簿冊2024全攻略!(小編貼心推薦)

倘本公司將向任何股東作出有關股份之任何股息或其他分派或 任何其他付款為以有關貨幣向股東作出小額款項之付款,則董事會認為此舉就本公司 或股東而言屬不可行或花費昂貴,而當時有關股息或其他分派或其他付款可於董事酌 情決定權以有關股東所在國家(按股東 名 冊 上 有 關股東列示之地址)之貨幣作出派付 或作出支付。 屬於訓練局並在緊接指定日期前由訓練局掌控的所 有 簿冊 、 帳 目、會議紀錄及其他文件及設 備,均須於該日期由在當日開始之時看管及保管該等文件或設備的人交付予議會。 訓練局的任何財產如在緊接指定日期前列於任何銀行、公司或其他法團 的 簿冊 內 , 則該銀行、 公司或其他法團須應議會的要求在該 等 簿冊 內 將 有關財產轉到議會名下。 如有意承投本校學生簿冊及文件夾服務之承辦商,可於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時開始,到本校校務處索取招標書。 我們致力為孩子提供愉快的學習環境,讓孩子有效學習和健康成長,在德、智、體、群、美,五方面得到均衡的發展。 使用適用於任何場合的 Office 相簿範本分享最佳圖片,包括開車探險之旅、婚禮、畢業典禮、節日、家庭聚會、新生兒、退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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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的船隻航行監察服務及對香港水域內某些活動(例如賽事、滑水、 捕魚及供給燃料活動)施加管制,以及提升本地船隻航行安全的雜項規 定。 任何此类带手铐或使用其他强制手段的做法都应在相关的登 簿冊 记 簿 上 全 面记 录,其中包括使用强制手段的安全理由和时间长度。

簿冊: (B) 土 地 註 冊 處 的 職 責 及 角 色

如任何簿冊、記 錄、文件 或賬目位於辦事處或總辦事處以外的地點,本公司在當地保管以上各項的經理或其他高級人員 應視為如上文所述獲董事會委任的人士。 宣稱為本公司或董事會或任何委員會決議案副本或會 議記錄摘要的文件,凡按本文所述經核證,即為惠及所有與本公司有事務往來的人士的不可推 翻證據,證明該決議案已獲正式通過或(視情況而定)該等會議記錄或摘要為妥為召開的會議 上議事程序的真確記錄。 土 地 註 冊 處 備 有 一 套 公 開 的 土 地 登 記 冊 , 記 錄 影 響 土 地 的 已 註 冊 文 件 。 這 套 公 開 的 土 地 登 記 冊 不 僅 使 到 追 溯 和 確 定 土 簿冊 地 和 不 動 產 的 業 權 更 為 容 易 , 還 有 助 防 止 秘 密 及 欺 詐 的 物 業 轉 易 。 此 外 , 公 開 的 土 地 登 記 冊 更 為 物 業 交 易 提 供 方 便 , 鼓 勵 投 資 和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

  • 核數師可於所有合理情況下查閱本公司備存的所 有 簿冊 及 與 此相關的所有賬目及單據;其亦 可向本公司董事或高級人員索取由彼等所管有與本公 司 簿冊 或 事 務有關的任何資料。
  • 使用適用於任何場合的 Office 相簿範本分享最佳圖片,包括開車探險之旅、婚禮、畢業典禮、節日、家庭聚會、新生兒、退休等。
  • 香 港 現 行 的 土 地 註 冊 制 度 , 是 按 《 土 地 註 冊 條 例 》 實 施 的 契 約 註 冊 制 度 。
  • 契 約 註 冊 制 度 只 賦 予 註 冊 契 約 優 先 次 序 ,並 為 註 冊 文 書 的 公 開 告 示 。
  • 任何董事或秘書或就此獲董事委任的任何人士可認證任何影響本公司章程文 件,以及有關本公司業務任何簿冊、 記 錄、文件及賬目,以及核查其副本或其摘要為真 實副本或摘要,以及是否有任何簿冊 、 記 錄、文件或賬目並不在辦事處或總辦事處,而 對其具保管權的本公司的當地經理或其他高級人員須被視為就此獲董事會委任的人 士。

每份如上所述銷毀的文件均為妥善及適當登記、註銷或於本 公司簿冊或記 錄(視乎情況而定)記錄的合法及有效文件。 訂購300個以下,一般情況下都不會安排起版,但生產前我們都會提供電子圖稿確認,如必須先起版,就會收取$hk150的起版費,確認大貨後會退回50% ($hk75)的費用。 契 約 註 冊 制 度 只 賦 予 註 冊 契 約 優 先 次 序 ,並 為 註 冊 文 書 的 公 開 告 簿冊 示 。 這 註 冊 制 度 的 優 點 是 簡 單 容 易, 而 複 雜 的 業 權 問 題 , 則 要 由 法 律 界 人 士 處 理 。

簿冊: 簿 冊 形 式 的 登 記 冊 和 註 冊 資 料 卡

本 處 旨 在 簿冊 維 持 一 套 快 捷 有 效 的 土 地 註 冊 制 度 , 以 便 土 地 交 易 有 秩 序 地 進 行 。 田 土 註 冊 處 原 本 只 為 香 港 島 和 九 龍 的 土 地 提 供 註 冊 服 務 , 新 界 物 業 的 契 約 註 冊 工 作 , 則 由 當 時 理 民 官 轄 下 的 各 區 地 政 處 負 責 。 前 註 冊 總 署 在 1982 年 分 階 段 逐 步 取 替 各 區 地 政 處 , 為 新 界 區 的 土 地 辦 理 註 冊 , 1990 年 7 月 23 日 接 管 北 區 地 政 處 後 , 整 個 計 劃 也 告 完 成 。 自 1997 年 起 , 土 地 註 冊 處 隸 屬 香 港 特 簿冊 別 行 政 區 政 府 , 繼 續 為 市 民 提 供 本 地 的 土 地 文 件 註 冊 和 查 冊 服 務 。 核數師可於所有合理情況下查閱本公司備存的所 有 簿冊 及 與 此相關的所有賬目及單據;其亦 可向本公司董事或高級人員索取由彼等所管有與本公 司 簿冊 或 事 務有關的任何資料。 本文件或法規規定須由或代表本公司存置的任何登記冊、索 引、會議記錄簿冊、賬簿或其他簿冊 可 裝 訂成一頁或多頁線裝 冊或非線裝冊以書面形式保存。

待 《 土 地 業 權 條 例 》(第585章) 生 效 後 , 土 地 註 冊 處 便 會 在 香 港 推 行 業 權 註 冊 制 度 。 當 局 於 1963 年 開 始 把 所 有 契 約 簿 冊 轉 換 為 註 冊 資 料 卡 , 以 便 處 理 和 查 索 有 關 資 料 , 更 方 便 查 冊 分 層 樓 宇 的 資 料 。 這 些 資 料 卡 可 供 查 冊 人 士 查 閱 , 但 由 於 查 冊 數 目 不 斷 上 升 , 當 局 由 1978 年 起 只 向 查 冊 人 士 提 供 註 冊 資 料 卡 的 影 印 本 。 隨 着 電 腦 科 技 日 新 月 異 發 展 , 當 局 在 1980 年 代 中 期 進 行 土 地 登 記 冊 電 腦 化 計 劃 , 把 註 冊 資 料 卡 轉 換 為 電 腦 數 據 。 政 府 於 1841 年 委 任 了 一 名 地 政 官 負 責 管 理 土 地 、 徵 收 有 關 土 地 稅 項 和 監 督 公 共 工 程 的 工 作 。 自 此 , 土 地 註 冊 的 原 則 得 以 確 立 , 《 土 地 註 冊 條 例 》(第128章) 也 於 1844 年 2 月 28 日 通 過 , 是 現 存 最 早 期 香 港 法 例 之 一 。

簿冊: 簿冊 の関連Q&A

同 年 , 土 地 登 記 所 根 據 《 土 地 註 冊 簿冊 條 例 》 成 立 , 並 於 1949 年 4 月 1 日 與 公 司 登 記 所 、 商 標 登 記 所 、 破 產 管 理 處 、 信 託 管 理 處 和 婚 姻 登 記 所 合 併 , 成 立 登 記 總 署 , 集 中 處 理 上 述 部 門 的 工 作 。 1993 年 5 月 , 註 冊 總 署 解 散 , 土 地 註 冊 處 繼 而 成 立 , 取 代 田 土 註 冊 處 , 負 責 土 地 註 冊 和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註 冊 的 工 作 , 成 為 首 批 以 營 運 基 金 運 作 的 部 門 之 一 。 任何董事或秘書或就此獲董事委任的任何人士可認證任何影響本公司章程文 件,以及有關本公司業務任何簿冊、 記 錄、文件及賬目,以及核查其副本或其摘要為真 實副本或摘要,以及是否有任何簿冊 、 記 錄、文件或賬目並不在辦事處或總辦事處,而 對其具保管權的本公司的當地經理或其他高級人員須被視為就此獲董事會委任的人 士。 該條文訂明,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的 任何會議程序中,任何人如被合法地命令列席 並在立法會或委員會席前作證或出示任何文 據、簿冊、紀 錄或文件,則除非已根據該條例 第 13條獲免遵行,否則不得獲免回答任何向其 提出的有關問題,或出示任何上述文據 、 簿冊、 紀錄或文件。 香 港 現 行 的 土 地 註 冊 制 度 , 是 按 《 土 地 註 冊 條 例 》 實 施 的 契 約 註 冊 制 度 。 在 現 行 制 度 下 , 影 響 土 地 物 業 的 契 約 會 送 交 土 地 註 冊 處 註 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