限制。 如果唔係多咗好多錢,有時未必留意,我出糧自動過數,而我又通常唔多check。 試過幾個月後至發覺原來連續幾個月出多咗糧,好疑惑,問番,原來加咗人工,其實剛加人工那個月張salary statement有講加咗人工,但無唯意。 就呢堆勞工法例我公司都打過幾次電話去問,因為公司d rule 好多都唔合法…

僱主出多左糧: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產假

不論該意外是否引起任何支付補償的法律責任,你必須於14天內(如因工死亡個案則為7天內),填妥指定表格向勞工處呈報。 答6.僱主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向僱員支付長期服務金。 至於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已故僱員的家屬的期限則另有規定。 僱主出多左糧 我知道好多公司都係用糧期去計, 只要僱員接受唔去勞工處, 都無問題, 但係去到勞工處好多僱主咪立即出糧, 公司只係方便HR做野…

如僱主安排臨時僱員參加行業計劃,供款計算方法則與參加集成信託計劃的臨時僱員不同,詳情請參閱行業計劃。 僱主出多左糧 如僱員懷疑僱主沒有作出供款,可先向僱主或受託人瞭解情況,以免誤會。 付款結算書清晰列明每名僱員的有關入息,以及僱主與僱員的供款款額。 由於她在受僱的首30日享有免供款期,因此僱主不應在該30日內(即6月5日至7月4日)所賺取的入息,扣減強積金供款。 就新僱員的首次供款,僱主應在僱員受僱滿60日所在的月份完結後的下一個供款日(每個月的第10日)或之前,把供款支付給受託人。

僱主出多左糧: 【勞工法例】返兼職疑遇黑店 老闆:出少咗糧會次月出返 究竟有無問題?

對於有薪年假的處理方法,沒有明文規定,取決於員工和老闆的協商結果。 你可以嘗試問問老闆能否讓你以有薪年假取代上班日,變相提早Last day;如你身負重任,或公司同事希望你能完成更好的工作交接,那公司便要將這些有薪年假換成錢讓它隨尾糧跟你走。 此外,當你服務滿1年時,本可享有放年假的權利,但有時會因業務上的需要而延遲放年假。 在你日後離職時,本可放取年假後才離職,但如果你的僱主要求你放棄離職前享用年假,除了把累積而未享用的假期折現給你外,另發放款項以補償你放棄享用年假的權利,則在此情況下所發放的補償金,性質與假期薪金相同,僱主及你都應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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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項目及工程拓展業務單位 喺港鐵,同建築工程界最有連繫嘅就係項目及工程拓展業務單位 ,主要負責鐵路網絡擴展工程同鐵路網絡改善工程。 如僱傭合約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僱主可在不多於12星期的試用期內解僱僱員,惟僱主不得由於僱員懷孕而將其解僱。

僱主出多左糧: 公司破產了,點算好?

若你在離職時仍有未享用的假期,而僱主將假期折算為現金,支付給你用來抵銷未享用的累積假期,這種假期折算現金,類似你的假期工資,須課薪俸税。 你的僱主應在IR56F或56G表格內申報該等「假期折算現金」收益為須課税入息,而你亦應在BIR60表格內申報。 香港不少家庭都有僱用外傭,疫情下,如外傭確診後只出現輕微病症,需留在僱主家中隔離,但因無法工作、僱主又需為其準備一日三讓餐,僱主仍需向外傭支薪嗎? 根據香港僱傭公會表示,如外傭已工作足夠一定的日子並累積病假,僱主便要根據《僱傭條例》,向外傭支付有薪病假薪金。 僱主出多左糧 陸頌雄續指,儘管有法可依,可是勞工處多年來對同類案件處理欠缺主動及積極性,檢控數字低,調查力度不足,勞工處介入事件後,僱主只要繳回應付薪金了事,部門亦無後續跟進,都影響了條例的阻嚇力性。

欠薪屬刑事罪行,或可迫令僱主現身還錢,如僱主仍然潛水將會被法庭通緝。 審裁處登記處會向你提供一份預約當事人名單,以核實你的姓名、地址及香港身份證號碼。 你亦應核實僱主的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以便申索書副本能有效地送達僱主的正確地址。 你須向審裁處登記處的職員出示你的香港身份證及勞工處案件轉介編號(如有的話)。

僱主出多左糧: 離職時收取的款項

一些大型活動會同時招聘上百名員工,但在確認員工出勤及進行工時管理是十分困難的。 為了方便計算和支付薪金,大多會將員工的工時統一,因此可能會出現部分員工上班8小時、工作4小時的狀況,難以靈活運用勞動力,變相增加成本。 現金出糧的工作在方便之餘還存在一定的風險,不少公司會透過一些「蛇頭」(炒散仲介)來招聘和出薪,這類型大多以現金來支薪。 同時「蛇頭」有可能沒有「職業介紹所牌照」,也不會和員工簽訂合同,缺乏保障,在網上不時可以看到有「蛇頭」拖欠工資或工時不符,甚至在活動結束後便失去聯繫,員工亦無從追討。

疫情爆發,令本港經濟不景,各行各業收入大減,從而衍生不少勞工權益問題,部分打工仔被公司要求放無薪假。 事實上,公司有責任準時向員工出糧,但有工友會被老闆慣性拖糧(拖欠薪金),以至個人權益受損。 點新聞近日收到有讀者投訴,指知名藝人宋芝齡經營的補習社長期拖欠員工薪金,無奈就業環境困難,令員工們敢怒不敢言,一直啞忍至今。 酬金期應根據僱傭雙方協議而定,僱主可協議酬金期是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僱主出多左糧 僱員工作滿一個酬金期,或按連續性合約條件做滿3個月後繼續工作或被解僱者,可按比例獲取。 如僱傭雙方沒有明確協議,則按《僱傭條例》第11C條以農曆年計算。

僱主出多左糧: 申請破欠基金有期限

如果打工仔符合上述條件就有份,然後就可根據你的收入模式去計算應得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要注意的是,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是兩者不能兼得,而且有上限。 如果僱員是因裁員而遭解僱,就可獲得遣散費,但不可同時獲得長期服務金。 而《僱傭條例》當中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必須支付年終酬金,包括雙糧及花紅。 亦由於病假的日數不少,很多打工仔也擔憂僱主會否藉此炒魷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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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受聘期間,如因為意外而致受工傷,而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獲賠償,該賠償不是薪酬或工資。 因此,你的僱主無須申報在IR56B、56F或56G表格內,而你亦無須申報在BIR60表格內。 僱主應申報所有在2012年4月1日或以後累算的代通知金於「由僱主填報有關其僱員行將停止受僱的通知書 」(IR56F表格)或「由僱主填報有關其僱員行將離港的通知書」(IR56G表格) 。 此外,如僱員在離職前僱主已給予足夠的通知期,而在通知期內僱員如常收取工資,這些是屬於工作的正常收入,須被徵收薪俸税。 在2012/13課税年度以前,僱員在離職時根據僱傭合約的條款或《僱傭條例》的規定從僱主處收取的代通知金,無須被評定薪俸税。

僱主出多左糧: Mox「即時借」:高達HK$4,000現金獎賞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這些法例訂明的罰則不是靠嚇,根據勞工處的資料,過往香港確實有僱主因為拖欠薪金,而遭罰款及判刑的例子。 假如你任職的公司是在每月的最後一天出糧,即僱主最遲不能拖過下一個月的7號出糧給員工,否則就會被視為拖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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