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人可能不得從事某些行業,例如律師、產業代理、保險代理和證券交易商或有限公司的董事。 按照《銀行業條例》的規定,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必須通知他/她的僱主關於其破產事宜。 在日常生活方面,生活要盡量簡樸,債務人不得購買高價商品。 除非有充份理由,否則破產人一般都不可以乘坐的士(除非有充份理由)、申請貸款、買車、買樓、投資基金、購買名貴物品等,亦不可以為破產前已簽訂的人壽或儲蓄保險保單供款。 如有需要,破產管理署的職員有機會前往破產人的居所進行檢查。 同時,即使成功取得貸款,此筆款項一定要歸還,且在破產期間再借錢,顯示你沒盡力處理財務問題,亦影響現有債主利益,破產管理處知道後,可向法庭申請延長破產期至最長8年。
相關表格和費用可於債務人破產呈請程序簡介頁面免費下載和查閱。 於頒布破產令後,破產人須將所有資產(包括海外和本地的資產)交予受託人,而且須通知受託人其收入。 受託人考慮過破產人及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後,便會把資產及收入的結餘分發給各債權人,以償還債項。 至於收入方面,於扣除破產人及家庭的合理需要開支後,餘額須用於還債。 呈請人(包括提出破產呈請的債權人和自行提出破產呈請的債務人)及其代表律師有責任確保他們向法院提交的呈請得到有效率和迅速的處理。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破產人是否需要交出所有收入予受託人?
取得破產編號後,申請人須影印呈請書(表格3)郵寄或傳真予債權人,以通知各債權人有關你的破產申請,你可暫時不需償還債務直至上庭進行破產令宣判。 破產制度是一種對個人及家庭的生活保障,透過司法程序保障欠債人不會因巨額債務,導致個人及家庭成員的生活受重大影響。 破產手續繁複,當中牽涉眾多法律文件及程序,我們的專業律師全程跟進,保證收費合理,令你無須添加額外的煩惱與負擔。
申請人於完成破產程序後,破產令就會正式生效,破產人的生活亦會隨之受到限制。 破產人士可靠薪水繼續生活,破產受託人/破產管理署會按破產人士的生活需要,扣除基本生活費,有餘錢才需要還錢。 任何已提交的呈請如未遵從相關要求或構成濫用程序(例如以不當方式或為不當目的而援用破產法律程序,作為追債或與債權人談判的手段)可被法院駁回,而呈請人亦可被命令支付訟費。 由2022年1月28日起,破產管理署推出一項新服務,供債權人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入門網站經網上提交債權證明表。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破產人士是否需要將所有收入交給受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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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方面,債務人亦應吸取教訓,避免將來再次負債纍纍導致破產後果。
- 在破產呈請提出或法院頒布破產令後,沒有法院許可,不得對債務人/破產人或債務人/破產人的資產採取或繼續採取法律程序。
- 遞交破產文件及費用後,申請人便要就其破產,在破產管理署的職員下宣誓,證明遞交的文件屬實,絕非虛假(假破產)。
- 身為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的人,不得擔任任何公司的董事,或直接或間接參與或關涉任何公司的管理,但如該人獲裁定他破產的原訟法庭許可,則屬例外。
- 債權人會議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過程,因為會議將會影響破產人士在未來四年破產期間,會扣除多少每月的收入並向債權人作出供款。
如果破產人和配偶聯名擁有一層樓 宇,破產人就該聯名物業所佔的業權或會被套現還債。 如破產人與其家庭成員持有聯名銀行戶口,屬於破產人那部分的存款將可能會被提取作償還債項。 受託人(可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擔任)會接管破產人的資產,並將有關資產變賣套現以償還債項。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提交呈請的程序
香港每年都有不少人因債務問題申請破產,到底申請破產的程序/流程是什麼呢? 在經過申請破產的程序當中,又有什麼麻煩/伏位呢? 本文會為你詳細解釋申請破產的程序流程及麻煩中伏位。 東華三院健康理財家庭輔導中心於二零零三年成立,為受債務問題困擾之個人及家庭,提供熱線服務及債務輔導服務。 現行之法例是沒有規定破產人士不能貸款的,但法例規定這類人士貸款時須要披露已經持有破產令,否則即屬違法。 根據條例,如正接受破產監管的人獨自或聯同其他人,並無告知對方他是未獲解除破產的人士,而從任何人得到港幣100元,或多於港幣100元的貸款,便屬刑事罪行,最高可監禁兩年。
破產壞處是您的銀行賬戶通常會被關閉,如有需要,可在另一家銀行開設一個新賬戶。 有關破產後開設新賬戶的更多信息和建議,可聯絡我們查詢詳情。 法庭正式宣佈破產令後,申請人在生活上的衣食住行及就業等方面,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及限制。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破產,都要破得精明!
在談及破產的後果及對生活的影響前,先分享一些有關破產的數字。 申請人會就其破產呈請取得一個聆訊日期,破產申請人必需出席破產聆訊,而法庭會在聆訊期間頒布破產令。 當頒布破產令後,署方或其受託人會與申請人會面及安排債權人會議,討論資產安排及每月生活費用等事宜。 一個人確實無力償還的債務或深知沒有希望償還債務,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院為維護有關債權人的利益,實行強制管理該人的財產。 其目的在於調查破產人無力償債原因,將破產人的財產收集以公平的方法攤還有關債權人,破產人在解除破產人身份後,可重過新生活。
這將涵蓋受託人在處理您的申請時將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開支。 設定財務目標 – 破產程序一旦開始,債務人就可以定立新的財務目標。 設定一個合理的目標 —— 可以慢慢開始重新積累因破產而失去的資產。 了解是什麼原因導致破產 – 香港的個人破產大多是由消費習慣造成的。 如果這是財務困難的成因,那麼就需要學習如何管理好個人財務。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申請破產程序
根據《破產條例》,債務人可以申請個人安排(IVA)作為替代方案。 通過申請上述方案,債務人可以避免破產的法律限制,也可以保留工作或一些現有資產。 如果你有任何資產,比如物業、汽車或其他有價值的物品,破產後果是它們通常會被出售,所獲得的錢將用於償還債務。 破產壞處是債務人的信用評級也會受到影響,由解除破產令日期起計算,信貸資料庫被保留8年,負面紀錄亦需要5年才會被消除,因此可能需要好幾年的時間才能重建正面信貸紀錄。 破產是一項法律程序,是當一名債務人無能力償還債務時,別無選擇下的出路。 破產的主要目的是確保你的資產公平並有序地由你的破產案受託人攤分給你的債權人。
但從破產條例本身及立法原意來看,破產是一種對個人及家庭的生活保障其中一種方法。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無論如何,在考慮破產前都要先對破產帶來的影響有心理準備,不可以只看消除債務的好處就作破產決定。 如您認為您有破產需要或想了解清楚破產流程,可以即時聯絡我們,盈富破產諮詢事務所的專業團隊擁多年經驗,會根據您的需求,為您提供不同的財務支援,助您解決根本問題。 債權人會議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過程,因為會議將會影響破產人士在未來四年破產期間,會扣除多少每月的收入並向債權人作出供款。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WeLend 結餘轉戶貸款
某些專業及特定行業,如律師、會計師、地產代理及證券交易商,他們破產後一般不可以再執業;而破產人亦不可以出任有限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 本中心不會就本網頁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給予明示或隱含的保證,也不會對本網頁的內容負責。 以上是一個例子給大家參考,因每個破產主任都有所不同,所以不一定合適你用的,以上的例子是以單身人來作例子的,如有家庭子女的,可另報子女的供書教學等等支出。 使用異於其被判決破產時所用的名稱從事任何業務,但事前並無在憲報及報章上刊登其被判定破產時有關業務的詳情。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如破產人所僱用的任何經理人、會計師或簿記員作出任何若由破產人作出則屬違反第129或條任何規定的作為,則該經理人、會計師或簿記員須被當作犯罪。
答:破產人若以前從未被裁定過破產而能遵照《破產條例》的規定及條件,以及法院沒有作出不開始令或債權人和受託人都沒有提出反對,便會在破產令頒布當日計起的4年後自動獲得解除破產。 破產人可以保留部份收入,以用作個人及其家庭的合理開支。 有關合理生活開支需取決於每個個案的個別情況而定。 例如:雖然對於單親家庭來說,聘請家庭傭工的需求可能是合理的,但如果破產人的配偶沒有工作,這可能就變成不合理了。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首先,申請人需要填寫「債務人破產呈請書」(俗稱呈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去說明現有的資產及負債詳情。填好以上文件後,申請人便須到金鐘的破產軀理署繳付HKD$8,000。 破產程序只確保破產人士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因此在扣除合理及必須的生活費後,破產人士需要把收入的餘額交予破產受託人處理,用來償還債項。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破產對配偶影響
在必要情況下,受託人或破產管理署職員有權進入破產人的居所進行檢查。 遞交破產文件及費用後,申請人便要就其破產,在破產管理署的職員下宣誓,證明遞交的文件屬實,絕非虛假(假破產)。 當完成申請破產中的宣誓程序後,申請人便需要帶同宣誓程序中的文件及破產管理署的按金收據,去高等法院付HKD$1,450的法庭費用。 一般而言,破產申請人的所有銀行戶口在提交破產呈請後會被凍結,因此薪金或褔利援助款項理應未能存入你的銀行戶口。 你應提早聯絡公司或相關褔利機構安排以其他方式支付該筆款項(如適用)。 破產人士可保留部分收入,以應付自己及家人的合理生活需要 (什麼是合理的生活需要取決於每個案例的具體情況),但盈餘應移交給受託人。
最後向破產管理署署長提交一份呈請書的蓋印副本和一份資產負債狀況說明書的副本。 就破產人工作方面來說,如果破產人在私人公司工作,署方或受託人一般都不會主動接觸其僱主,除非因調查與評估有關的事項。 不過,如果破產人任職銀行業,法例就規定他必須向僱主申報。 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破產管理署就會直接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破產期間升遷亦會受一定限制。 當債務危機出現後,欠債人本身又因失業,收入低或家庭開支大而未能力尋求其它的債務解決方案時,便可選擇申請破產來有效終止銀行/財務公司等滋擾性追數行動。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破產
破產受託人/破產管理署會根據破產人士的生活需要,批出每月可用的生活費用,滿足破產人士和其受養人衣、食、住、行生活開支上的需要。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債務重組
當頒破產令後,當事人須把擁有的資產(包括物業,汽車等等)給予受託人,並將收入情況連同提交給受託人。 受託人計算及分析當事人的合理日常開支和需要後,會將資產及薪金的攤分償還給各債權人。 而薪金入息則會被扣除日常合理支出後,把剩餘下來之金額還給各債權人。 要樂觀 – 儘管破產可能對生活造成很大的改變和影響,但這並不是末路。 債務人只需要保持積極的態度,努力遵守破產的法規,準時償還債務。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WeLab Bank 結餘轉戶貸款
因此,破產人必須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立即把其所有資產物﹝包括海外和本地的資產﹞交予受託人。 受託人在考慮過破產人和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後,便會把其資產和收入的結餘分發給各債權人,償還債項。 破產受託人會根據債務人每月之生活費來計算,在合情合理的情況下,債務人需要盡力債還欠債。
循簡易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一年或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五年。 130任何人於在破產案中證明一項債權時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或在根據破產條例規定的誓章內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即屬犯罪,可判處罰款和監禁。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近5年在香港獲頒破產令的數字有逐步下降的趨勢,由2018年的7,146宗,至2022年降至5,312宗。 根據2021年資料,破產人中40歲或以下者佔整體36.8%;接近八成個案的破產原因是超支及失業,其餘原因包括過度信貸、賭博、投資失利等。 後,破產令正式生效,破產人的生活會受到一定規限。 破產影響深遠,所以,在作出借貸決定前最好了解清楚,培養健康理財的觀念。
破產生活費不合理: 破產以外的選擇?
政府不會就本刊物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給予明示或隱含的保證,也不會對本刊物的內容負責。 適逢稅貸季節,借助低息的稅貸清卡數就不失為一個好方法,因為稅貸的APR 一般介乎2-4%,如達到銀行指定條件甚至可接近1%。 但要留意稅貸一般分12或24個月還款,有些銀行則可分60個月攤還。
破產程序偏的所以資金活動,都需要以書面方式向法院報告。 同樣,債務人亦不應將個人財產暫託在親友,以避免財產償還給債權人。 如法院根據《破產條例》第30AC條批准有關申請,破產的有關期間會視為從未開始計算,直至該名破產人遵守法院在不開始令所指明的相關條款為止。
至於破產人通常居住的處所,若是他/她的資產的一部分,視乎情況而定,破產人可能獲准繼續在那裏居住一段時間,以便他/她作出其他居所安排和與受託人討論如何把破產人的權益變現。 債務人在提交破產呈請之前,應該認真考慮是否適合以自願安排來解決債務問題。 有關自願安排的進一步資料可以向破產管理署或其他有經驗處理破產/清盤事宜的人士索取,例如會計師、律師等。
香港破產管理署會因應不同個案的具體情況,制定一個合理的基本生活保障金額,讓破產人士可維持基本生活開支。 破產期滿後,若法院無其他特別規定,破產人士無須償還所有欠債,開始新生活。 當債務危機出現後,即使通過借錢渡日,但依然無法應付食物、租金及公用服務帳單等基本生活需要,此時申請破產或可幫你卸下財政重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