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物業印花稅11大伏位2024!專家建議咁做…

已遞交首次加蓋印花申請的人士,可使用本服務,支付已獲准延期的印花稅,或為其後的買賣合約 / 樓契加蓋印花。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第2標準稅率徵收。 根據最新安排,屬於100元象徵印花稅的門檻,由樓價金額200萬元放寬至300萬元,一眾納米單位、細價樓將會受惠,料有助上車客。 另外,付樓價3%的從價印花稅的物業,由原先樓價介乎442至600萬元的物業,放寬為664至900萬元。 對於調低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的稅階,不少地產代理業界人士均表示歡迎。 中原地產亞太區副主席兼住宅部總裁陳永傑表示,有關物業印花稅的調減,未會令樓價飈升,屬於為樓市少減辣。

  • 稅務局對「近親」也有定義的,會接受有血緣關係、半血緣關係,有夫婦關係、領養或繼養關係的人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或姊妹,均會視為「近親」看待。
  • 「額外印花稅」是對物業買賣協議和售賣轉易契所徵收的稅項,利得稅則是按交易利潤而徵收的稅項,兩者是分開及不同的稅負。
  •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買方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買家印花稅」。
  • 如果死者只遺下一名配偶,但沒有後裔、父母、有血緣關係(同父母)的兄弟姊妹、或上述兄弟姊妹的後裔,那麼在生的丈夫或妻子,便有權取得死者的剩餘遺產(即在扣除死者的債務、稅項、葬禮費用、法律及遺產管理費用後,所剩餘的全部產業)。
  • 若遺囑已訂明某物業以指定比份分給各名子女,在處理遺產期間,個別子女想放棄繼承權,並把相關資產以「家庭協議」方式轉予其他繼承人,便會構成業權上的轉讓而需要繳付印花稅。
  • 至於繼承遺產物業之後三年內轉讓物業,受益人都不需要繳付「額外印花稅」。

另外,該承讓人從該等公司取得住宅物業時,須繳付「買家印花稅」。 如該承讓人符合(答18)中所列的條件,可申請退還由該承讓人先前繳付的「買家印花稅」。 如果住宅物業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一名非近親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聯權或分權方式共同購入,不論該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所佔物業的業權比例,均須就該物業的總購入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繳納「買家印花稅」。 父母離世遺下物業,後人承繼時面對不少疑問,包括如何完成業權轉名,未供斷物業能否續做按揭、甚至加按套現等,此文一一詳細剖析,並教讀者如何安排物業繼承承,豁免支付15%印花稅,以及如何避免遺產承辦人擅自售樓,釀成利益衝突。

繼承物業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 (Special Stamp Duty,SSD)

可不要以為,待撻訂手續完成後,相關資料已獲土地註冊處記錄,便向稅局申請退稅。 因為退稅是需要買入第二層樓後,一年內賣出舊物業,但撻訂不算是沽出,所以稅局有權不退稅。 如果是首置人士,根據政府的第2標準稅率計算,印花稅率為2.25%,稅項為78,750元(350萬元X 2.25%)。

繼承物業印花稅

【資產轉承】遺囑繼承程序全面睇 在香港如有人不幸身故,其遺產包括現金、股票以及在香港的物業都會被凍結,直至法院發出遺產承辦書,由授權人或遺產代理人,處理死者的遺產。 特別值得一提,「額外印花稅」針對就是一個物業在限期內轉讓時,需要繳付的一種稅項。 但稅務局也提出了幾種很特殊的寬免,其中一種就是「提名近親」或「近親轉讓」。 但如果你在2012年11月20日沽出物業,你仍跌入「2010年11月20日-2012年10月26日」中「超過12個月-不超過24個月」的範圍內,故需按照成交價徵收5%的稅項。 反觀如果買家選擇遲一天才售出物業,即在2012年11月21日才售出物業,他剛好超出了「24個月內」範圍,也就不用繳交額外印花稅。 之後如果你在2011年9月25日以600萬元沽出,你所需要繳付的「額外印花稅」就是「600萬元X10%」,相當於60萬元。

繼承物業印花稅: 按揭專區

很多時,我們購買物業,未必是純粹由一個人持有,而可能由多於一名業權持有,你可能會用「聯權共有」,或「分權共有」的方法持有。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如物業持有期為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20%;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5%;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12個月但在3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0%。 如物業持有期為6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5%;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稅率為10%; 如物業持有期超過12個月但在24個月或以內,稅率為5%。 由印花稅署署長發出的印花證明書與文書上的傳統印花,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你可在網上核對證明書的真確性(/estamping) 。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人人都有老去的時候,隨著年歲漸長,除了要考慮如何安老外,亦要盡早為所擁有的物業和資產作出妥善安排。 萬一百年歸老後,也可按其意願明確分配資產,減少後人因財產引致不快事件的機會。 此外,賣地計劃共有3幅商業用地及3幅工業用地,提供約20萬平方米商業樓面面積和17萬平方米工業樓面面積。

繼承物業印花稅: 重點5: 近親轉讓

如物業是在 2012 年10 月27日或之後取得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限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20%,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5%,超過12個月到36個月為10%。 任何人在海外的公證人、太平紳士或有權監理或接受聲明的人面前作出的法定聲明,確認他/她在購買香港住宅物業時是「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接納作為申請豁免買家印花稅的證明文件。 由於海外地區有可能為作出法定聲明指定不同的表格,如果使用該等表格所作的聲明的實質內容與表格IRSD131A所指明的相同,印花稅署會接受該聲明為證明文件。

恒地創辦人李兆基和新世界主席鄭家純家族,分別以303億美元和289億美元,排名第2和第3位。 繼承物業印花稅 前者財富受房地產市場疲弱拖累,按年跌11%;後者財富因為周大福股價上升而增長25億美元。 李錦記前主席李文達的五名子女,以193億美元財富排名第4。 排名第6至10位的本港富豪,分別是新地創辦人郭得勝夫人鄺肖卿、銀河娛樂主席呂志和、華人置業創辦人劉鑾雄、阿里巴巴創辦人兼執行副主席蔡崇信,以及人稱「玩具大王」的旭日國際集團主席蔡志明。 褔布斯指,去年香港經濟收縮3.5%,加上恒生指數與對上一次公布香港富豪榜時比較下跌12%,都拖累前50名香港富豪的總財富略為下跌至3240億美元。

繼承物業印花稅: 預算案|樓市不減辣 上車盤減印花稅 300萬以下物業只繳100元

於提取按揭貸款時,律師樓會用300萬元贖契並轉名;餘下180萬元則過戶至繼承人銀行戶口。 遺產物業樓價根據銀行估價而定,選擇估價最高的銀行,加按套現現金上限將更高。 詳情請參閱《 繼承物業印花稅 印花稅署釋義及執行指引》〝證券借用及借出交易〞,申請手續請參閱 《證券借用寬免-修訂程序》[ U3/SOG/PN06B ] 。

不過實際上如何預先計算好一手居屋印花稅估值,作為買家,是無法確切知道的。 房委會會在買家選購居屋單位後,才會提供印花稅資料,於文件直接列出居屋的最初市值、印花稅估值、按不同稅率計算的印花稅金額等。 如物業其後已由該人(為一法人團體)轉讓予其相聯法人團體,後者亦可根據上述規定申請退還由前者繳交的「買家印花稅」。 所有政府批地合約(包括透過政府賣地批出的合約)及所有政府租契,均無須予以徵收印花稅(包括買家印花稅)。 普通物業買賣在未成交前敘造按揭,靠的是一紙買賣合約,待至成交目按揭放款、賣家贖契、物業轉名同步進行。 由 2012 年 4 月 23 日開始,印花稅署已引進一項新的電 子服務,證券借用及借出協議可經「稅務易」進行網上登記。

繼承物業印花稅: 繼承遺產物業按揭要點做?只需一步就可以慳15%印花稅!|子非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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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物業印花稅

當離世人長辭,指定的遺囑執行人應在訂明時間內,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遺產承辦書,取得承辦書後才可以處理遺產,否則便屬違法。 不過,如果遺產物業採用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方式持有,就算遺囑上指明將物業交給繼承人或受益人,物業業權將會自動轉至物業聯權共有其他的持有人。 反之,如果聯名的遺產物業是用分權共有方式持有,死者的業權將會根據遺囑轉至受益人名下。 換言之,不論離世人有沒有訂立遺囑都必須要釐清物業業權狀況。 如果遺產物業屬於聯權共有,有沒有遺囑到最後都沒有影響。

繼承物業印花稅: 住宅印花稅微調 消息:不會掀炒風

條例賦權民政事務局局長向遺產受益人提供一系列的支援服務。 新支援服務的目的是保障在 2006 年 2 月 11 日或之後去世人士的遺產受益人的權益。 繼承物業印花稅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在有關住宅物業的「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或「轉易契約」上增加/刪除原有買家的近親的名字。 由法院判令或命令作出或依據法院判令或命令作出的住宅物業出售或轉讓。 「法院」是指任何具司法管轄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 屬《稅務條例》第2條所指的財務機構的承按人,或該承按人委任的接管人,透過不同方式把已承按的住宅物業出售。

繼承物業印花稅: 按揭計算機

但當然,如果「額外印花稅」是由業主支付,而繳付金額又屬於「業務開支」,在報稅時可當作開支扣除後才被政府徵稅。 繼承物業印花稅 與此同時,如果繼承人繼承遺產物業之後再次購入物業便需要繳付劃一的 15% 從價印花稅。 至於繼承遺產物業之後三年內轉讓物業,受益人都不需要繳付「額外印花稅」。

由於乙女士並不是甲先生的近親,有關豁免「額外印花稅」的條款並不適用。 因此,甲先生在轉易契中加入乙女士成為其中一位承讓人,須按照代表轉讓予乙女士部分物業業權的代價款額繳納「額外印花稅」。 由1992年1月31日開始,住宅物業買賣協議須按與不動產轉易契相同的稅率繳付印花稅。

繼承物業印花稅: 遺產物業按揭 申請草擬允許書 免付印花稅 【星之谷專欄-經濟一週】

上述新措施即日生效,即時帶動二手樓市出現「搶閘」入市個案。 有荃灣區換樓客見政府寬減從價印花稅,即日向公司請假兩小時前往買樓,斥約716.8萬元買入荃灣愉景新城兩房單位。 無論有沒有遺囑,其遺產中的物業都不用支付印花稅,如果是居屋或租者置其屋計劃的物業,也不用向政府補地價。

繼承物業印花稅: 預算案一圖|土地房屋印花稅 這些新措你要知

另外,近年使用較高成數按揭的比例有所上升,而使用較高成數按揭的買家一般資金都較為緊絀,本港加息周期年內或會持續,供樓負擔仍有上升空間,建議該類準買家可將原本用作繳交印花稅的資金留為備用資金,並於日後使用。 「沒有在香港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即沒有「實益擁有權」(Beneficial Ownership) (當中包括沒有從已故人士遺產所得之任何住宅物業的權益)。 繼承物業印花稅 因此,如果從已故人士遺產繼承住宅物業權益,有機會令沒有持有香港住宅物業,而有意置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無法享有上述之首置「較低稅率」。 只要買家及其香港永久居民配偶聯名買入,或買家向身為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購買(即近親轉讓,留意的是外父外母不視作近親)。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SSD額外印花稅的人士可於被取消後兩年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額外印花稅」。

繼承物業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要知道的六件事

已填妥的表格IRSD112及表格IRSD118; 一份經簽署證實的證明文件顯示各人的關係,例如由香港的主管當局(例如入境事務處)或有關司法管轄區的主管當局(例如中國內地的公安局)發出的出生證明書、結婚證書、戶籍簿等,以證明所聲明的關係。 其他文件,例如公證書,將不予接納;及 法定聲明正本聲明買方或承讓人購置物業時是代表自己行事。 「買家印花稅」須在該有關須予徵稅的文書簽立日期後30天內繳交。

繼承物業印花稅: 買家印花稅

舉個例子,張三先生有一子一女,配偶已逝,如果他名下有一個物業由他個人擁有,如果他在生前把這個物業的業權轉讓給子女,則子女需要支付第二標準的印花稅。 在繼承遺產中的物業時,繼承人都不用支付任何印花稅,無論物業是住宅物業或非住宅物業。 縱使繼承人擁有其他住宅物業,或任何住宅物業的權益,繼承人都不用支付印花稅。 政府接二連三發出辣招之後,在香港買樓,印花稅變成一項龐大的支出,尤其是住宅物業,這正是政府想達致的目標︰ 增加印花稅,以遏止炒風,壓抑樓價。 陳茂波表示,土地供應方面,未來五年,會通過賣地計劃及鐵路物業項目,向市場提供可興建不少於72000個私營房屋單位的土地,規模較上一個五年期增加近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