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書建2024詳解!內含環評書建絕密資料

最後經第二十八次及第二十九次委員會議共同討論共識做成「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的審查結論,有關環保團體控告環評委員瀆職,顯有誤解。 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於完成搬移及併網後,應依規定格式填具搬移備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附件六 ),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第十五條 第三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於運轉期間,因故須搬移其部分或全部設備至同一設置場址之其他位置者,應依規定格式填具搬移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附件五 ),向主管機關申請,經核准後,始得搬移。 六、依電業法及其相關規定有關承裝及施作之竣工試驗報告;如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達一百瓩以上,符合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者,應另檢附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技師或相關專業技師辦理設計與監造之證明文件及監造技師簽證之竣工試驗報告。

環評書建

環委李培芬則指出,兩案環說書針對海洋爬蟲類,都提到要在每年春、秋兩季進行調查,但季節劃分卻採用陸域調查規範,要求改以「海洋生態評估技術規範」的季節為準(2~4月為春季、8~10月為秋季)。 由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北區水資源局分別規劃的台南海水淡化廠、新竹海水淡化廠,昨日在環評大會上接續過關。 新竹廠占地10公頃,產水量10萬CMD;台南廠占地則有17公頃,將分兩期建置,第一期產水量10萬CMD,營運五年後增設第二期,產水量增加到20萬CMD,屆時將成為全台規模最大海淡廠。 環評書建 台南雖有曾文及南化水庫,但受豐枯水期影響大,過去十年內,就有七年因降雨偏少,實施民生、產業或灌溉用水減供;新竹則是因為寶一、寶二水庫容量較小,長期須調度桃園石門、苗栗永和山水庫水源。

環評書建: 「台中市烏日永盛國際社區開發案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初審會議-簡報

六、設置廢棄物發電設備,應另檢附發電設備所用燃料來源,應為百分之百國內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之切結書,及廢棄物燃料來源、製程、熱值、發電效率、進料、成本與其他相關事項之說明書。 五、設置生質能發電設備,應另檢附發電設備所使用燃料來源,應為百分之百農林植物、沼氣或經處理之國內有機廢棄物之切結書。 第四條設置前條第五款至第八款或第十款至第十五款之發電設備,其總裝置容量在一瓩以上且屬定置型者,於設置前得認定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十三、廢棄物發電設備:指利用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經處理製成較直接燃燒可有效減少污染及提升熱值之燃料作為料源,轉換為電能且發電效率達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之發電設備。 委任本部能源局辦理「合作社及社區公開募集設置再生能源公民電廠示範獎勵辦法」相關業務事項,自109年11月18日生效。 另外,為降低陸域風機對鳥類、蝙蝠的影響,環委要求,開發單位只要每週撿拾到七隻鳥類或蝙蝠的屍體,就應該啟動風機降載機制;補充衝擊區內夜間鳥類觀察資料;以及評估在風機上方裝設雷達監視器,並補充警示燈及驅趕設備的位置及數量。

  • 會中邀請專家學者、自救會、台南縣環保聯盟等環保團體參與監督,並責請開發單位提出「永揚環保事業有限公司乙級廢棄物處理場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也歡迎各環保團體推薦地下水專家學者共同參與監督工作。
  • 此外,應於台中發電廠既有廠區另以適合當地環境之原生種增設防風林生態公園,並定期執行植物健康監測。
  • 第十八條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申請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之文件有變造、偽造、虛偽不實或違反法令情事者,主管機關得依行政程序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撤銷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文件。
  • 依電業法及其相關規定或第十三條規定申請更換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而有前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繳納一定金額之模組回收費用。

此外,應於台中發電廠既有廠區另以適合當地環境之原生種增設防風林生態公園,並定期執行植物健康監測。 台中發電廠既有5~10號機於完成空污改善工程後,「其PM每小時濃度值低於10mg/Nm3、硫氧化物(SOx)每小時濃度值低於12ppm、氮氧化物(NOx)每小時濃度值低於22ppm。」並於五年內完成台中電廠燃煤機組健康風險評估作業,之後每五年都需辦理一次。 不過,環評委員朱信則有不同的看法,他認為天然氣是很潔淨的能源,「用來發電只有60%的效率,另外40%則浪費掉,但若用在其他民生使用,可以達到100%利用。」也有環評委員在閉門會議時表示,今日列席委員過少,且主要是生態委員,缺發足夠的環境工程領域的專業學者,不應匆促決議,否則會落人口實。

環評書建: 環評會議公告

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的規定,參與影響項目調查與評估的專業人員,必須具有相關項目大專以上學歷,且有一年以上的環評工作經歷。 環保署表示,因應行政院指示檢討環評制度,該署已提出環評法規修正草案之規劃與期程,相關法規草案預告時亦將於該署「環評書件查詢系統」周知,並將針對法規修正內容進行系統功能更新。 環保署希望藉由落實環境影響評估資訊公開,讓關心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個案之民眾或團體對案件內容能更充分了解、充分表達意見,增進開發單位、環保署與民眾間之溝通,達成三贏的局面。

環評書建

臺北能源之丘2.0延續掩埋場建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經驗模式,於山水綠生態公園1.3公頃土地,由設計團隊採置重型區塊工法設計,建置裝置容量約100萬瓦的太陽光電系統,預估年發電量最高100萬度,每年約可減少500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相當於1.5座大安森林公園的吸碳量,可望於年底以前完工發電。 第一型或第二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取得之發電業執照或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證有撤銷、廢止或因其他事由而失效,其設備登記失其效力。 二、第一型或第二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取得之電業籌設許可或自用發電設備工作許可函經撤銷、廢止或因其他事由而失效。

環評書建: 開發行為名稱

民間團體認為,竹科承諾100%使用再生水與再生能源,可說是環評史上里程碑,但2奈米製程終究是高耗水、高耗能產業,對環境負擔相當大,希望能設置環評承諾與結論追蹤小組,若未來有大型開發案也不應拆分面積,規避二階環評。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2016年被判定違法,但杉原灣一帶仍有數個通過環評的開發案,如位於南側的鬱金香大酒店(原「杉原渡假旅館」),此案1999年通過環評,20多年來只有進行水土保持工程,以及環評要求的環境監測。 近期因疫情使旅館開發暫緩,開發單位提出暫停環境監測,昨(12)日由環保署環評初審通過。 對此,彰化縣政府則表示,14日的國土審議大會上並無明確宣讀結論,目前也尚未看到正式的會議紀錄。

謹慎發言:在TNL網路沙龍,除了言論自由之外,我們期待你對自己的所有發言抱持負責任的態度。 在發表觀點或評論時,能夠盡量跟基於相關的資料來源,查證後再發言,善用網路的力量,創造高品質的討論環境。 環評書建 開發單位強調,兩案都是以最劣情境模擬放流影響,結果顯示,周遭鹽度最多增加約4%,影響並不顯著。 北水局則進一步強調,新竹海淡廠排水點設置在海溝上方水流較快處,並分四個排水口排出,能提升鹵水擴散效率,鹽度增量會更低。 不過,海水淡化機組以逆滲透法產水,過程十分耗能,每產水1公噸,需耗4.25度電。

環評書建: 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三位副座異口同聲  「1~4號燃煤機組應除役」

不過,環評委員李堅明認為這樣的數據仍不夠明確,並質疑公共工程是否有能力去界定節能減碳的措施或材料,如何落實這個10%的承諾。 對此公總則說,節能減碳的目標是有多項工作的加總,包含於水泥中添加爐石飛灰去降低碳排放並以LED燈等方式,目前估計將占總工程費的10%以上。 公路總局表示,曾文溪橋全長3380公尺,以雙向四線道全寬32.7公尺興建,採大跨徑的景觀橋梁式高架興建。 公路總局指出,針對專案小組意見,將會設立生態通報專線等具體的生態指標,以及發現黑面琵鷺生病或死亡的因應方式,並承諾公共工程施作中,節能減碳措施與綠色材料等經費達總經費的10%。 鎮長李文俊表示,善化鎮容長期髒亂,一直無法有效改善,由於鄰近科技重鎮,希望能在新春過後,重塑善化鎮容,因此決定三月一日正式開罰,若有建商持續張貼廣告,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條開出罰單。 前項除第六款自行申請放棄情形外,按其情形得改善者,主管機關於廢止前得先通知限期改善。

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業務需要,將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撤銷、廢止及其他相關業務委任經濟部能源局辦理。 然而,環委質疑,水化石膏屬於強鹼性物質、達有害標準,且目前技術尚未可行就申請開發量體如此之大的再利用計畫很不恰當,建議再審慎規劃土堤填築料源、摻配比例,以及可能的替代料源種類。 若新建土堤需要填充水化石膏,可能需要依照廢清法等相關規定申請環評變更,無法和陸域風機的環評併案處理。 環評書建 環評書件送審時,除書面印製版外,亦必須繳交電子版,俾便環保主管機關公諸於網際網路之用(施行細則第15條之一)。

環評書建: 辦理情形

中油表示,考量進口中斷及天候等偶發性事件,為構築穩定的天然氣輸氣網絡,與既有的輸氣網絡相互備援,讓每個燃氣電廠均擁有「雙氣源」,計畫沿永安至通霄既有海管東側約1公里建置備援輸氣管線,管線總長約233公里,預估2027年進入施工期、2030年開始營運。 環委袁菁指出,近年來台中港的白海豚目擊率呈現下降趨勢,「是不是台中港(對白海豚)變得不友善了?」他認為,若白海豚數量繼續下降,恐有損台中港被歐洲海港組織認證為生態港口的美名。 承諾在2025新的燃氣機組上線後,將有四部燃煤機組改為備用,常態為兩部燃氣加六部燃煤機組運轉,而備用的四部機組啟用條件有三:必須在春夏季(4月~9月)、備轉容量低於8%、中部空品區預報AQI值低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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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依法令得免請領建造或雜項執照者,應檢附設置場址所在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免建造或雜項執照同意備查函影本及竣工同意備查函影本。 三、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所設置之土地地號於同一小段或無小段之同一段,且土地所有權人同一。 但設置於住宅建物、科學工業園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其他政府機關開發園區、政府機關所有或管理之土地,或土地共有人依契約於其管理之土地設置者,不在此限。 前項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設置申請,其裝置容量達二千瓩以上者,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未達二千瓩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認定。 但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已由中央主管機關受理申請者,應續行辦理。 十五、其他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指經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認定可永續利用之能源轉換為電能之發電設備。

環評書建: 法規資訊

前項更換,應自主管機關同意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更換及併網;必要時,得於屆期前二個月內敘明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展延期限不得逾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第五條 前條第一項之認定,中央主管機關得依據每年訂定之推廣目標量及其分配方式,決定受理、暫停受理或不予認定。 連郁婷認為,此案應該進入二階環評,因兩期擴建的時間實在太接近,若不用進入二階恐怕引起模仿效益,其他大型開發案都可以拆成兩期闖關。 限制內容:本計畫承受水體,自預定放流口以下至出海口前之整體流域範圍內有2處取用地面水之自來水取水口。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今(20)日公布最新「2024總統大選最新民調」。 民調結果指出,若國民黨內分裂,無論派誰出馬,副總統賴清德都將勝出,若派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或黨主席朱立倫,甚至會落居第三,支持度比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還低;但在一對一情況,國民黨新北市長侯友宜對上賴清德,侯能領先賴6.7個百分點。

  • 針對完整路線圖、車票票價、轉乘方式,以及沿路景點,《聯合新聞網》替您整理相關資訊。
  • 鬱金香大酒店曾在2018、2019年向環保署提出兩項變更,首先是將開發單位由「娜路彎大酒店公司」移轉至「鬱金香大酒店公司」。
  • 本市電動機車數達8.9萬輛,18歲以上人均持有率4.7%為六都最高,並同步推動電動機車友善環境建置,以強化低污染運具之友善環境,本市充(換)電設施站點已達1,789站,為全國最多。
  • 為提供台積電2奈米製程用廠房,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提出寶山2期擴建計畫,要在新竹科學園區南側擴建約90公頃。
  • 南水局應將台南海淡廠對於仔稚魚、鰻苗、牡蠣養殖的影響,納入定期監測計畫,並向漁民回報結果;未來各開發階段,也應加強與地方溝通。
  • 東山自救會下午也前往縣府政風室,要求調查相關單位是否涉及瀆職,政風室主任陳榮周強調,一定會去了解,這也是職責應該要做的;至於對業務上的疑問,還是由環保局答復較為恰當。

昨日環評大會上,水利署表示,除了台灣,世界各地也出現破紀錄旱象,台灣四面環海,興建海淡廠有助於提高供水韌性。 環委也認為,中油應該補充說明輸氣管線連接至台中或其他陸上管線等替代方案,並與此計畫進行優缺點比較;也須針對火災、地震、爆炸等意外提出緊急應變計畫;補充此開發計畫對鄰近養殖魚業的可能衝擊及減輕對策,加強與在地居民溝通工作;就珊瑚保育部分,也須研擬相關保育對策,全案必須補正再審。 不過,開發權移轉給「鬱金香大酒店」後,業者卻因沒有依照環說書執行每季環境監測,曾於2018年遭台東縣政府裁罰150萬元及8小時環境講習,並在2018至2022年間執行每季一次的淡水水文水質、空氣品質、噪音振動,以及地下水水質監測。 雖然環保署於2019年規定,該年6月起的環評審查結論都應載明「逾十年未施工者,審查結論失其效力」,最多展延五年,若超過期限就必須重辦環評。

環評書建: 環境影響評估書件資料

第一項搬移,應自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搬移及併網;必要時,得於屆期前二個月敘明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 針對本市18歲以上30歲以下青年及育有6歲以下孩童之婦女,給予再加碼,使其更輕鬆使用電動機車;另中低收入戶及復興區市民可再加碼10,000元,讓本市民眾可以用多元更優惠方案購買電動機車。 期待已久的安坑輕軌於今(10)日正式通車,新北捷運公司將在下午1時發出首班車,展開為期一個月的試營運。 環評書建 針對完整路線圖、車票票價、轉乘方式,以及沿路景點,《聯合新聞網》替您整理相關資訊。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20日公布《美麗島電子報》的2月國政民調,針對2024總統大選,在一對一情況下,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對上國民黨籍新北市長侯友宜,侯領先賴6.7個百分點;但若是「三腳督」,由於國民黨內鬥嚴重,無論派誰出馬,賴清德都將領先。 對此,前扁辦主任陳淞山今(21)日就表示,2024總統大選看起來還是「詭譎多變、混沌未明」,引發討論。

依電業法及其相關規定或第十三條規定申請更換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而有前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繳納一定金額之模組回收費用。 四、設置小水力發電設備,應另檢附水利主管機關出具之水權狀或農田水利會出具之圳路使用同意函或其他證明文件。 〔記者陳嘉怡/台北報導〕麥寮地區冬季風力強勁,為利用風力發電並改善揚塵和鹽害,麥寮六輕園區提出增設陸域風機及新建防風砂土堤的環評案。 然而,環委質疑土堤開發規模之大卻未說明必要性、使用水化石膏作為堤心原料的理由也不夠充分,要求此案必須補正後再審。 新竹科學園區為提供台積電3奈米以下製程建廠用地,於2018年提出「寶山1期擴建計畫」,在竹科南側寶山地區擴建約33公頃,同年經行政院核定通過,隔年(2019)通過環評、開始動工;2020年底,竹科管理局又提出「寶山2期擴建計畫」,滿足台積電2奈米製程空間需求,開發面積再增加89.84公頃。 雖然清華大學獲准興建桃園醫院,不過興建前必須通過環評,才能取得建照、由於可能費時相當長時間,再加上興建期程,擔心無法及時完成,違反與市府協議,另外,希望爭取床位由200床到299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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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外聘委員蔡嘉陽不願替本案背書而離席抗議,導致出席委員不足流會,蔡嘉揚更當場請辭外聘委員一職。 最終環評委員會決議本案修正後通過,綠化植生計畫的內容須修正為「適合當地環境條件之原生植物」,並刪除「驗收時喬木之苗木高度至少1.2公尺,後續補植選用1.8公尺」等相關文字。 針對上次環評大會結論,台電表示,本案輸電線路的評分機制有邀請7位外部委員評分,含電力系統、電力管理、營建工程、景觀、生態、文化資產、氣候變遷等領域專家。 另一方面,台電表示綠地將達3公尺以上,綠化植生計畫的綠覆率及存活率都會達80%,預計會選種高度至少1.8公尺的600株原生種喬木。 南科管理局指出,園區將配合嘉義縣推動的再生水計畫,在廠商進駐時,輔導使用再生水(含換水)。 未來廠商進駐後以2方案(800千瓦以上義務裝置容量、屋頂可用面積50%)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較大者實施,另半導體產業(排除晶圓製造),以2030年取得實際用電量25%、2040年取得45%、2050年取得100%再生能源為目標。

環評書建: 環保署預告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2條附表1草案

針對結果,台健空盟理事長葉光芃醫師指出,環保署的AQI空品標準過於寬鬆,「以英國標準都紫爆了,我們還在黃色警示,嚴重危害台灣民眾及胎兒的健康。」他擔心,開放中火繼續燃煤,就是放任台中發電廠危害中部居民的健康。 然而,台中市副市長陳子敬指出,受到地形影響,台中在秋冬季,髒空氣進來後很難溢散,「四個燃煤機組務必除役後,才能讓新的兩部燃氣機組運作。」彰化縣副縣長洪榮章及南投縣副縣長陳正昇也都認為,台中發電廠未來生煤使用量應該減半,且燃氣機組啟用後應淘汰1~4號機組。 蔡和靖說,埤頭大排、將軍溪污染情形嚴重,長期飄散惡臭,地方民眾多年來一直爭取改善,卻仍見疑似工廠廢水污染情事,除已向麻豆鎮公所反映,要求環保單位前往採樣,同時也向台南地檢署提出檢舉,希望能盡速找出污染源,重罰污染者,杜絕污染情形再發生。 〔記者劉婉君/麻豆報導〕台南縣麻豆鎮埤頭大排水流近日呈現一半黑、一半黃的顏色,地方民眾諷稱是一半黑龍江、一半黃河,懷疑有不肖業者偷排廢水污染所致,要求環保單位找出污染源,並向台南地檢署提出檢舉。 第一項至第三項之遷移,應自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一年內完成遷移及併網;必要時,得於屆期前二個月敘明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

環評書建: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環保新聞專區

緊鄰台中港的台中發電廠預計將新建2部燃氣機組,該案已於2020年1月通過環評。 為了確保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穩定供氣,台灣港務公司及台電預計於台中港外港區擴建天然氣接收站(第五接收站),將擴增5公里以上的外廓防波堤,並填海造陸約160公頃。 台電為整合未來離岸風電各廠商上岸的陸上併網設施,計畫在彰濱工業區建設彰工升壓站,並擴建彰濱超高壓變電所,環保署今(17日)審查本案環評說明書,因案件已經第二次送大會討論,鳥類監測、景觀衝擊等問題皆以完成確認,本次主要議題為綠化補植等承諾,討論後決議通過。 昨天近午,東山鄉環保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台灣環盟執委張讚合、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陳秉亨、南市環盟理事邱春華、吳坤鎮與南縣環盟義工隊長許立民等人到南檢按鈴控告台南縣府與環評、審查委員們作不實環評與審查,明顯涉瀆職違法,因發現此重大違法新事證,決定全予告發,可能寫下台灣環保告發史的首例。

控告代表表示,相關環評資料顯示,八十九年至九十一年間,所有環評委員與設置許可審查委員多次要求永揚提出既成道路證明,永揚並未提出相關證明文件,違反非都市土地開發作業審議規範,但環評會與設置許可委員會竟均草率通過,分明是放水、怠忽職守。 環保局表示,106年完工啟用發電的臺北能源之丘1.0,是由市政府提供土地、民間公司出資興建的太陽光電系統。 臺北能源之丘1.0座落於臺北市福德坑環保復育園區,是全國第一座完工發電的掩埋場太陽能電廠,106年完工後陸續有環保署和其他縣市、馬紹爾群島馬久羅市市長、環保志工等國內外千餘名人士造訪。 環保局在今年5月12日也特別舉辦臺北能源之丘低碳綠能嘉年華,透過環保文創一條街、太陽能廚房、電動車展示、溜溜滑草趣、悠活野餐樂、不插電音樂會等活動,提升市民節能意識,並培養環保綠能和低碳生活觀念。 但有正當理由,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得依規定格式填具變更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附件二 ),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 環保署今(15)天召開「麥寮風力發電機組及西北土堤新建工程計畫」環評專案小組第三次初審會議,開發單位為台灣豐田通商公司及麥寮汽電公司。

對於兩次變更,環保署認定內容「對環境品質維護不生負面影響」,因此依「環評法施行細則」只需備查。 針對土方來源,環保署廢管處為促進再生粒料資源循環再利用,建議開發單位應承諾此案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粒料。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會長許秀嬌指出,開發單位應盡可能評估縮小開發、施工範圍,此外應承諾於白海豚的繁殖期及生育期,停止大規模的開挖及打樁工程。

前項第三款第一目至第四目或第四款至第六款應備文件不全而可以補正者,主管機關得通知申請人於一定期限內補正。 十、地熱能發電設備:指直接利用源自地表以下蘊含於土壤、岩石、蒸氣或溫泉之能源,轉換為電能之發電設備。 環保局表示,為精進評鑑計畫,提升鑑別度,原計畫的分級採10分的級距,將於112年度改為5分級距,總分為85分以上之機構即可獲得「A級」,但相對以往總分未達70分才評為「C級」,經調整後未達75分者即為「C級」。 開發單位說明,麥寮地區冬季的強風常會挾帶揚塵及鹽害,導致防風林存活率不佳,為改善此狀況並妥善運用風力,預計在六輕園區內增設6部陸域風機、1座防風砂土堤。

環評書建: 曾因未調查挨罰150萬 開發單位今提暫停環境監測

桃園市政府預計在今年8月完成土地移交,取得土地後,其中5公頃規劃為綜合醫院,並交由高雄醫學大學BOT興建與經營,預估在2028年啟用。 水利署曾表示,鹵水製鹽可行性低,昨日也無提出新方案,但表示國外已有學者研究將鹵水轉化為可用物質,只是目前技術尚未成熟,未來將和科技部、工研院,以及其他國內研究單位合作,開發相關技術。 環保署於7月13日舉辦第423次環評大會,審查「台南海水淡化廠興建計畫」及「新竹海水淡化廠興建計畫」,兩案皆決議通過。

五、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適用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者,應符合該標準並取得商品檢驗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外檢驗機構或製造場所出具之證明文件。 但設備所適用之標準於國內未有檢驗機構或製造場所取得認可者,得以製造廠出具之測試報告替代。 第九條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者應自同意備案之日起二個月內與公用售電業辦理簽約;其他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者應自同意備案之日起六個月內與公用售電業辦理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