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2024詳細資料!(小編推薦)

究竟「近親轉名」如何操作、對印花稅和按揭有甚麼影響? 繼早前跟大家探討過「直系親屬轉讓」及「投資車位商廈」後,最近又有幾宗熱哄哄的新聞指以「公司股份轉讓」的方式,成功節省數百萬元的印花稅。 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以上種種的「另類」成交個案,近年屢見不鮮,切實地反映了現今社會的投資者為避免支付政府所設的辣招稅而衍生出來的「妙法」。 有一點須提醒業主的是,一旦向律師樓提出申請物業甩名,便算是「開了file」,如果日後改變想法決定取消甩名,亦要支付部份律師費。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但是弟弟可能不想取得遺產,並轉贈給他的嫂子,他們便須簽署家庭協議契據。 部分銀行承做甩名按揭,毋需雙方提供臨約,業主可於批出按揭後,自行到律師樓再做轉名合約。 整個甩名過程最快可於1至2個月內完成,主要取決於律師樓的處理速度,因銀行批核按揭只須1至2個星期。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買樓慳招】用「近親轉讓」慳稅、加按套現的財技操作

假如沒有「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為處置該物業的轉易契的日期。 如買入物業後36 個月內放售,原本需要付「額外印花稅」,但因為政府不把近親轉讓當成買賣,故可豁免額外印花稅(原可高達樓價 20%)。 雖然物業交易不涉及交易價(因為是『$0』),但印花稅會由稅局重新評估市值作收取。 另外,$0的交易法律上定義為送贈契的方式,或$1等任何明顯低於市價成交的物業是受限於香港法律第6章「破產條例」,法庭如果認為當事人目的是破產前將資產轉移而逃避還債責任,5年內是可以判為交易無效。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所以,這個物業5年內是沒有銀行願意按揭的,印花稅也會經由稅局以市價擬定。

  • 而且環聯信貸資料庫內仍會視舊物業為未解除的按揭,下一個物業的按揭成數便會扣減一成。
  • 這份買賣合約上標價便是銀行考慮買入價,亦是用作計算印花稅基準。
  •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樓宇轉名,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
  • 反映市場的潛在投資需求強勁,小業主甚至不惜先付出印花稅,以部署未來入市。
  • 提名原有買家的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接受住宅物業權益。

此外,我們已對稅務部門進行書面諮詢,在得到書面答覆後將與大家進一步分享。 也有人認為,股票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實際上具備上市公司的某些屬性,其股票可以掛牌交易,也應當屬於有價證券,對其股票的轉讓應當徵收增值稅。 上述有價證券,顯然不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但是否包括股份公司的未上市股票、新三板掛牌股票呢?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銀行削按揭回贈 「 甩名 轉按 」有對策

此時,原先一方只能默默地繼續供舊按揭,銀行亦不會call loan。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印花稅署會按一般解釋接受有血緣關係者、有半血緣關係者,及有夫婦關係、領養或繼養關係的人士,作為提名人、轉售人或轉讓人(以屬何者為準)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或姊妹。 首先,要考慮該聯名物業是「聯權共有」抑或是「分權共有」? 如物業為「聯權共有」必須是將一半業權(50%)賣給對方﹔至於「分權共有」則要視乎雙方持有該物業的比例,如甲方持有40%業權,乙方持60%業權,甲方只能賣40%業權予乙方,反之亦然。 一般來說,按揭保險計劃是不接受「轉按套現」或「加按」的。

至於繳付了「額外印花稅」後,又是否代表可不用交「利得稅」呢?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在香港,純粹買樓獲利是不用被政府徵稅的,「利得稅」只是公司業務賺錢所繳交的稅項。 因此,如果物業涉及公司業務賺錢,買家就需要繳付「利得稅」。 但這並不代表公司不用交「額外印花稅」,兩者是分開獨立處理的。 但當然,如果「額外印花稅」是由業主支付,而繳付金額又屬於「業務開支」,在報稅時可當作開支扣除後才被政府徵稅。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樓宇轉讓價如何影響印花稅?

不過律師樓也可嘗試向印花稅署申請以前者方法計算,只需繳付四萬五千元,客戶進行除名時,可向律師樓作出有關要求。 由於直系親屬轉名,不論買方本身是否已持有本地住宅物業,只需以「第二標準稅率」支付印花稅;以一個夫婦二人本身各持有一個物業的個案為例,丈夫將自己市值600萬元的物業轉讓予太太,印花稅率是3%,即付稅18萬元。 第一種甩名,是將物業售予直系親屬,目的是恢復自己「沒有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身份,可稱為「甩業主名」。 此中又可細分為將部分業權轉移與聯名持有物業的親屬(即A、B聯名持有物業,A將持有的業權轉讓予B)、又或將自己持有的物業直接轉讓予直系親屬。

很多時,我們購買物業,未必是純粹由一個人持有,而可能由多於一名業權持有,你可能會用「聯權共有」,或「分權共有」的方法持有。 但如果你在2012年11月20日沽出物業,你仍跌入「2010年11月20日-2012年10月26日」中「超過12個月-不超過24個月」的範圍內,故需按照成交價徵收5%的稅項。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反觀如果買家選擇遲一天才售出物業,即在2012年11月21日才售出物業,他剛好超出了「24個月內」範圍,也就不用繳交額外印花稅。 當時規定,買入住宅物業6個月以內沽出,稅率為成交價的15%,如買入住宅物業持有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沽出,稅率為10%;如買入住宅物業持有期超過12個月,但卻在24個月或以內沽出,稅率為5%。 計算方法是用「物業交易價格或市值」乘以「稅率」來釐定。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兔年轉工兼買樓 打工仔「防炒車」3大貼士【星之谷專欄 – 香港01】

當然,由於轉讓是以正常買賣程序進行,因此即使是賣給近親,賣家亦不能將物業定價設得太低,以免銀行不願意承造按揭。 為刺激樓市復甦,英國財相辛偉誠(Rishi Sunak)早前宣佈,由7月8日起,若購買50萬鎊以下的物業,只要是首置就可獲豁免繳交印花稅,若… 物業內部轉讓提供合法的途徑降低稅務開支,但存在許多潛在的複雜問題需要考慮。 故此,在採取這個策略之前,你應該先諮詢專業的法律和稅務顧問,以助你作出更明智、更準確和可行的置業決定。 另外,如果准買家本身已持有住宅物業,可以將該物業“轉名”予父母、配偶、兄弟姊妹等親屬,那准買家便可以較低的第二標準稅率繳稅,只是轉名亦需按第二標準稅率付印花稅。

  • 夫妻名持有楼業權,長命约,现想甩名一人應如何辦理,物業约值仟一萬,税项及費用需付多少,/双方都沒有其他物業,但持有停車场自用。
  • 如多於一名被提名人,所有被提名人亦須屬近親;以及把住宅物業轉售或轉讓予近親。
  • 如買入物業後36 個月內放售,原本需要付「額外印花稅」,但因為政府不把近親轉讓當成買賣,故可豁免額外印花稅(原可高達樓價 20%)。
  • 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曹德明指,「聯權共有」持有人是夫妻等親密的人,其中一人去世,由另一人承繼遺產。

據報,謝霆鋒的父親謝賢曾於2017年5月,以8,500萬購入一間位於淺水灣的豪宅;由於謝賢以首置身分置業,只僅須付樓價4.25%,即361.25萬的印花稅。 然而,當時年屆八旬的謝賢雖成功獲批按揭,但按揭的借款人實為其兒子謝霆鋒的公司「NIC MUSIC PRODUCTION 」;而在交易翌年,物業亦已轉讓至謝霆鋒手上,故有指謝霆鋒藉父親之手避稅。 連同近親轉讓的4.25%印花稅,購買上述豪宅所需的印花稅款僅為722.5萬,而非按一般從價印花稅計算的1,275萬元,總計可節省552.5萬元稅款。 舉例說,某業主持有一層價值600萬元的物業,如他希望另購相同價值的物業作投資,理論上須付相若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即90萬元。 由於新稅稅率太重,即使住宅物業整間轉名給配偶繳付一次舊印花稅,亦比直接以15%印花稅購買名下第二間住宅物業便宜得多,所以近期有不少個案是為整間物業進行轉名。 由於有業權改變,原有按揭單位必須重新申請按揭,不能沿用舊按。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股權轉讓要不要繳稅?

其實,關於股權轉讓與土地增值稅,國家稅務總局曾多次做出批複,認為如果股權轉讓的真正標的是土地使用權,則應當補繳土地增值稅,某些地方稅務局也曾出台類似的規定。 根據我們的經驗,上述批複和規定在實踐中較少適用,買賣雙方以股權轉讓形式轉讓房地產時,被徵收土地增值稅的案例比較少見。 4、在實收資本500萬的情況下,以1000元轉讓80%的股權,一般來說屬於價格明顯偏低,需要核定股權轉讓價格,然後計算是否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 另一例子是以遠低於市價轉讓,以繳付較低印花稅,不過稅務局有機會追回印花稅差額。 若非近親轉讓成交價過份偏離市價,有機會被視為送讓契,銀行未必會批核交易後5年內的按揭。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答:個人股東股權轉讓需交納個人所得稅(20%)和印花稅(0.5‰)。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法人股東股權轉讓需交納企業所得稅(25%)和印花稅(0.5‰)。 根據財稅19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轉讓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上述交易結構很巧妙,但也存在一個隱患,那就是股權轉讓時並非一定免繳土地增值稅。 而阿創在交易前的盡職調查中,並未就土地增值稅的免繳問題對稅務部門進行訪談,導致了稅務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