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任何疑問,請查閱相關法例或徵詢法律意見。 如你就租務事宜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協助,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尋求免費的諮詢、協助及調解服務,你也可透過當值律師服務尋求免費法律意見。 根據《2004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你和租客皆可自行決定是否就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租賃協議續約。 續租約租約樣本 但若協議包含續租權的條款或訂有其他保留續租權的協議,租客便可優先選擇是否延續原有的租賃。 業主或房東須按有關課稅年度內的實際租金收入課稅。 你可選用稅務局提供的物業出租通知書(I.R.6129)。
- 其實,多是房東愛自己改合約,偏偏又改在爭議點上。
- 房屋委員會/房屋署網站載有租賃詳情,並介紹各區的商場設備及租戶服務。
- 差餉物業估價署就租務問題提供的免費服務當值律師服務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注意:以上文章僅為一般指引。
- 該樓宇內之電器設備包括熱水爐 部,冷氣機 部,水電分錶各一個,租客退租時,須要完整地交回出租人。
- 履行及遵守大廈公契內涉及物業的條款,並就任何違反條款向業主賠償。
- 本租約如有未盡善之處,一切均依照香港新樓租例辦理。
- 如業主在未取得承按人的同意下出租物業,承按人有權收回該物業,屆時租客可能會被要求於短期內遷離該物業。
這個做法的最大好處就是,雙方可避免無休止而無建樹的討價還價,而儘速並友好地解決問題。 當然,有關物業必具相當份量的租值,才值得聘用測量師為其估價。 可是,有關的法例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經歷了重大的修訂。 簡單來說,除非雙方已有協議,否則業主可選擇是否續約,不論住宅或非住宅物業亦然。 十三、簽訂合約時甲方應主動出示產權證明,並詳細了解乙方的來歷、身份等情況,乙方應認真確認產權出租權情況,租賃期間若產生產權或出租糾紛由甲方負全責。 (四)租客遷出時,必須在租期內將屋內的個人傢俬雜物全部搬走以清手續,出租人所屬物品除外。
續租約租約樣本: 房屋種類小知識
在租約最後一段時間內(通常三個月),容許業主在合理時間讓準租客或買家視察物業。 在租約期滿或提早終止時,將物業以交吉、良好、清潔及可被出租的狀況交還業主。 有關續租須注意事宜若你決定出售已出租物業,你須通知你的租客。 若租客沒有和新業主重新簽訂協議,原有租賃協議上的條款將繼續生效。 請注意跟租客及新業主釐清歸還租賃按金的責任。
但不包括因時間或自然損耗、結構性或潛在問題所導致的損壞。 租金通常是在每個月指定的日期以預繳形式支付。 除非有明確及相反意思的條款,若在到期日子夜前仍未支付租金便算欠租。 (六)該樓之物業稅由出租人支付,差餉、地稅、地租、管理費均由出租人支付,其他水、電、泵、電話等雜費均由租客支付。 經代理租屋,一般要向業主支付「兩按一上」,即是相等於 續租約租約樣本 2 個月租的按金,和 1 個月的上期(即預先交租)。
續租約租約樣本: 繳交差餉及地租/地稅
如租客欠租超過十五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繳交水電費等,出租人有權拒絕供應食水及電力給租客。 「一生一死」的話,業主和租戶雙方都不可於第一年內退租,而第二年要退租,就要於一個月前作書面通知。 換句話說,租期踏入第 11 個月,業主或租戶方能通知對方下一個月退租。 這包括所有物業內部的狀況及其固定物、傢俬及電器。
範本上的文字算是很清楚,那麼,實務那麼多的爭議哪來的呢? 其實,多是房東愛自己改合約,偏偏又改在爭議點上。 續租約租約樣本 租客收到業主交來該樓鐵閘,大門,房門及住箱匙共 條。 (十六)本租約正副本共兩份,出租人及租客各執一份存證。 本租約如有未盡善之處,一切均依照本港新樓租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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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乙方應愛護甲方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將承租房拆建、改建、擴建、裝修等,否則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幣 元整(¥: 元)作為有關費用(如水、電等)的按金,待本契約期滿或終止時,乙方結清一切費用后無息退還。 (十二)租客不得拒絕出租人派遣之人員,在適當時間入屋檢視該樓宇近況或進行任何修理工程。 當合約屆滿或終止前兩個月,出租人在不干擾原則下,租客須准許出人持有書面證明書之人士,在合理之時間內進入該樓視察。
不管哪一種做法,你均須在簽訂租賃前向準租客提供準確的物業資料。 如你選擇委託地產代理,則須在簽訂地產代理協議前跟代理澄清有關的委託詳情,例如佣金數額及繳付期限。 你和業主需在租賃協議訂定租金和按金金額、租賃期、以及業主會否提供家具、電器等詳情,也應列明各自的權利和責任。 不過,除非協議中載有意思相反的明確條款,一些隱含的業主和租客權責會自動適用於租約,例如租客有合理及適當地使用租住物業的責任。 該樓內之一切原有設備及間隔,租客必須徵得業主同意,方可更改或增減。 如業主收到政府有關部門書面通知要清拆該單位,租客須在限期內遷出,業主不作任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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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選擇透過互聯網、郵寄或親臨稅務局的印花稅署為租賃協議加蓋印花。 一般情況下,印花稅的費用會由業主和租客分擔,但也可因應個別協議而異。 若業主沒有同意支付差餉,租客便有隱含的責任支付差餉,因差餉是一項佔用者繳交的稅項,而由於租客是物業的佔用者,故須負責繳交差餉。 事實上,通常業主與租客會明確協議那一方須負責繳交差餉。 但要獲得寧靜享用物業的權利,租客必須準時交租及履行租約內的承諾。 若租客拖欠租金或違反租約內其他條款,業主便無須遵守此隱含承諾,並可採取法律行動收回物業,及向租客追討所有因租客毀約而蒙受的損失。
單位用途(如住宅/商業)、地址、業主姓名、鎖匙數目、設備,以及傢俬(如有),均應逐一列於租約內。 如單位本身有任何缺陷,亦應在租約內備註,避免退租時雙方互相指責。 保障租客在佔用物業期間正常享用物業的權利不會受到干擾。 業主承諾租客可享用及管有物業,而不會受到業主、其代理人或其受住人的任何行為所騷擾。
續租約租約樣本: 個人資料私隱
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門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時間,在租客遷出後三天以內仍不來取作放棄論。 出租人有權不經警務處及租務法庭等手續而聯同貳名見證人將該些物品出售或棄置,所賣之款作為彌補欠租,如有不足之數,租客仍須負責,不得異議。 根據《土地註冊條例》,租期超過三年的租約須於簽訂後的一個月內向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其他租賃協議,尤其是包含續租權條款的協議,也可在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 如睇樓時租戶未有時間檢查電器運作,業主可提供為期 1-2 星期的「保證期」,如電器在期內出現問題,就由業主負責維修。
如租客故意損壞該等設備可被控告惡意破壞物品罪並須負責賠償。 (三)該樓之租金必須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繳納,不得藉詞拖欠,如過期拾天,出租人可在該樓宇門口當眼地方張貼告示,催促租客交租。 如租客仍未將租金交到出租人或租客不履行合約內任何條件,出租人有合法權利將此合約終止,當作租客毀約自動退租,另將樓宇租與別人及追討欠租,租客不得異議。 (二)租客不得分租或轉租與別人,除所租用之樓宇外,租客不得佔用其他地方。 續租約租約樣本 租約期滿,租客如繼續租賃或退租,須於兩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續租則另訂新租約方生效力),否則租客須補償一個月租金給出租人。 如出租人須要收回樓宇,亦要一個月前通知租客。
續租約租約樣本: I.住宅租約範本
租客不得拒絕業主派遣之人員,在適當時間入屋檢視該樓宇近況或進行任何修理工程。 當合約屆滿或終止前兩個月,在不干擾原則下,租客須准許持有業主書面證明書之人仕,在合理之時間內進入該樓視察。 租客在租用期內不得退租,否則按照所餘租期之時間賠償租金。 如租客在租用期一年內要求退租,業主有權另外扣除一個月按金之數目以彌補損失。 家庭社區法網提供的資訊只屬初步參考,並非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