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轉讓物業6大優勢2024!內含私人轉讓物業絕密資料

比如先生甩名給太太,按揭便要以太太的入息來重做。 如太太沒入息,重做按揭可能困難,除非先生擔保太太。 這種情況下,拉長轉名成交期待太太「搵到工」才完成轉名手續並重做按揭,可能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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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成本,是新舊按揭的息差,尤其是近一年新批按揭的條件可能較2、3年前差,業主要以轉按移除擔保人,要有按息略為上升的心理及財政準備。 執行此類甩名的成本是轉名的律師費、以及印花稅。 (2)關鍵成員一般只可以在購買有關物業兩年後(由簽立轉讓契據日期起計)才可刪除戶籍。 所謂關鍵成員,是指除業主以外,填報在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申請表格內,使符合申請所需資格的成員。 關鍵成員的身分,會在接受申請時於申請表格作出界定。

私人轉讓物業: 推薦文章:2.45% 按揭、轉按現金回贈,誰與爭鋒!

按照你630萬計算,印花稅6萬,律師費13000。 如有業權整合需要,可與我們聯絡,我們再為你評估實際情況,透過規劃降低成本。 較不理想的情況,是除名後單名業主收入未能通過壓力測試,仍需被除名的原業主作擔保,此時除名業主再入市雖然可付較低的印花稅,但按揭成數及供款負擔比率亦會受較大限制。 即使二人互相擔保對方物業按揭,可獲得的總貸款額亦會較二人單名不需擔保、各自借貸為低。 個人名義買入物業,未夠3年就賣出需要10%-20%的特別印花稅。

一般賠償保護都是兩年,即兩年內公司發生的訴訟由上手股東負責,兩年後便買家自行負責。 兩年時間足夠買家去賣出物業,之後就算公司有訴訟或債主臨門,買家都已「過海神仙」,可讓有限公司被清盤。 但要留意是,如賣出物業是賣給自然人(即個人),便要繳付 16.5% 利得稅,如賣出物業是透過公司轉讓,雖可免利得稅,但下手一樣要你簽保證和賠償保護才肯買你的公司。 再講,如真不幸遇到訴訟或債主追數,雖然你可向上手追討損失,但也是要透過民事訴訟去追討,既費時也昂貴,如業主已「走路」,便不知如何追討了。 有一點須提醒業主的是,一旦向律師樓提出申請物業甩名,便算是「開了file」,如果日後改變想法決定取消甩名,亦要支付部份律師費。

私人轉讓物業: 轉讓契較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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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送契樓」的法律程序一般需時 3 年才完成,加上一旦送贈人破產的話又引起一場業權風波,故銀行一般都拒絕為5年內曾簽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批出按揭。 某些大型銀甚至不會為8 至 10 年前送出的物業承造按揭,大大影響了受贈人將來放售物業到市場的機會。 如果物業本身有按揭,甩名便要重新申請按揭。 如果本身按揭由丈夫供,妻子無入息,透過延遲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丈夫可繼續供按揭,直至妻子有穩定入息後,才正式完成轉名手續。 要找出物業的真正市價,業主可向銀行或公證行申請物業估價,以最低者作為內部轉讓售價。 取得估價編號後,假使日後稅局因物業樓價過低,向你提出質詢時,你可以提供估價編號給稅局參考,以作自保。

私人轉讓物業: 【 近親轉名 】 甩名唔怕配偶背叛 一招避免業權流失

如果涉及租客的按金,可要求業主把按金轉交新業主,但必須另作書面紀錄。 「臨時買賣合約」須列明,業主須於完成交易時將物業「交吉」給準買家。 業主須確保所有住戶、不跟物業售賣的傢俬、電器、雜物等,均須在完成交易前遷離物業。 買賣雙方在簽「臨買時買賣合約」後,慣常會支付售價,但金額高低則由買賣雙方協商而定,準買家需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 衡量細訂金額高低,視乎買賣雙方怎樣看樓市前景而定。 若準買家希望鎖定單位,而不希望業主賠訂重售,可選擇支付較高比例的細訂;若準買家心大心細,覺得自己有可能會「撻訂」,則盡量選擇支付較低比例的細訂,以減低「撻訂」時被沒收訂金的損失。

有關詳情,請參閱問題之答案17,12及13。 私人轉讓物業 可以,但該項申請不可逾期超過4年,並須在網上全數繳付印花稅及罰款,而不可申請減免稅款及罰款;否則,請採用紙張申請表。 如果物業現時為聯名二人持有,將由聯名一方賣給另一方,第一方的原物業持有人可以回復首次置業身份。

私人轉讓物業: 物監局:7月起轉讓本港物業 買家須繳350元售賣轉易契徵款

若程序未完成而銀行不認可首次置業身份,銀行有機會批較少按揭成數而且需要客人通過更辣的壓力測試。 此外,透過公司股權轉讓的物業,一般會被銀行視為非自住用途,按揭成數會較自住物業低,以此形式入市的買家一般較具雄厚財力或願以高息申請貸款,並非一般升斗小市民。 所謂公司轉讓買樓是指透過一間空殼公司持有一個物業,買家可透過擁有該公司變相買入該物業。 由於股權轉讓印花稅只佔交易價的0.2%,稅額遠低於正常物業買賣所涉的印花稅。 政府限制公司名義購買物業,不過銀行對審批按揭準則在出招前後則未有改變,有銀行界人士指出,只要物業獲得公司股東或董事擔保,仍會批出按揭。

不過筆者向她提到,庭外和解不等於法庭命令,物業仍然會被視為「送契」,由於缺乏法庭令的保障,銀行批出按揭更加困難。 此外,有限公司繳納的利得稅,一向以來都比個人繳納物業稅的標准稅率高,如果以個人入息課稅計算的話,更有可能享有免稅額及以更低的累進稅率計算。 故此,同一數目的租金收入,由於不同稅率與及百分之二十的「修理及支出免稅額」的差別,有限公司所須繳付的稅款可能比個人所須繳付的稅款為多。 私人轉讓物業 二、如果物業是用作出租的話,業主可透過申請個人入息課稅使供樓的利息抵免租金收入。 唯一的缺點是用作抵免租金收入的利息支出,是以當年的租金收入作為上限,而超出了的利息支出不能減免來年的收入。

私人轉讓物業: 【按揭成數 & 壓力測試】按揭成數最詳盡資料庫! 首置按揭成數及壓力測試點計? 轉按按揭成數又點計?

而且長遠來就,買家要維持公司營運,成本為每年約港幣1萬至4萬元不等(包括審核財務報表費用)。 私人轉讓物業 真正支出視乎買家使用的服務及所持有物業數量而定。 香港豪宅市場仍可見買家以公司股權轉讓方式購買物業。

  • 矛盾就出現在這裡,盡職審查理應是一個詳細和漫長的過程。
  • 例如,夫妻轉名的話可以由丈夫的一般業權轉給妻子。
  • 在2006年取消遺產稅前,透過離岸公司和信託架構持有物業,私隱度可以很高的同時又能避遺產稅。
  • 簡單計算,先進行親屬之間轉讓,可節省6成稅款支出。
  • 而如聯名人遇到財務問題,被債主入稟追討,需要被銀行收樓,或被財仔入紙申請破產,在分權共有的情況下,只得該位聯名人的業權會受到影響。
  • 本人與前夫於2001年聯名購入村屋1層,前夫現想甩名,樓價約四佰萬,已完成按揭。

留意因為是將業權「賣」給對方,聯名轉單名在法律上是一宗正式的買賣交易,需繳付印花稅,計算方法根據業權百份比,通常夫妻甩名都是50%業權轉讓,印花稅就以樓價50%計算。 有時樓宇業權可能更分散,例如兄弟姊妹共同持有,普遍出現於遺產承繼,多人持有業權的甩名程序較複雜,印花稅計算就根據所轉換之百份比。 需留意,法例規定,此舉不能為「代為行事」,即甩名的情況下,授方不能為賣方持有,必須要是為自己持有,否則屬於違法,詳情可聯絡咨詢物業顧問意見,或者法律意見。 樓宇買賣為物業從一個所有者合法轉移到另一所有者的工作。 對於不少客戶來說,樓宇買賣是人生中一個重大的投資項目,務必謹慎處理。

私人轉讓物業: 申請除名:業主配偶不得删除戶籍

假使款額遠低於當時樓價,亦有機會被視作送契樓。 我們可以幫忙業主向銀行爭取使用最低物業估值。 不過,要提醒業主的是假設銀行批核的按揭成數一樣,拉低物業估價同時也會拉底按揭貸款額。

如是聯名除名,印花稅以樓價一半用舊稅率表計。 也 可 透 過 互 私人轉讓物業 聯 網 使 用 本 處 的 「 綜 合 註 冊 資 訊 系 統 」 網 上 服 務 , 查 閱 土 地 登 記 冊 。 目 前 沒 有 可 供 對 照 檢 查 地 段 編 號 和 新 批 地 條 件 編 號 的 對 照 表 。

私人轉讓物業: 物業甩名後買入第二間物業,其後轉名予配偶再買另一物業,無限輪迴避稅是否可行?

根據房委會現行政策,轉讓業權必須以不涉及金錢代價的轉讓契據形式辦理 (破產個案除外)。 申請人需另付有關之行政費用(現時為港幣2,350元,並會不時作出檢討)。 但在特殊情形下,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可根據個別情況酌情批核業權轉讓之申請。 由於這稅基因素,因此當你邊過這有限公司想賣出物業時不會賣給個人,而是透過公司轉讓賣給下手。 但由於買公司需要full paid 而不能做按揭,因此不容易搵到買家,就算搵到也和你最初買入這公司時的情況一樣,你需要簽保證和賠償保護給你下手。 但是,要賣方作出賠償保護,需要有個期限,賣方不能保障你一輩子。

  • 而透過私人轉讓,業主亦可因應情況,向銀行提出估價需要。
  • 除此之外,近親轉讓是樓宇買賣中常見的範疇,程序同樣包括物業轉名、按揭申請等,樓宇買賣專責律師能為客戶處理各項繁複的手續,由律師跟進整個過程,買賣更順利。
  • 早前有報導指某城中名人於早年購入一物業,近期以內部轉讓方式售予其母親,回復首置身份後另再購買新物業。
  • 這種情況下,拉長轉名成交期待太太「搵到工」才完成轉名手續並重做按揭,可能有幫助。
  • 不過,要提醒業主的是假設銀行批核的按揭成數一樣,拉低物業估價同時也會拉底按揭貸款額。
  • 而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若想將單位由長命契改成「分權共有」,也並不需要先補地價。

一般處理方式,是等待按揭借款人本身收入增加、按揭餘額下跌,可以不需家人作擔保後,自行轉按,順便移除家人的擔保人身份。 完成轉按後,原先的擔保人便也許「沒有為其他按揭物業借貸或擔保」的身份,置業時可以獲得「正常」的按揭成數、壓測標準。 聯名形式持有私人物業,如果其中一人再買另一個物業,無論屆時購買任何價格的物業,在簽署買賣協議時,也要繳交15%稅項。 不過,若果透過近親轉讓,就無需繳交高的印花稅率。

私人轉讓物業: 近親的定義是什麽?

有了首次置業身份就可以用較平的第二標準稅率買新的物業。 House730雲集香港各類型樓盤資訊,包括香港新樓盤或是二手樓、港九或是新界、住宅或是工商業大廈,務求為用戶提供最全面的樓盤資訊。 其實無論是分權或者長命契都好,將來轉為你一人,則是近親轉讓。 當中涉及印花稅,只要能出示出世紙,證明3位是兄弟姐妹,就可以用首置稅率繳納印花稅。 夫妻名持有楼業權,長命约,现想甩名一人應如何辦理,物業约值仟一萬,税项及費用需付多少,/双方都沒有其他物業,但持有停車场自用。

私人轉讓物業: 公司轉讓買樓要注意事項和風險(進階篇)

若轉讓價比市價低兩成或以上,稅局追收機會便很大。 另如定價太低,銀行按揭貸款額亦會下降,未必能套足現金,作為購買第二層樓的首期。 業主應先到不同銀行估價,尋找估價最低的銀行。 部分銀行容許以估價行估價為基礎,再調低10至20%作為轉名價。 夫妻50/50聯名持有一個物業,先把物業轉讓給其中一方。

私人轉讓物業: 物業轉名然後抽新居屋,以「家有長者」優先㨂樓的可行性

□且,在所需時間方面,轉讓股份較直接轉讓物業為長(因為需要審核該有限公司的帳目),而風險亦較大(因該轉讓的公司可能會有隱藏的負債),所以,實際上可能無法找到愿意收購公司股份的買家。 此外,近日財政司建議印花稅方面的寬減,也進一步減低這種安排的吸引力。 二、以有限公司持有物業,除按揭貸款的利息支出是認可的稅務支出外,一切與出租該物業有關的支出,如租務合約的印花稅、物業經紀的□金或聘請律師追討欠租的費用等,均是認可的支出。 夫妻持有聯名物業,是可以透過私人買賣形式轉讓物業,由聯名業主轉為單名持有物業,而業主亦會透過轉讓物業時,同步套取資金。 假設夫妻共同持有物業為400萬元,由聯名物業轉讓給太太單名持有,只需以400萬元的一半價值,即200萬元計算印花稅。

私人轉讓物業: 業主要留意關於樓宇轉名的5種稅項

若賣方是一間「有限公司」,則需要在「臨時買賣合約」中列出「有限公司」的名稱、其商業登記號碼、及註冊地址。 所謂的以「公司股份轉讓」的方式擁有物業,原理其實並不複雜,買家只需以買入公司股權方式,便可間接擁有該公司持有的物業。 一般來說,這些公司最好未有實際生意運作,亦沒有隱藏債務,即是坊間所指的「買殼」,該公司只為了持有一個物業而存在,這樣交易的時候更簡單快捷,以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

私人轉讓物業: 公司股份轉讓0.2%印花稅 VS 人名買樓的15%-30%的印花稅

如聯名物業,只要雙方簽了臨約拆名,一個月內付了轉名印花稅,法律上便當是甩了名。 私人轉讓物業 私人轉讓物業 回復首置身份後,再買住宅物業便不需要付15%印花稅,只用舊稅率計印花稅。 其次,「轉名」與一般買賣無異,故仍需繳付印花稅。

所以一般近親轉讓都是以「轉讓契」的方式操作,無後顧之憂。 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零元或是價格遠遠低於市價,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絕對不可行的。 送契樓不享免額外印花稅,如果是送贈日期起計 36 個月內放售物業,仍要支付額外印花稅。 還有一點要留意,假設送贈者破產、送贈契或涉業權問題,有些銀行基於風險考量,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為 5 年內的物業按揭。

私人轉讓物業: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透過公司股權轉讓的物業,一般會被銀行視為非自住用途,以此形式入市的買家一般較具雄厚財力或願以高息申請貸款。 跑馬地The 私人轉讓物業 Hampton日前以轉讓公司形式放售最後兩伙,讓買家避過「新辣招」束縛。 買賣雙方可因應單位的情況,而加入一些特別條款,例如如樓價本身連「傢俬電器」出售、或業主容許買方在交易完成前進行裝修、或買賣雙方協議由哪方支付大廈維修費用等。 如果樓價連同「傢俬電器」出售,最好在臨約另加清單,仔細把電器數量、電器的牌子型號清楚列出,並拍照存檔。

當然,買賣雙方也可訂明合約為「必買必賣」,而不能純粹「撻訂」便一了百了。 反觀,若業主違約,除了要退還臨時訂金外,還須賠償同等數目的金額予準買家,也就是所謂賠「雙倍訂金」。 所以採用了「無上限貸款」方式借貸的按揭,業主隱藏債務則不輕易被反映出來,這對下手買家的風險就相對較大了。 所以於物業轉手前,還需要請律師必須進行查契。 「臨時買賣合約」中,需要列出「賣方」即業主的姓名、地址及身分證明號碼,作為辨認業主的身份。 地產代理需在買賣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查核業主的身分證及土地註冊處記錄,以確保賣方為註冊業主。

送契樓的送贈法律程序一般需時 3 年才完成,業權並不穩固。 受贈人如想於這段時間內轉售物業,根據執業通告指引,代理有責任告知準買家該物業為送契樓,並提醒對方送契樓的業權問題易影響按揭批核,這多數會令人卻步。 大部分銀行考慮到送契樓法律程序需時,加上送贈人破產的話又引起一場業權風波,故拒絕為5年內曾簽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批出按揭。 安全起見,有些大銀行更不會為 8 至 10 年前送出的物業承造按揭,大大影響了受贈人將來放售物業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