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人士無供強積金12大伏位2024!(持續更新)

「就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要求適用於強積金計劃。 所有新開立的強積金帳戶,帳戶持有人須在登記表格上就稅務居民身分作出自我證明(即申報是否在香港以外地區有稅務居民的責任)。 否則受託人將無法完成開戶程序。 自僱人士無供強積金 如你與某公司簽訂服務合約,但並非該公司的僱員,你或會被視為自僱人士。

因此,你必須以自僱人士的身分參加強積金計劃並作出供款。 自僱人士無供強積金 自僱人士無供強積金 你可以透過積金局提供的強積金基金平台及受託人服務比較平台比較不同計劃的基金投資目標、收費、風險、表現以及受託人提供的服務。 年滿18歲至64歲的自僱人士,除非屬於獲豁免人士,否則不論有關入息多少,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自僱人士無供強積金 你須在成為自僱人士當日起計的60日內參加強積金計劃。 自僱人士無供強積金 你可向受託人作出書面陳述,聲明業務蒙受淨虧損,並從現行供款期開始暫停作出強制性供款,直至有關入息不少於最低有關入息水平為止。

自僱人士無供強積金: 作出供款

你須把填妥的「計劃成員資金轉移申請表」(MPF – P) 交給新受託人辦理轉移。 如果你選擇把強積金轉移至新僱主的計劃,你可把表格交給新僱主辦理。 如你以生產或買賣貨品或提供服務賺取收入,而你並非僱員,則你很可能是一名自僱人士。 一般而言,獨資經營者及合夥公司的合夥人均屬於自僱人士。

自僱人士無供強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