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法院信納有關反對,可根據《破產條例》第30A條頒令延長破產期,最高可延長四年 (註 3)。 破產生活費單身 在破產令頒布後和在整段破產期間,破產人必須在調查其破產和變現資產方面,與暫行受託人/受託人充分合作。 他/她必須提供有關其資產和債務、財務交易和其他有關事情的資料。 破產人可能不得從事某些行業,例如律師、產業代理、保險代理和證券交易商或有限公司的董事。 按照《銀行業條例》的規定,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必須通知他/她的僱主關於其破產事宜。
破產人每次出境都要先通知署方或受託人,並且清楚交代行程。 否則可能會被視為不合作,從而被延長破產期「加監」。 因曾破產人士的信貸報告(TU)會有紀錄,貸款機構只要翻查TU即知,向曾破產人士提供貸款需承受較大風險,所以即使肯批出貸款,金額都不會多,而且利率亦會較高,且還款期短。 理論上,因現時無法例規定貸款機構不可以借錢予已破產人士,所以他們最後如批出貸款,亦是商業決定,並無犯法。 但現實操作上,銀行及財務公司會因應風險管理,都有一套守則,甚少會借貸予破產人士。
破產生活費單身: livi 靈活貸「結餘轉戶」:高達HK$7,700現金獎賞
在破產呈請提出或法院頒布破產令後,沒有法院許可,不得對債務人/破產人或債務人/破產人的資產採取或繼續採取法律程序。 「破產簡介」也載列了破產帶來的影響和破產人的責任等有關資料,市民可向破產管理署免費索閱這份小冊子。 根據《破產條例》(第6章)第43E條,受託人可向法院申請,作出一項收入付款令,規定破產人或破產人的僱主,把破產人收入的一部份繳付予受託人。 如受託人不申請收入付款令而破產人因該決定而受屈,他/她可根據《破產條例》第83條向法院提出申請,而法院可確認、推翻或修改被申訴的作為或決定,並就此而作出其認為公正的命令。 取得破產編號後,申請人須影印呈請書(表格3)郵寄或傳真予債權人,以通知各債權人有關你的破產申請,你可暫時不需償還債務直至上庭進行破產令宣判。 當債務危機出現後,即使通過借錢渡日,但依然無法應付食物、租金及公用服務帳單等基本生活需要,此時申請破產或可幫你卸下財政重擔。
破產是一項法律程序,是當一名債務人無能力償還債務時,別無選擇下的出路。 破產的主要目的是確保你的資產公平並有序地由你的破產案受託人攤分給你的債權人。 在談及破產的後果及對生活的影響前,先分享一些有關破產的數字。
破產生活費單身: 破產後的影響和生活限制
例如:雖然對於單親家庭來說,聘請家庭傭工的需求可能是合理的,但如果破產人的配偶沒有工作,這可能就變成不合理了。 破產程序只確保破產人士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因此在扣除合理及必須的生活費後,破產人士需要把收入的餘額交予破產受託人處理,用來償還債項。 破產會令債務人的信貸紀錄做成負面影響,並可能影響未來貸方對債務人的看法。 破產生活費單身 在您的信貸紀錄中看到破產,可能會促使債權人拒絕提供信貸或向您提供更高的利率和不太優惠的條款。
MoneyHero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貸款產品比較頁面顯示的實際年利率及每月還款額是根據閣下所輸入的資料而作出之估算。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如果真的在財政上有困難,資不抵債,考慮行破產這條路之前,其實可以考慮選擇債務重組,申請「個人自願安排」,由專業人士代你與債權人洽商並制定還款安排。
破產生活費單身: 申請破產有什麼條件?
當然,在實際情況下,貸款機構會有自已的貸款風險機制很少會貸款給這類型人士。 重要的是如果在破產期內再次貸款,其實表示未能處理好自已的財政,當破產管理處得知後,有機會向法院申請延長破產期至最長的8年。 破產好處是屬於個人的事宜,家人是不用承擔債項的。 但有些情況是破產壞處是會影響到家人,例如當事人和配偶擁有聯名之物業,受託人便會賣掉當事人該份額之業權。 亦例如當事人和配偶擁有聯名戶口,如該戶口之資產是屬於當事人,便會被受託人提取以償還債務。
- 如有需要,破產管理署的職員有機會前往破產人的居所進行檢查。
- 在破產呈請提出或法院頒布破產令後,沒有法院許可,不得對債務人/破產人或債務人/破產人的資產採取或繼續採取法律程序。
- 重要的是如果在破產期內再次貸款,其實表示未能處理好自已的財政,當破產管理處得知後,有機會向法院申請延長破產期至最長的8年。
- 某專辦破產案的律師樓為A小姐承辦申請破案,在頒發破產令後,A小姐需要每月供款四千八百多元,佔她總收入三分之一,而且由破產署指定要出席債權人會議。
適逢稅貸季節,借助低息的稅貸清卡數就不失為一個好方法,因為稅貸的APR 一般介乎2-4%,如達到銀行指定條件甚至可接近1%。 但要留意稅貸一般分12或24個月還款,有些銀行則可分60個月攤還。 以上是一個例子給大家參考,因每個破產主任都有所不同,所以不一定合適你用的,以上的例子是以單身人來作例子的,如有家庭子女的,可另報子女的供書教學等等支出。 使用異於其被判決破產時所用的名稱從事任何業務,但事前並無在憲報及報章上刊登其被判定破產時有關業務的詳情。 如破產人所僱用的任何經理人、會計師或簿記員作出任何若由破產人作出則屬違反第129或條任何規定的作為,則該經理人、會計師或簿記員須被當作犯罪。 如因與本刊物有關的合約、侵權或任何因由而引致任何損失或損毀,政府不會承認任何責任及法律責任。
破產生活費單身: 破產對配偶影響
如果破產人仍持有物業,有關物業亦會被變現;如屬聯名持有物業,破產人所佔的權益亦會歸受託人接管及被變現。 任何已提交的呈請如未遵從相關要求或構成濫用程序(例如以不當方式或為不當目的而援用破產法律程序,作為追債或與債權人談判的手段)可被法院駁回,而呈請人亦可被命令支付訟費。 任何破產人在未獲解除破產時,必須每年向受託人呈交一份說明書,說明他在上一年度的入息與在該段期間取得任何財產的詳細資料,若不遵守本條規定,即屬犯罪,可判處監禁。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此外,破產紀錄會於個人信貸報告的「公眾紀錄」中永久保存,公眾亦可向法庭查詢個人的破產紀錄,因此破產前必須緊慎考慮,想想是否有方法避過沾上這個污點。 暫行受託人/受託人會接管破產人的資產,包括營商破產人的帳簿和會計記錄。 當破產人的資產已歸屬受託人,即使在破產人獲解除破產後,受託人仍有權繼續管理有關資產,並在任何時間為債權人的利益而將資產變現。 一般而言,買賣已歸屬受託人的財產,其價格均須根據買賣時有關財產的市值釐定,而財產市值是會不時變動。 至於破產人通常居住的處所,若是他/她的資產的一部分,視乎情況而定,破產人可能獲准繼續在那裏居住一段時間,以便他/她作出其他居所安排和與受託人討論如何把破產人的權益變現。 就債務人的呈請而言,如有關資產的價值相當可能不超過200,000元,作為暫行受託人的破產管理署署長可委任任何合資格的人士擔任暫行受託人。
破產生活費單身: 破產令的期限多久?
您可以根據需要多次申請破產,但是,在您的債務被清償後,有一段等待期,直到您可以再次申請破產。 這個等待期有可能長達8年,具體取決於您選擇的破產類型、債務類型以及償還了多少債務。 基於這個原因,債務人通常需要確保財務狀況穩定,並在申請破產之前不會增加未來的債務。 前往高等法院登記處做三件事:支付 1,045 港元的法庭費用,安排呈請書的聆訊日期,以及提交呈請書和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 要樂觀 – 儘管破產可能對生活造成很大的改變和影響,但這並不是末路。
破產制度是一種對個人及家庭的生活保障,透過司法程序保障欠債人不會因巨額債務,導致個人及家庭成員的生活受重大影響。 破產手續繁複,當中牽涉眾多法律文件及程序,我們的專業律師全程跟進,保證收費合理,令你無須添加額外的煩惱與負擔。 香港破產管理署會因應不同個案的具體情況,制定一個合理的基本生活保障金額,讓破產人士可維持基本生活開支。 破產期滿後,若法院無其他特別規定,破產人士無須償還所有欠債,開始新生活。 經驗豐富的破產律師可以幫助您檢查您的財務狀況並確定破產後果是否對您有用。
破產生活費單身: 申請破產有什麼後果?
當頒破產令後,當事人須把擁有的資產(包括物業,汽車等等)給予受託人,並將收入情況連同提交給受託人。 受託人計算及分析當事人的合理日常開支和需要後,會將資產及薪金的攤分償還給各債權人。 而薪金入息則會被扣除日常合理支出後,把剩餘下來之金額還給各債權人。
-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破產人每次出境都要先通知署方或受託人,並且清楚交代行程。
- 故意不列出債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有機會影響整個破產程序,甚至被刑事起訴。
- 如受託人不申請收入付款令而破產人因該決定而受屈,他/她可根據《破產條例》第83條向法院提出申請,而法院可確認、推翻或修改被申訴的作為或決定,並就此而作出其認為公正的命令。
- 由2021年11月1日起,個人自願安排登記冊的查冊者須提供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身分識別資料,並須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僅用於登記冊訂明的目的。
當法院正式接納你的破產時,伴隨而來會有多項生活和工作限制,因此申請破產前應先尋求法律或財務意見。 一旦宣布破產後,破產管理署署長將成為臨時受託人,並有權安排你在香港和其他地方的財產如何分配給債權人。 破產生活費單身 如你的資產低於200,000港元,破產管理署署長可委任合資格人士為臨時受託人。 另一方面,法例並且沒有規定貸款機構不能向破產人士貸款,只是屬於商業決定而已。
破產生活費單身: 破產壞處是什麼?宣布後會帶來哪些風險?
相關表格和費用可於債務人破產呈請程序簡介頁面免費下載和查閱。 如果還款遇到困難、又不想申請破產,債務人可選擇債務重組。 根據破產條例,債務人可申請個人自願安排(自願安排)。 債務人可向法院申請臨時命令,在此後時間內,任何人不得向債務人提出或進行破產呈請,也不得對債務人採取或繼續其他法律訴訟行動。
有關破產後開設新賬戶的更多信息和建議,可聯絡我們查詢詳情。 正常來說,破產的期限為四年,而申請破產人士每月之入息減去日常支出後,所剩的金額便須作還款之用。 某些專業及特定行業,如律師、會計師、地產代理及證券交易商,他們破產後一般不可以再執業;而破產人亦不可以出任有限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 循簡易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一年或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五年。 130任何人於在破產案中證明一項債權時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或在根據破產條例規定的誓章內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即屬犯罪,可判處罰款和監禁。
破產生活費單身: 解除破產後,原有財產會否歸還破產人?
受託人在考慮過破產人和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後,便會把破產人士的資產和收入的結餘分發給各債權人,償還債項。 債務人在提交破產呈請之前,應該認真考慮是否適合以自願安排來解決債務問題。 有關自願安排的進一步資料可以向破產管理署或其他有經驗處理破產/清盤事宜的人士索取,例如會計師、律師等。 債務人在提交破產呈請之前,應該認真考慮是否適合以自願安排 來解決債務問題。 有關自願安排 的進一步資料可以向破產管理署 或其他有經驗處理破產/ 清盤事宜的人士索取,例如會計師、律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