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珈地師論2024介紹!(持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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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珈地師論

欧阳竟无在《瑜伽师地论》说:云何瑜伽五分耶? 三乘根本有十七地以为宗要。 摄文义尽曰本地分;释地中不尽要义曰抉择分;释地中诸经说解仪则曰摄释分;释地中诸经名义别异曰异门分;释地中三藏众要事义曰摄事分。 初一是论,故称地论;后四为释,释不名地,摄故名分,曰瑜伽五分。

瑜珈地師論: 瑜伽師地論藏傳譯本

菩薩雖生諸惡趣中,由種性力,應知與餘生惡趣者有大差別。 云何菩薩慧波羅蜜多種性相? 謂諸菩薩成俱生慧,能入一切明處境界。 性不頑鈍、性不微昧、性不愚癡。 遍於彼彼離放逸處有力思擇。

瑜珈地師論

能作有情一切義利者:謂諸如來利益安樂無量眾生,哀愍世間,令諸天 瑜珈地師論 、人獲得義利利益安樂,正行最勝故。 此中有情,唯說天、人,彼有勢力能了其義修正行故。 [論,卷第54]分別色蘊:所行相:問:由幾因緣,意根壞耶?

瑜珈地師論: 瑜伽师地论简介

[論,卷第76]廣慧! 若於爾時一眼識轉,即於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眼識同所行轉;若於爾時二、三、四、五諸識身轉,即於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五識身同所行轉。 [論]彼所緣者,謂一切法,如其所應。 若不共者,所緣即受想行蘊、無為、無見無對色、六內處及一切種子。 [披尋記]此中所緣,唯約意識,已如前說。 今於此中略別為二:一、共五識,二、不共五識。

有三種相應:境相應(所觀境)、行相應(所修行)、果相應(所證果)。 普林斯頓大學高評分公開課程! 第一本結合心理學、神經科學與佛學的作品, 瑜珈地師論 解析佛教推崇的靜坐,如何成為擁有清晰思慮和持久幸福的關鍵。

瑜珈地師論: 瑜伽師地論註疏

假如離開阿賴耶識,這八方面都無法成立。 瑜珈地師論 又以四相建立流轉,謂阿賴耶識的所緣境界、相應心所與轉識的依賴關係,諸識的同時俱起。 一相建立還滅,謂阿賴耶識的轉依。 在法相方面,廣辨種種不相應行法、五十一心所及六種善巧(藴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相善巧)。 「菩薩地」:廣明菩薩種性發心、修行、得果的種種。 論中用持、相、分、增上意樂、住、生、攝受、地、行、建立十法予以概括説明。

包括了從開始學佛修行,直到成佛的全部過程和方法。 瑜珈地師論 這也是公認為學佛修持首要必讀的典籍,不了解的話,則修法如瞎子摸象,難獲佛法的全貌。 尤為奇特者,在玄奘大師攜回的諸多經典中,這本《瑜伽師地論》最為殊勝,因為那是印度一百多歲的戒賢大師,專為東土大唐的玄奘大師傳授的佛法精髓。

瑜珈地師論: 瑜伽師地論51~80卷

死、生道理,如前應知。 [論,卷第52]復次云何眾同分? 謂若略說,於彼彼處受生有情,同界,同趣,同生,同類、位、性、形等,由彼彼分互相似性,是名眾同分,亦名有情同分。 又造惡業者,謂屠羊、雞、豬等,隨其一類,由住不律儀眾同分故,作感那落迦惡不善業及增長已。

四、《辩中边论》,显主法相,三卷,玄奘译。 五、《金刚般若经论》,显实相说,一卷,达摩笈多译。 五论立义,罄无不尽。 瑜珈地師論 传承弥勒学说,有无著、世亲兄弟。 无著造有《显扬圣教论》,《大乘阿毗达摩集论》《摄大乘论》等。 世亲造有《摄大乘论释》、《十地经论》、《唯识三十颂》、《唯识二十颂》等。

瑜珈地師論: T30n1579 瑜伽師地論

及由發心捨與不捨,菩薩學損減、增上,名為建立。 如是應知最初發心有五種相:一者、自性,二者、行相,三者、所緣,四者、功德,五者、最勝。 [顯揚聖教論,卷第2]此受發心復有二種:一、世俗發心,二、證法性發心。 世俗發心者,謂如有一,隨智者前恭敬而住,起增上意 ,發誓願言:長老憶念,或言:聖者憶念,或言:鄔波拕耶! 我如是名,從今日始,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為欲饒益諸有情故。

  • 相施設建立:由尋伺體性、行相、等起、差別、抉擇、流轉七相組成。
  • 得隨順彼惡友故。
  • 耽著諸定現法樂住等者:謂不攝受下地白法,由悲願力還生欲界故。
  • 顛倒而取,是名不順。
  • 謂諸菩薩成俱生慧,能入一切明處境界。
  • 本書之特色在於網羅唐代唯識諸家之異義無遺。
  • 摄文义尽曰本地分;释地中不尽要义曰抉择分;释地中诸经说解仪则曰摄释分;释地中诸经名义别异曰异门分;释地中三藏众要事义曰摄事分。

尤其是像護法論師之門人最勝子等,造《瑜伽師地論釋》六百卷,弘傳《瑜伽論》,更是如此。 摩怛理迦(论)事要义择摄(卷一百下),用二偈说明:第一偈指出造论释名的方法。 先略序事,叙述流转、杂染二十二事,还灭清净十九事。 后广辨,以异门等四门广辨其相。

瑜珈地師論: 瑜伽師地論(四冊)

四念住:以四偈説明:第一偈有沙門等八門,第二偈有安立等九門,第三偈有先諸根等五門,第四偈有邪師等九門。 瑜珈地師論 「思所成地」(卷六十五至六十六):説有四種思議,一、事思議,二、有非有思議,三、因果思議,四、乘思議,特別説明如何如理思議諸法的假實有無。 又各以五相建立有見、有漏、有染、世間、有為、所緣諸法差別。 瑜珈地師論 三乘根本,有十七地以為宗要。 攝文義盡曰本地分,釋地中不盡要義曰抉擇分,釋地中諸經説解儀則曰釋分,釋地中諸經名義別異曰異門分,釋地中三藏眾要事義曰事分。

  • 眾同分故作感那落迦。
  • 生于印度波罗奈国劫波利村,波婆利大婆罗门家。
  • 釋十七地有關諸經,特別是《阿含經》的説法和儀則。
  • 7.非三摩呬多地:述自性不定、闕輕安、不發趣、極散亂、太略聚、未證得、未圓滿、雜染汙、不自在、不清淨、有起、有退等十二相為非定地。
  • 他说,修行的第一个条件是同“伴”最难,同住的道友最难。
  • 信順惡友,惡思所思、惡說所說、惡作所作故。
  • 聞所成地說:自不住律儀,而能為他宣說正法,即此類是。

[論]此中菩薩念與眾生有利益品所有安樂,終不念與無利益品所有安樂。 菩薩於此無利益品所有安樂,以無倒慧如實了知;勸諸眾生令悉捨離,隨力所能方便削奪。 [論]云何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 略說應知有五種相:一、無罪相,二、攝受相,三、此世相,四、他世相,五、寂滅相。 若諸菩薩所有自能若少若多攝受善法、增長善法;或復令他若少若多攝受善法、增長善法,勸勉 、調伏、安置、建立;是名菩薩利益種類自利、利他無有罪相。 此中菩薩於純利他應知、應斷者,謂以邪見修行施等;以無因見及無果見,毀犯尸羅,遠離正行,為他說法。

瑜珈地師論: 瑜伽师地论 | 发表时间:2014-02-18 | 作者:济群法师

四、勝義道理俱有差別,八識的俱不俱起。 五、勝義道理建立染淨差別,阿賴耶識、末那識在三性中的性質,與煩惱相應不相應,諸煩惱種的對治。 其中,意地包括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因為它們都以意根為生起所依。 五識身相應地、意地反映了初期的唯識思想。 其理論特點是:一、諸識及心所各有自體,論中建立了八識五十三心所。 二、以第七識為恆行意,尚未提到末那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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