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裏面是可以自定義設定年假的規則,例如假期年開始時間、年假日數進位規則,最吸引人的是可以選擇365/366閏年自動處理,對容易忘記當年總天數的人而言,確實是一個很好的自動處理工具。 好多人關心的問題是,僱員可否買假比僱主,以薪代假? 僱員可選擇接受僱主支付款項代替部分年假,但祇限於超過10天的年假部分。 要留意的是,(最後一個月的工資X 2/3)和(18天工資)的上限為港幣15000元,而未足1年的服務年期則按比例計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港幣39萬元。 如果不幸被解僱或裁員,員工就更要了解清楚自己應得權益。
所以結論很明顯,那就是公司必須將特休假給予員工,這是他的權利,公司與其在氣、在罵,不如思考一下,為何員工會想要離職? 很多魔鬼都藏在細節裡,留不住人一定會有原因,找出來才是解決此類問題的最佳做法。 如係事業單位生產之需要,致使勞工無法休完特別休假時,則屬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雇主應發給未休假之工資,至於特別休假未休完之日數,如係勞工個人之原因而自行未休時,則雇主可不發給未休日數之工資。 一個簡單的例子:這位兼職人士在第一至四星期分別工作十九,十九,二十及二十七小時,連續四星期工作超過十八小時,附合4.18條例。 【例】一名在《僱傭條例》下享有12天有薪年假的僱員,可選擇只放取10天有薪年假,同時接受僱主支付款項代替2天年假。
做滿3個月年假: 年假薪酬如何計算?
也因為曆年制有遞延給假的特性,所以雖然曆年制是合法的,但仍然建議勞資雙方在勞工入職時可以特別說明與約定,避免日後造成爭議。 也就是無論加入時間點為何,一律以完整的一個曆年(1 月 1 日 到 12 月 31 日)來計算年資。 如果不是在 1 月 1 日開始就加入的員工,會依照比例來計算特休的天數。 聲明﹕ familyhelperagency.com 利頤家傭資訊網 ( 本網站 ) 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而本網站所顯示之資訊、合作伙伴之資訊可能與各種情況有所出入。 與外傭續約之前,外傭應放取年假,或以工資代替未放取的年假。
答5:若外傭已連續為僱主工作不少於24個月,因裁員理由而遭解僱或不獲續約,僱主須支付遣散費。 問4: 僱主終止外傭的合約時,應如何計算年假給外傭? 答4: 當外傭為同一僱主工作滿12個月後,便可享有有薪年假。 工作滿3個月後便可享有法定假期薪酬,薪酬必須根據《僱傭條例》來計算,未滿3個月內的法定假期,僱主有權按值扣回當日工資。
做滿3個月年假: 釐清「公眾假期」與「法定假期」
根據《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 當公司年度結算有盈餘時,你今年工作也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就可以向公司要求獎金或紅利分配 。 按照勞工法例規定,如外籍家庭傭工為同一僱主服務滿十二個月後,便可享有有薪年假,年假數目由7天至14天不等,按外籍家庭傭工的年資計算。 很多雇主、人資以為員工離職時如果特休沒休完,就等同於員工自行放棄這個休假權益,但其實特別休假和一般請假(病假、事假等)概念並不相同,沒有休完的特休可以折現,一般請假則不行。 在計算每日平均工資時,須剔除未有付給僱員工資或全部工資的期間,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病假、產假、工傷病假等。 僱員做滿1年之後離職,僱主須支付工資給僱員,以代替未放的年假。 如僱員離職時只受僱滿3個月、但未夠12個月,僱主亦須按比例計算年假薪酬給僱員。
在此情況下未發年終獎金,就會觸犯《勞基法》第 2 條第 3 款,員工也有資格向業主要求年終獎金。 做滿3個月年假 ● 若勞工於約定給假年度中終止契約,應改以週年制方式試算終止契約當年度特別休假日數,以確保特別休假日數不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基準。 在勞基法的規定下,勞工享有休特休假的權利,但一般來說往往是由公司來決定特休給假方式,最常見就是「曆年制」和「週年制」,這兩種制度的特休天數有何不同?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離職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做滿3個月年假: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香港01》集合10大解僱疑問,拆解有關遣散費、解僱原因等常見問題。 台灣職場環境中,不乏慣老闆這樣的角色,任性妄為,以為老闆就是至高無上的代表。 當慣老闆對於你的特休假有一堆要求時,不要再無知地接受了。
但若所有員工採用同一段時間計算年假,員工即使未受僱滿12個月,也可按比例放取年假。 另外,能否預支年假這方面,則是按公司規定,法例沒有要求。 首先,要放取「有薪年假」,僱員必須符合連續性僱傭合約(418)的規定,即是受僱同一位僱主,連續工作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過18小時,再配合以下規定,便可享有「有薪年假」。 (而該公司僱傭合約無指定辭職通知期):根據《僱傭條例》的最基本規定,需要 1 個月通知,若該員工在4月4日遞辭職信,最後工作天就是5月3日。 沒有離職通知期的規定):根據《僱傭條例》的最基本規定,需要最少7日通知,若該員工在4月10日遞辭職信,最後工作天就是4月16日。
做滿3個月年假: 勞工請假規則全攻略!為你揭曉1年到底能請幾天假
Bowtie在 2021 全年於直接銷售渠道中持續排行第一。 勞基法第 38 條,如果雇主需要勞工在已經排定的特休日出勤,需要事先徵得勞工的同意,並且比照國定假日支付加班費。 Anna 和 Nancy 都在同一間超商上班滿兩年,雖然年資相同,但因為勞動時數的差異,特休計算的方式也不同。 舉例來說,Jerry 在新公司到職滿半年,在 6 個月到 1 年的這個期間,他有 3 天的特休假;等到他任職滿 1 年後,1 年到 2 年的這個區間,他又可享有 7 天的特休假。 三、依第30條之一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2週內至少應有2日之例假,每4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8日。
- 這樣的狀況常見於號稱「補班日不用上班,但是卻要求員工當天要請特休假」的企業,不需補班應是企業主動提供的福利,不能要求勞工用自己的權益來交換。
- A1:按照《僱傭條例》,但凡以連續性合約受聘用的僱員,僱主必定要讓員工每工作7日,享有不少於1天的假期;在休息日當天,僱員是有權在24小時不工作。
- 沒有離職通知期的規定):根據《僱傭條例》的最基本規定,需要最少7日通知,若該員工在4月10日遞辭職信,最後工作天就是4月16日。
- 流產:如果女性不幸流產,《勞基法》規定,若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也要給4週產假,懷孕不到3個月流產,則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懷孕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者,產假1週;未滿2個月流產者,產假5天。
- 如果工人在有權休年假之前已經被解僱或辭職,但已經按照合約工作了3個月而不足12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傭工有權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
雇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述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得予留職停薪。 根據《勞動基本法》第 2 條第 3 款規定: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公司在徵才廣告、勞動契約、工作規則中,若 明確表示會發年終獎金。
做滿3個月年假: 員工被炒可以點 4大僱員權益一定要識
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週年制為最常見的特休計算方式之一,以勞工受僱日當日開始計算每週年的時間,不論到職時間是何年、何月、何日,到職時間一滿六個月,即有3天的特休,滿一年即有7天特休。 若希望趕及新工作盡快上班而需要縮短通知期,僱員可在離職信表明希望離職日期及請求僱主縮短通知期,因牽涉到僱傭合約上訂明的離職通知期及代通知金,需要僱員與僱主及人事部相討,以達成共識。 辭職亦是另一門學問,建議打工一族應認清公司制定的合約,並了解清楚有關的離職通知期,以免阻礙新工作的入職。 做滿3個月年假 做滿3個月年假 規定以折為工資發給勞工為優先,或是可在勞資雙方取得共識的前提下,延續到下一年實施。
答2:僱主及其外傭均可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給予對方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代通知金,在合約屆滿前終止合約。 A3:根據法例,僱主是不得支付工資,代替年假,即所謂「買假」;但如僱員同意,是可選擇接受僱主支付款項,代替部分年假,而這「部分」只限於超過10天的年假部分。 (2)若通知期以日或星期為單位,代通知金以「僱員在終止合約前的 12 個月內的每日平均工資」 x 「通知期內通常須付給僱員工資的日數」計算。 (3) 若是無試用期或完成試用期的連續性合約,而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便須依照合約明確規定,但不少於 7 日作通知;如僱傭合約沒有明確規定,通知期便不少於 1 個月。 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項,相等於僱員在下列「指明日期」 前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做滿3個月年假: 員工過了試用期,但受僱未滿一年辭職,應該如何支付年假薪酬?
該補假須並非法定假日、另定假日、代替假日或休息日的日子。 如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3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款項相等於僱員於假日前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 勞工請假規則第8條提到的公假:「勞工依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者,工資照給,其假期視實際需要定之。」意思是只要有其他法令規定應給予員工公假的情況,雇主就應依法給假。 問5: 做滿3個月年假 僱主終止外傭的合約時,在甚麼情況下須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在《僱傭條例》內,沒有明文禁止以年假去抵銷病假這種做法,但如果病假已經符合《僱傭條例》內的「疾病津貼」條件,僱主必須根據《僱傭條例》去支付「疾病津貼」給予員工。 外傭為同一僱主每工作滿12個月後,便有權享有外傭有薪年假。 年假日數會按外傭的受僱年資,由7天遞增至最高14天。 假設外傭只工作了兩年,那她只能享有每年7天的有薪年假,要開始工作第三年,才可以遞增至8天。
做滿3個月年假: 法定假日適逢休息日
僱主如沒有根據《僱傭條例》及標準僱傭合約的規定,支付外傭在終止合約時適用的各項法定權益及款項,即屬違法。 不過,如傭工在工作滿18個月後,因犯了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他/她只有權獲得工資以代替他/她首12個月受僱而享有的年假(即7天工資)。 在受僱滿12個月後,傭工須於隨後的12個月內放取她有權享有的有薪年假。 僱主須最少在假期開始的14日前以書通知傭工年假日期。 不過,在員工同意下,僱主是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的指定休假。 如要另定休息日,日子必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此外,僱主並必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48小時內,通知僱員另定休息日的日期。
工作合約上會載明年終獎金發放的條件,如發放年終獎金時必須在職。 但如果工作合約上載明「年薪 O O 個月」 ,公司還是應照比例給予年終 。 根據勞基法之特休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持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 而實施曆年制特休的企業,通常是因為員工數較多,雇主為了方便管理員工休假而統一規定,但缺點在於年底時必須統一按比例計算剩餘特休日,且計算上較複雜,有小數點或容易算錯少給假等問題,而造成勞資糾紛。 另一方面,如果許多員工常積假,可能年底會有多位員工擠在同一日期排休,導致雇主人力調度問題。 (ii)任何僱員,都可享有上述法定假日,如法定假日適逢僱員的休息日,應於休息日翌日補假。
做滿3個月年假: 工作的首3個月 會享有勞工假薪酬?
● 勞雇雙方就非完整1日之特別休假,亦可約定以完整之1日,分段計給,惟其給假之總日數,仍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之基準。 做滿3個月年假 以下表格列出,入職後年資達到多少時間可以取得的特休天數對照圖。 只要你的年資達到特定日期,就可以另外「取得」對應的特休天數,並不會因為你先前取得的特休天數有所影響。
做滿3個月年假: 「病假也可以累積嗎?如何累積有薪病假日?那我現在有多少天有薪病假日?」
勞工處職員提醒,如果公司是以入職日期起12個月計,為之一個假期年;僱員若做滿1年,而截至離職日,新假期年未夠3個月,新年度的年假將不獲發放。 另外,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規定,如果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30天,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折抵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以1年為限。 問2:外傭及僱主如何在僱傭合約期限屆滿前終止合約?
做滿3個月年假: 是否所有僱員都可放取法定假日(即勞工假期)?僱主是否必須要在法定假日當天讓僱員放假?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國泰航空今日(22日)宣佈將分階段裁減香港總部約600名員工,當中包括190名中高級管理職位,佔集團4分1管理層,以及約400名非管理人員職位,佔集團約18%相關職位人數。 如果你希望可以得到更多資訊,可以追蹤Glints的臉書粉絲頁,每個星期都可以看到熱門職缺與職涯資訊 。 依照年資計算,Sunny的特休為15天,Cindy的特休則為15天乘以五分之二(16/40)等於6天。 舉例來說,當你年資滿半年後,即可取得3天特休;而在六個月後也就是你年資滿一年時,你將可以「另外」取得7天的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