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一半業權7大分析2024!內含破產一半業權絕密資料

馬生破產後,與太太的聯名物業被破產管理署釘契,本公司建議馬生即時贖回物業,但馬生認為現時樓價太高,等樓價下跌再贖回物業。 好多人都認為破產前擁有的是聯名物業,即使申請破產亦不受影響。 但其實並非如此,業主早年破產後,物業的部分業權便由破產管理署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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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直沒有理會,直到最近,破產管理署約見張太夫婦並給出最後贖樓限期,張生當年破產有5間銀行共$388475壞賬。 張生近期收到本公司宣傳單張,便致電詢問一二。 而初步談話中瞭解到張生與太太聯名擁有一間未補地價居屋物業及車位,於2003年申請破產後,聯名物業及車位均被破產管理署釘契。 而張生在破產期間每月都有供$2000給破產管理署,直到四年破產期結束。 兩三年前張太陸陸續續收到破產管理署有關該釘契物業處置通知書。 破產一半業權 也可以要求破產管理處提供債項明細表,還清破產令上的債務+利息,再向法庭申請『廢止破產令』,以取回原本歸屬破管處的一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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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擁有一項住宅物業的人數超過一個人時,業主在接受該項物業時可以在兩項共有產權類別中選擇一項,即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或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 第二,是涉及的借貸很廣泛,借款人過去、現在和未來以個人名義欠該按揭銀行的任何貸款,包括信用卡卡數、私人貸款、稅務貸款等,全都可以被納入,由按揭貸款的所有借款人共同承擔。 第21條規定借款人如以書面通知,有權隨時將欠款連同計至還款日期止的利息清還放債人,放債人不得因借款人提早還款而收取較高 的利息。 可以,需要通過律師樓以文書處理,藉通知方式由一名聯權共有人將通知送達其他聯權共有人,但仍須經所有業權人同意才有效。 換言之,物業的業權會一直保留於聯名人之間,直至最後只得一位聯名人在生,才可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業權。

破產一半業權: 銀行再上會,助您贖回物業!

但在特殊情形下,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可根據個別情況酌情批核業權轉讓之申請。 祇要他有充分的資料去說服破產管理處,破產者的業權性質祇是受託人,相信能取回全數業權的機會很高。 出現碎契樓或半契樓主要原因包括夫妻離婚,或者由於業權人破產要賣樓還債,其他業權人士拒絕賣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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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房屋條例,單位除在首次售出日期起計兩年後,經第二市場轉售,或已繳付補價外,是不可自由轉讓物業業權的。 原告於2015年3月收到破產管理署的查詢信件,要求她就買入破產管理署的業權或與署方一同出售該單位表態。 原告之後與署方交涉,聲稱自己是該單位唯一業權實益擁有人,但署方拒絕承認。 原告因此興訟,要求法庭裁定首被告只是以信託方式代她持有該單位的部分業權。 破產管理署提供的個人自願安排登記冊查冊服務將推行新規定,以進一步加強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破產一半業權: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由2021年11月1日起,個人自願安排登記冊的查冊者須提供其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及身分識別資料,並須確認查冊所得資料僅用於登記冊訂明的目的。 查冊者亦須確認知悉將所得個人資料用於任何未經許可的目的或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的後果。 業主買樓最怕是被「釘契」,因為當物業被「釘契」後,下手買家較難找到銀行承做按揭,要將物業出售會變得困難。 A:如物業出售價是500萬元,破產人以及另一方聯名人各持有業權50%,則可各自分得250萬元,破產受託人會取得當中的250萬元作還債。 【星島日報】曰,逾30月樓花期群起申請賣樓。 2008年金融風暴爆發期間香港經濟轉差,有許多個人申請破產的案件。

  • 由於是 nil consideration,妻子不用付印花稅。
  • 原告於2015年3月收到破產管理署的查詢信件,要求她就買入破產管理署的業權或與署方一同出售該單位表態。
  • 如借款人提出書面要求,放債人亦須供給有關該項貸款或抵押的任何文件副本。
  • 換言之,物業的業權會一直保留於聯名人之間,直至最後只得一位聯名人在生,才可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業權。
  • 而且因這無償代價是法庭所批,稅局之後不會追討印花稅。
  • 申請人需另付有關之行政費用(現時為港幣2,350元,並會不時作出檢討)。

張生09年申請破產,與太太的聯名公屋亦被釘契,為了保住物業,張生需清還當年破產23萬債務將物業解釘。 經本公司處理後,與債權人商討減息後,最終以… 瀚誠物業顧問有限公司有多年的贖樓經驗,專業為您分析方案利弊。

破產一半業權: FAQ 28 破產與聯名的居屋及內地房產問題

朱小姐與先生更符合銀行、房署免補加按資格,可申請銀行加按套現贖回物業。 重要聲明:本討論區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香港討論區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 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 於有關情形下,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

現時好多業主亦似當初的馬生,一直期望樓價下跌,但樓價持續升溫,若不想放棄物業,繼續拖延,只會令業主損失更大。 朱小姐於2002年無力償還債務18萬而選擇了破產,因為破產前係將軍澳有間未補地價居屋,根據《破產條例》第58條該物業係朱小姐本人宣布破產之後便被破產管理署釘契。 本以為釘契亦無阻自己正常生活的朱小姐,絲毫沒有將釘契事宜放在心中,聯名人先生依舊每月供樓$8925.7,就這樣過了十幾年。 張太認為自己居屋除房署有一定業權外,自己亦尚有一半業權,破產管理署無權力拍賣物業。

破產一半業權: 破產公屋銀行加按,零存款解決贖樓開支

無論如何, 拆契是第一步, 破產一半業權 二人各50%, 那麼, 你大概預市價購買另一半(轉名)吧, 成事全單位是你的, 給仔女隨你. 【新手教學】3分鐘搞清「轉讓契」VS「送讓契」… 「送讓契」即是饋贈單位,是指業主以$0成交價,將物業贈予買家。 不少人以為買賣印花稅是按樓價成交額去評估,因此$0成交價的「送契價」便不需要交… 當夫婦不幸離婚,兩人持有按揭負擔的物業,可能會受到影響,而無法承造按揭。

眼見物業會被強行收回拍賣,知道事態嚴重性的朱小姐,十分焦慮,四處求助與身邊朋友。 最後,在朋友的介紹下,打電話向本公司顧問諮詢,了解物業解釘相關事項。 顧問了解朱小姐當年破產的相關情況,並向銀行對該物業進行估價,來釐定連本帶利還款給債權人申請廢止破產令還是買回半邊業權划算。 直至現時樓價高企,引起破產管理署重視,先生收到破產受託人信件:是否願意以市值一半購買朱小姐另一半物業業權,或與破產受託人一同出售該物業。 否則根據破產條例,將向法庭申請強制令,強行收樓拍賣分錢。 若果申請人想「甩名」,或者「轉名」給其他家庭成員,需先向房屋署提交業權轉讓申請書,並需要獲得房屋署的同意。

破產一半業權: 破產贖樓要趁早 越遲損失越大

【新手教學】銀主盤入市 5 破產一半業權 大錦囊 如果業主因為財務困難而無法繼續供款,又未能與銀行達成協議,銀行便有權根據《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收回物業,變成俗稱的「銀主盤」。 另外,破產令頒佈後,聯權共有的業權會藉法律的施行而分劃,轉為分權共有。 十二歲以下和六十五歲或以上的人士、使用該應用程式有困難的殘疾人士,以及因應實際情況而獲豁免的個別人士,在進入本署處所時將可獲豁免使用該應用程式。 獲豁免人士均須填寫記錄表格,以登記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首四位數字或字母、聯絡電話,以及到訪的日期和時間,並須按本署現場職員要求展示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以作核實。

中美就審計監管達成合作協議,容許美方人員在中方安排之下,獲取中概股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文件。 中證監表示,如果後續合作可以滿足各自監管需求,則有望解決中概股監管問題,從而避免自美國被動退市。 美國監管機構強調,美方必須能夠不受阻礙地完成審查,又說考慮到內地嚴格的新冠疫情措施,美國的審查將於香港進行。

破產一半業權: 破產解釘案列

謝生2009年破產金額約16萬,經本公司跟進,最終成功以$306,743.85贖回物業。 并成功通過居屋銀行免補地價加按解決資金問題。 破產管理署出信通知蔡生出售或贖回聯名物業,曾破產的蔡生想依靠這層樓來養老,唯有贖回物業,上網見到本公司各大成功案例後,顧問為蔡生用最划算… 破產一半業權 張生的聯名物業及車位破產後就均被釘契,認為尚有一半業權則無視有關釘契物業處置通知書,直至破產管理署給出最後贖樓限期才深知問題嚴重性,最終… 莫生有層聯名公屋,03年因欠12間銀行、財務公司申請破產,物業即被破產管理署釘契,兩年前遭受破產管理署追討沒有理會,2年後經朋友介紹,本公司成… 買入半契或碎契樓前,必須知道整個單位的買入價及銀行估值,才可以根據業權計算價格是否合理。

  • 否則破產署可根據《分劃條例》出售物業以清繳業主所欠的債項。
  • 買入半契或碎契樓前,必須知道整個單位的買入價及銀行估值,才可以根據業權計算價格是否合理。
  • 萬萬沒想到,前夫申請破產,物業即被破產管理署釘契。
  • 但 若 果 有 其 中 一 名 業 主 去 世 或 破 產 , 處 理 方 法 便 不 一 樣 。
  • 如果法庭認為因合約不符合本條條文規定而列 作不合法屬不公平做法的話,則法庭可以宣佈該不合法合約合法,或部份內容合法。
  • 馬生十分後悔,當時沒有接受我們建議,現時買回一半物業需要多支出60.5萬。

即使受託人沒有在你解除破產前出售該樓宇或你就該樓宇所佔的份額,該樓宇或其份額在你解除破產後將會繼續歸屬你的受託人,而你的受託人將會繼續嘗試將其出售。 A:由於申請破產後,破產署已將物業釘契,如想贖回物業業權,即解釘,需要辦理廢止破產令,以及清還所有債務。 如物業聯名買入,聯名的另一方可向受託人提出購入要求,有關價格有機會是業主本身的欠債額,或是物業的市值,視乎情況而定,有時物業升值,受託人不會滿足於只收回欠款,會而要求收取物業的市值。

破產一半業權: 破產一半業權全攻略

上述個案破產人自己的一半業權早已依例歸屬信託人等待償還債務,其實現在只是信託人執行債務償還而已。 如果賣樓後仍然資不抵債,當事人的確在破產令解除之後,也不用再拿錢出來還款的。 由於另外半份業權仍屬妻子所有,在申請強制出售前,信託人或會諮詢這位業權人是否願意優先贖回配偶的半份業權。 如果破產後的銀行供款全部由另一半業主繼續負責支付,計價時考慮略作補償。 朱小姐只是一名沒有收入來源的家庭主婦,沒有任何積蓄可以去贖樓,但先生依然擁有半邊業權,並且被釘契後依舊供樓,所以很不甘心物業就這樣被拍賣,卻又無計可施。

破產一半業權: 銀行按揭買回破產管理署半邊業權

事已至此,謝小姐只有尋找本公司幫忙跟進,但此時物業價值已上升至605萬,比一年前足足上升一百萬,這就意味著謝小姐買回半邊業權需要比當初多支付50萬。 謝小姐夫婦離婚時,該物業僅供兩年,故沒有針對該物業作出財產分割。 萬萬沒想到,前夫申請破產,物業即被破產管理署釘契。 鄭小姐,從事市場推廣,收入分底薪加傭金,收入不穩定,現金出糧,收入証明不足 . 鄭小姐有個私人物業按揭在一間財務公司,貸款150萬,還款期為20年…

破產一半業權: 贖回破產物業

由於物業被釘契,業主必需先清繳欠款,並將債權令解除;或向破產署買回另一半業權。 破產一半業權 否則破產署可根據《分劃條例》出售物業以清繳業主所欠的債項。 破產一半業權 本公司可助您贖回破產署另一半業權,為您的物業解釘,辦理廢止破產令。 就第一個問題,根據《破產條例》(條例)之規定,當破產令解除後,破產人便可獲免除所有於破產訴訟中可予證明的債項。

他絕對有權拒絕購買而保持現狀,破產管理處是無權處理非破產者的財產。 即是破產者的半份業權歸破產管理處監管,但另外半份業權是配偶的私產,破產管理處不能強制售賣或沒收! 破產管理處祇能夠控制或出售他管理的半份業權,而半份物業業權,在市場上是無法出售的,因為業權不完整,是不會有人願意購買的! 這是為甚麼破產管理處要配偶買入全部業權的原因,因為除了他外無人會買入!

謝小姐百思不得其解,前夫離婚後破產,該物業由自己供款,歸自己所有。 聯絡破產管理署後,破產管理署要求提供資料證實,前夫是離婚後申請破產。 事過一年,得到破產管理署肯定回覆:雖然先生是離婚後破產,但離婚距離破產僅一年多,存在轉移資產嫌疑,因此破產管理署有權收回一半業權。 劉生05年申請破產,現時樓價高企,破產管理署提出要求:聯名人可買回被釘契的業權,或共同出售物業。 本公司能為破產客戶進行還款討價服務,以最低的成本及時間… 破產業主需要處理連串資產重組問題,當中物業業權是其中重要一環,以下歸納9大常見問題作參考。

答:你跟丈夫離婚否,跟他是否申請破產,並無任何關係! 就算你們仍然在一起,他個人破產都與配偶無任何關係,香港破產法例屬個人的,與家人無關! 借貸人被銀行催了多次也沒有按時還款, 借貸人當時多數還未破產的, 銀主–銀行是最終”業主”—持有樓契,它可主導賣樓填債, 再追借貸人還差額.

破產一半業權: 破產解釘

尤其是銀行會擔心,夫婦離婚後是為逃避破產後的還債責任… 其中一個持有的太子道西福民大樓中層兩房半契單位,實用面積459方呎,他於2017年僅以約110萬元購入,為當時市值的五折。 單位現以分租形式租出,伍氏就以每月約6,500元租出其中一個房間,租金回報達7.1厘。 另一個房間由該一半業權業主自用,其他空間則共用。 如果是已全數供滿則可以到交由律師進行加名,現時政府的印花稅辣招,會視各種情況而徵收或豁免,建議諮詢法律意見。 但如果是希望由兒子繼承物業,用遺囑承繼可能更為簡單直接。

破產一半業權: 財務公司貸款10大好處

在一般的情況下,當樓契遺失或損壞,是可以透過律師樓宣誓報失,向土地註冊處取回核證副本,可具擁有業權的法律效力。 通過未補地價公屋銀行加按後,不但解決了劉生贖樓開支,成功為一家四口保住安居,每月更輕鬆供樓,全家安穩過日。 其實視乎情況, 假如破產一方業權人早於另一方業權人去世, 咁所有業權就歸在生嘅業權人, 就算破產管理署都無法取得業權。 假如夫妻二人業權五五對分,其中一方想要轉讓名下 50% 業權時,毋須徵求另一方同意,可自行出售或進行轉名。 逆巿下樓價仲相當硬淨,難怪最近二手成交又再反彈,正正因為磚頭保值,買樓收租成為唔少香港人達至財務自由嘅工具之一,不過目前樓價高企,租金回報續… 李嘉誠毫無懸念,蟬聯福布斯香港富豪榜第一位;我們可以透過動態圖表了解過去十五年排名變化,見證著香港經濟結構變遷。

破產一半業權: 未補地價公屋重新按揭 買回半邊破產業權

另外業權轉讓亦較為困難,較少人願意買入業權不完整單位,導致此類物業的交投疏落。 如果希望買入半契樓收租,由於過往案例未必根據業權比例而攤分租金收入,買入物業前要與其他業主商討租金如何分成。 業權共有形式主要分為聯權共有及分權共用,聯權共有又稱為「長命契」,假設物業由夫妻2人聯權共有持有,如果其中一方去世,另一方便能自動獲得業權。 聯權共有即俗稱的「長命契」,擁有人的權益是互相重疊的,每一位都可以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所以長命契是無法賣「半層樓」的。 因此,拍賣行所出售的「半層樓」,必定是分權共有,可是如果沒有指明物業面積的分配,只擁有一半業權而沒有另一半業權人的同意或協議,是無法入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